建筑工程系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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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外聘教师管理制度………………………………………………………10
建筑工程系试卷管理办法……………………………………………………………11
建筑工程系实训室管理办法…………………………………………………………12
建筑工程系参加技能大赛工作方案…………………………………………………15
建筑工程系教学检查制度
为维持我系良好教学秩序,随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系部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我系教学检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工程系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系主任
成员:
教学科研管理科及各专业教研室教学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系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教学检查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在每学期开学的准备周内,对本学期教学安排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课表编排,教学计划,教师和教室安排,教室、多媒体教学设施完好情况等项内容,检查重点放在第一周的教学安排上,保证开学第一天学生能正常准时上课,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教学变动,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检查完毕后,由教学科研管理科汇总检查记录并编写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报告。
(二)、学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1、各专业教研室负责人,于开学第一周内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计划、近三周的教案准备情况、教研室的活动计划。
2、教学科研管理科及学生科联合,于开学第一天及第一周对全系各班的学生出勤、教师出勤、上下课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写出学期初教学检查报告上报教务处,并通报全系。
(三)、期中教学检查
1、期中教学检查定于每学期第九至十一周进行,是对前半学期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工作重点放在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监控上。
2、在此期间内召开学生及教师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广大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教学科研管理科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教师听课,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备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上下课情况、辅导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课情况等内容。
4、教学科研管理科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于第十二周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四)、期末教学工作检查
期末教学工作检查于每学期放假前三周内进行,由教学科研管理科联合各教研室负责人进行,是对整个学期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与总结,工作重点放在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情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教学工作的评定与考核工作、教研室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总结的书写情况、假期工作安排等项内容,由教学科研管理科编写期末教学工作检查总结报告交于教务处。
(五)、考试工作检查
1、教学科研管理科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对期中、期末考试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主要检查考试安排情况、试卷格式、试题量和分数分配情况是否合理、期末考试的A、B、C卷准备情况等内容。
2、在考试期间,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巡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考试完毕后,教学科研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考试科目、试卷批改情况、成绩分布情况、不及格率等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4、各专业教研室根据考试工作情况,按要求录入学生考试成绩并填写试卷分析表、打印学生成绩单一式二份交教学科研管理科。
(六)、定期抽查项目
1、每天抽查本系部学生上课情况,教师上下课情况,重点检查外聘教师上课情况。
2、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实验室及机房的设备运转情况、实训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各环节的进展情况。
3、每周一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将上周检查结果交于教务处。
建筑工程系
建筑工程系教学督导工作制度(试行)
推行教学督导制,是我系强化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使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成立建筑工程系督导室,设督导室主任2名,教学督导员3人。
督导室主任:
唐芳柱李五祥
教学督导员:
李世海周前兵罗永毅陈兰兰杜义莎李晓娅李扬杰
二、工作职能
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是对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在校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调查、分析、反馈、督促、咨询、评价及指导。
三、工作方式与任务
(一)工作方式:
督导室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考评。
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机听课、查阅授课教师教学计划、教案、参与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二)工作任务:
1、听课评课,重点帮助我系青年教师、外聘教师提高授课质量。
2、开展对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的评估考核。
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活动。
3、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了解情况,提供解决思路。
4、实施学生教学信息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的作用,促进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教学督导员的权力
教学督导员的主要权力是:
1、有权参加与教学督导有关的教学工作会议及各种教学活动;
2、可随时深入课堂、实训室等教学现场听课、考察、并给予评价,提出合理建议;
3、可调阅相关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料。
包括:
教学日志、实训室记录、教学大纲、实训计划书、使用教材、教案、讲稿、教学课件、考试试卷、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等等。
4、有权向有关部门直接反映教学情况、提出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
5、有权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
6、参与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考评工作,并提供评价意见。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系部督导室每学期初须根据系部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
3、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探讨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4、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系部各班级教学信息联络员相关信息及督导评估意见。
5、对于因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有待改进的系部青年教师及外聘兼职教师要热情帮助,重点指导。
使其尽快胜任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6、教学督导评估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评估档案。
新老教师师徒协议
为加快新进青年教师的成长,经建筑工程系教学管理科及三个教研室讨论研究,2015年新进青年教师开始实行导师制,为使师徒双方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感,现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师傅)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在思想、业务、工作态度等方面为徒弟树立榜样。
2、对待师徒关系态度严肃、端正、关心徒弟成长。
3、指导徒弟编写每学期教学计划、教案、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及时帮助徒弟分析教材,确定教学重点、难点、制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方法。
4、每学期至少要听徒弟新授课八节以上,课后及时评价,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并作好记录,每学期指导徒弟面向全系至少上两节公开课。
5、所带徒弟要在一年内过教学技能关、教材教法关、教育管理关,胜任各年级专业课的教学工作。
6、其他责任与义务与系部、徒弟协商而定。
二、乙方(徒弟)承担的职责
1、对待师徒关系态度要严肃、端正、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尊重师傅、主动争取师傅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2、每学期至少上两次公开课,所授课程要求手写教案并每周交师傅批阅。
3、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科研论文在院报及以上期刊发表,并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成长总结。
4、主动承担一门公选课的教学任务。
5、主动帮师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6、协议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者继续随师学习,直至合格。
7、其他责任与义务与系部、师傅协商而定。
三、说明
1、本协议内容将列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及教师业务档案。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一年。
3、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存档。
4、系部教学管理科监督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师傅)签字:
乙方(徒弟)签字:
建筑工程系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
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我系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
按我系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
三、
外聘兼职教师应于学期第一周填写《授课计划》并经系教学科研管理科审核后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四、
外聘兼职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
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五、
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
教学科研管理科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不定期抽查和了解上述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情况,审核其质量和数量。
六、
外聘兼职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接受建筑工程系安排的监考任务。
在每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应当按学校要求及时录入和送交学生成绩,并按照学校对试卷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七、
外聘兼职教师参加建筑工程系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对我系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搞好教学活动。
建筑工程系试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加强试卷命题、试卷审核、试卷印制、试卷保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等环节管理,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卷命题基本要求
1.严格依据课程大纲(课程标准)、考试大纲要求出卷;
2.试卷题型分布合理(四种以上题型),题量适中,考试时间至少在1个小时以上,考点覆盖教学重难点;
3.试卷分A、B、C三套试卷,题量、难度基本一致,三套试卷重复率不超过30%。
4.A、B、C三套试卷均要求配备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内容要求B5格式,不超过4页。
试卷模板见附件1
二、试卷内容的审核
试卷命题完成后,由各教研室组织进行试卷审核,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审核表》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后由系部汇总交至教务处复核,复核通过后由教务处从A、B、C三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
试卷审核表见附件2
三、试卷的印制与保密
1.试卷必须按教务处统一的格式印制,出卷人必须仔细核对,避免错漏。
2.试卷印制前必须先填写文印申请单(见附件3),并由系主任审查签字、教务处长审批后送教务处2507办公室印制。
3.试卷印制期间,除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印刷现场
4.试卷印刷完毕,建筑工程系安排专人进行装订、上柜加锁存放。
5.命题、审题、印制和保管试卷等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违者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试卷的评阅分析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和评分工作,试卷评阅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
2.试卷评阅结束后应作试卷分析,并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见附件4)。
试卷分析工作完成后将试卷、试卷分析表成绩单等材料一式两份一起交送建筑工程系教学科研管理科留存。
五、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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