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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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方法要符合科学原则。
决定决定第一第一条:
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qq美美联邦证据第联邦证据第702702条:
审判中的证据可以采信条:
审判中的证据可以采信的条件是,这些证据来自任何合格的科学家,他的条件是,这些证据来自任何合格的科学家,他们拥有科学的、技术的或其他方面的专门知识,们拥有科学的、技术的或其他方面的专门知识,能帮助事实判断者(陪审团)理解证据或者判断能帮助事实判断者(陪审团)理解证据或者判断事实。
事实。
11/9/202211/9/202255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科学性原则q依据的科学性q分析说明的合理逻辑性q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如何体现科学性?
如何区分科学和伪科学?
11/9/202211/9/202266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客观性原则q司法鉴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全面的原则。
要求:
司法鉴定人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q英专家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说出事实真像。
当一个专家不能确定其报告的真实性时,或对其真实性缺乏某些条件时,则应在报告中说明。
11/9/202211/9/202277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独立性原则qq司法鉴定要遵循中立的原则。
观点一: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要遵循中立的原则。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应当独立于公检法三机关。
观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应当独立于公检法三机关。
观点二: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员应当与审判点二: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员应当与审判机关之间分离。
而侦查、检查机关则可以保留司机关之间分离。
而侦查、检查机关则可以保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
观点三:
司法鉴定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
司法鉴定实施者与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中实施者与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中立性。
立性。
qq英英医学专家鉴定活动应该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即医学专家鉴定活动应该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即医学专家应该不受诉讼压力、律师的要求和自身医学专家应该不受诉讼压力、律师的要求和自身所属团体利益的影响。
所属团体利益的影响。
11/9/202211/9/202288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独立性原则的体现q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审计帐户和独立办公场所;
q有足够的资源独立开展鉴定鉴定活动;
q其他活动不影响鉴定活动的独立性;
q鉴定人从事鉴定活动的独立性。
11/9/202211/9/202299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公正性原则q司法鉴定遵循公正原则是司法鉴定的属性所决定的。
q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
程序公正要求鉴定人必须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实施鉴定活动,把公正性体现在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
实体公正要求鉴定人必须遵守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
11/9/202211/9/20221010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公正性原则第三方中立的地位;
不作为委托方及其关系方的授权代表,不作为诉讼各方的授权代表;
对所有委托方提供相同的服务;
鉴定活动不受来自行政的、经济的和其他因素的干扰;
以合法的方式确保资源的足够补充;
依法接受国家、社会、主管部门和委托方的监督。
11/9/202211/9/20221111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人的权利刑诉法第七十二条: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民诉法第七十二条:
11/9/202211/9/20221212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一条:
(一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八)获得合法报酬;
获得合法报酬;
(九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1/9/202211/9/2022131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监督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时限制度检材的证据链制度鉴定人指定制度鉴定文书的三级审核制错鉴责任追究制度11/9/202211/9/20221414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依法统一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11/9/202211/9/20221515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有关委托主体的法律规定刑诉法刑诉法第第119119条:
为了查明案件中某些专门性条:
为了查明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鉴定。
民诉法民诉法第第7272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没有法定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第3535条: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条: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的鉴定部门鉴定。
11/9/202211/9/20221616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1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2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11/9/202211/9/20221717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有关鉴定委托的建议当委托方要求司法鉴定时应询问委托方有关案件的当委托方要求司法鉴定时应询问委托方有关案件的处理情况,若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应由公安处理情况,若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应由公安机关出具鉴定委托书;
若案件由检察机关负责处理,机关出具鉴定委托书;
若案件由检察机关负责处理,应由检察机关出具鉴定委托书;
若案件由法院审理,应由检察机关出具鉴定委托书;
若案件由法院审理,应由法院出具鉴定委托书。
若案件已经人民法院审应由法院出具鉴定委托书。
若案件已经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则不应再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理终结,则不应再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再审案再审案件除外件除外)。
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时,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当事人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时,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当事人委托时最好持有司法机关介绍信并通委托,当事人委托时最好持有司法机关介绍信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
过律师事务所委托。
当事人或律师委托时应认真审查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当事人或律师委托时应认真审查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并就材料的来源情况作出必要的说明。
实性,并就材料的来源情况作出必要的说明。
11/9/202211/9/20221818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接受司法鉴定委托书;
(二)了解有关案情;
(三)核对鉴定材料;
(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五)签定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的委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鉴定要求以及简要案情,委托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11/9/202211/9/20222020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相关注意事项在人身伤害案件中要明确损伤的性质(他伤、自伤、意外在人身伤害案件中要明确损伤的性质(他伤、自伤、意外伤)。
在损伤性质不明的情况下,可以对损伤程度或伤残伤)。
在损伤性质不明的情况下,可以对损伤程度或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但在鉴定意见中要明确说明。
程度进行评定,但在鉴定意见中要明确说明。
应明确要求委托方(特别是非诉讼案件中公民个人或者律应明确要求委托方(特别是非诉讼案件中公民个人或者律师等)提供全面、客观、真实的鉴定材料,并要求委托方师等)提供全面、客观、真实的鉴定材料,并要求委托方对鉴定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对鉴定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鉴定人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有义务鉴定人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有义务“辨别真假辨别真假”、“去伪去伪存真存真”。
当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完全时有义务要求委托方。
当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完全时有义务要求委托方补充材料。
未能尽到上述义务而造成错鉴的,鉴定人仍应补充材料。
未能尽到上述义务而造成错鉴的,鉴定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担相应的责任。
11/9/202211/9/20222121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协议书的要素技术要素财务要素时间要素法律责任要素委托要求检材要求报告传送的要求其他要求11/9/202211/9/20222222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评审要点明确并理解委托方的鉴定/检验要求;
核查检验材料和鉴定资料是否符合鉴定/检验的要求;
选择满足委托方要求的鉴定项目和方法;
确认本鉴定机构有实现委托方要求的能力和资源;
解决委托方要求与合同条款之间的差异。
11/9/202211/9/2022232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11/9/202211/9/20222424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11/9/202211/9/20222525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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