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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建人。
其中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建议,并由政府批复执行的议,并由政府批复执行的议,并由政府批复执行的议,并由政府批复执行的14141414人。
人。
2004200420042004年以来,全市监察纪检机关对安全生年以来,全市监察纪检机关对安全生年以来,全市监察纪检机关对安全生年以来,全市监察纪检机关对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人员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共产领域有关人员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共产领域有关人员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共产领域有关人员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共389389389389人,其中人,其中人,其中人,其中地厅级地厅级地厅级地厅级15151515人,县处级人,县处级人,县处级人,县处级51515151人,其余为一般工作人员。
人,其余为一般工作人员。
第一章总则一、立法依据和调整对象一、立法依据和调整对象一、立法依据和调整对象一、立法依据和调整对象立法依据立法依据立法依据立法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等等等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调整对象调整对象调整对象调整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行政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行政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行政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实施行政执执法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实施行政执执法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实施行政执执法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法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或者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25号重庆市实施办法(2010)18号二、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概念二、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概念是指对做出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或未履是指对做出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或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法定职责的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应当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程序合法。
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我们的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我们的职责)第一层次职责第一层次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管理;
对本行政区域内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对本行政区域内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施专项监督管理;
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层次职责第二层次职责根据第一层次的职责确定并履行以下法定职责:
根据第一层次的职责确定并履行以下法定职责:
11、完成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上级安监部、完成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职责门规定的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法工作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重点监督检查的职责,重点监督检查1919项事项。
项事项。
22、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我局共、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我局共1717项,本规章共项,本规章共归纳归纳1313项)。
项)。
33、履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履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77项法定职责。
项法定职责。
第三层次职责第三层次职责根据第二层次的职责确定并履行以下法定职责:
根据第二层次的职责确定并履行以下法定职责: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患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患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政处罚。
进一步明确安监局打击监管范围的非法生产的职责:
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明确了安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明确了安监局对打非的职责规定,对非法生产进行监局对打非的职责规定,对非法生产进行处罚的规定:
处罚的规定:
一是一是及时打击实施行政处罚;
及时打击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二是及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及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进一步明确安监局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安监局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程序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程序的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提出复查申请的程序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提出复查申请的程序规定对拒不执行处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应当对拒不执行处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应当及时通报的规定及时通报的规定对依法受理、调查和处理举报的规定对依法受理、调查和处理举报的规定综合监管职责综合监管职责专项监管职责专项监管职责对下级政府监督职责对下级政府监督职责行政许可职责行政许可职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现场处现场处理措施理措施行政强行政强制措施制措施实施行实施行政处罚政处罚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日常监督检查职责依法受依法受理作出理作出决定决定属于其属于其他部门他部门监管的监管的及时移及时移送送对未取得许可对未取得许可的依法查处的依法查处,对不再具备安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全生产条件的暂扣或者吊销暂扣或者吊销依法进依法进行事故行事故报告报告依法组依法组织事故织事故调查调查依法实依法实施行政施行政处罚处罚重庆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示意图重庆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示意图第三章责任追究的范围与承担责任的主体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任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前款所称的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前款所称的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政赔偿责任,是指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被人民法院被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等有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等有权机关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权机关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
的情形。
一、有以下七种情形导致执法失败后果的应当一、有以下七种情形导致执法失败后果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实施责任追究:
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适用依据错误的;
行政裁量明显不当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未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未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履行法定职责的;
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履行法定职责的;
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
二、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安监部门和执法二、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安监部门和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人员不承担责任:
因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机构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因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机构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因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机构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因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机构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致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为,致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为,致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为,致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无法作出正确行政执法行为的;
法人员无法作出正确行政执法行为的;
因有关行政执法依据规定不一致,致使行政执法行因有关行政执法依据规定不一致,致使行政执法行因有关行政执法依据规定不一致,致使行政执法行因有关行政执法依据规定不一致,致使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不当的;
为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不当的;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致使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致使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致使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致使行政违法行为违法、不当或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行政违法行为违法、不当或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良后果被及时消除的;
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良后果被及时消除的;
按照批准、备案的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按照批准、备案的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按照批准、备案的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按照批准、备案的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已经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
的方式、程序已经履行安全生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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