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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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域性5.时间性二、工业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使用工业产权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利法商标法三、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3月签订6次修改。
我国1984年11月加入。
国民待遇原则、独立性原则、优先权制度2.1970年4月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
我国1980年参加。
第二节专利法一、专利权的概念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权的主体指具体参加特定的专利权法律关系并享有专利权的人。
(一)发明人、设计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人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利属于单位,批准后,为专利权人。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一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署名权二是取得物质报酬的权利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批准后,为专利权人。
(三)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三、专利权的客体亦称专利法律关系客体,是指专利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一)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他们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指对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条件:
新颖性新颖性创造性创造性实用性实用性新颖性(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申请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这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是指同现有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应具有三个特征或标准:
一是可实施性实施性二是再现性再现性三是有益性有益性
(二)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条件与现有设计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三)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众利益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
色彩或者二者结合作出的主要标识作用的设计违反规定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五、专利权的取得、终止和无效
(一)专利权的取得1.专利的申请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一申请一发明原则)优先权原则外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在我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有权依照该外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两国之间签订的协议、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要求将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间为十二个月,外观设计优先权期间为六个月。
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发明专利的审批初步审查申请公开实质审查授权决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初步审查授权决定专利的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其他原因专利权失去法律效益。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专利权期满
(2)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4)专利权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三)专利权的无效概念程序效力六、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实施该专利的强制许可证。
强制许可是防止专利权人垄断专利或者滥用专利权而采取的一项限制性措施。
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4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专利法50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七、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侵害专利权的行为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即欺骗公众以营利为目的而冒充他人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3.侵夺发明人、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四)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五)诉前救济措施及诉讼时效诉前救济措施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诉讼时效2年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起算第三节商标法一、商标和商标法的概念和作用
(一)商标的概念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
(二)商标的分类1.根据商标的使用对象,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2.根据商标使用目的不同,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和备用商标。
3.知名度高低和保护范围不同,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4.构成成分或状态不同,分为视觉(平面和立体)、听觉(音响)、味觉(气味)商标(三)商标法的概念调整在确认、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商标使用权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82年商标法1993、2001年修订2002年国务院发布商标法实施条例二、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含义指一定的民事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某个特定商标的资格或能力,是一种与人身有关的财产权,又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二)商标权的主体商标权人(三)商标权的客体注册商标(商品商标、服务、集体和证明商标)商标使用或申请注册符合法定条件1.具备商标的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不使用禁用标志4.不得恶意注册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更不应当予以注册: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3.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作为商标注册。
)三、商标注册
(一)商标注册概念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注册条件、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依法审核批准,在商标注册簿上登记,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授予注册人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活动。
(二)商标注册原则1.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2.优先权原则(三)商标注册申请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四)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相结合程序:
初步审定、公告、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商标异议制度、核准注册四、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一)注册商标有效期和续展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二)注册商标的变更(三)注册商标的转让(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许可使用合同必须依法报商标局备案五、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六、商标使用的管理
(一)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法律责任1.任何人都可投诉或举报2.赔偿损失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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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工业 产权 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