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PPT推荐.ppt
- 文档编号:15646232
- 上传时间:2022-11-10
- 格式:PPT
- 页数:35
- 大小:161KB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PPT推荐.ppt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PPT推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PPT推荐.ppt(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暑,减压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种,如:
森林脑炎六、职业性皮肤病六、职业性皮肤病8种,种,如如:
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七、职业性眼病七、职业性眼病3种种,如,如: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种,如,如:
噪声聋,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九、职业性肿瘤8种,种,如如:
苯所致白血病十、其他职业病5种,种,如如:
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nn由卫生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nn职业病诊断标准是诊断职业病的依据nn常见职业病诊断标准常见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nn(2002年年3月月28号卫生部令第号卫生部令第24号发布号发布)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飞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诊断机构第三条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四条第四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请从事的职业病诊断项目;
(四)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五)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nn第七条第七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职业病报告;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
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nn第八条第八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取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nn(四)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nn(五)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nn(六)经培训、考核合格。
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nn第三章第三章诊诊断断nn第九条第九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nn第十条第十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提交的材料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提交的材料nn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什么情况下申请职业病诊断什么情况下申请职业病诊断可可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nn以下三种情况可不予受理:
nn1、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nn2、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nn3、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再做出诊断。
出诊断。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对职业病诊断有意见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诊断;
对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nn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nn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nn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
nn专家库专家任期四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鉴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鉴定委员会推举产生。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费用的支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费用的支出nn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深圳市职业病诊断机构深圳市职业病诊断机构nn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深圳市目前唯一的职业病诊断机构nn地址:
罗湖区田贝一路文锦大厦10楼nn电话:
2553146425609527深圳市受理职业病诊断范围深圳市受理职业病诊断范围根据广东省卫生厅文件(粤卫函200341号),本中心暂获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为“职业中毒职业中毒”。
如何申请如何申请“职业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以外的其它职业病诊断?
其它职业病诊断?
nn目前职业病共有十大类115种,职业中毒是其中的一大类。
对于“职业中毒”以外的其他职业病,申请者可向广申请者可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或劳动者本人户口或劳动者本人户口所在地所在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诊断。
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认定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认定同同时时具具有有以以下下三三个个条条件件,可可认认定定为为疑疑似似职业病病人:
职业病病人:
nna.有明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nnb.有与职业接触有关的健康损害者;
nnc.属于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之内。
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什么资料?
nn1.1.深圳市职业病诊断申请表;
深圳市职业病诊断申请表;
nn2.2.申请者和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者和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nn3.3.职业史(见申请表,由用人单位盖章);
职业史(见申请表,由用人单位盖章);
nn4.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需用人单位盖章);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需用人单位盖章);
nn55.职职业业健健康康检检查查结结果果和和相相关关病病历历资资料料复复印印件件(需核对原件);
(需核对原件);
nn6.6.工工作作场场所所历历年年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因因素素检检测测、评评价价报告复印件(用人单位盖章);
报告复印件(用人单位盖章);
nn7.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必需的相关材料。
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必需的相关材料。
在深圳市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在深圳市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
nn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深圳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深圳市卫生局申请职业病首次鉴定;
也可直市卫生局申请职业病首次鉴定;
也可直接向广东省卫生厅申请接向广东省卫生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
nn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费nn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的规定(粤价函200346号),职业病诊断的收费标准为1500元/例,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为6800元/例。
职业病病人的伤残鉴定职业病病人的伤残鉴定nn尘肺I、II、III期,见国标P36-37nn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nn慢性中毒性肝炎nn慢性中毒性肾病nn噪声性听力损伤见国标P30-31nn其它职业病谢谢谢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病 诊断 鉴定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