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及存在问题、对策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 文档编号:15617701
- 上传时间:2022-11-08
- 格式:PPT
- 页数:46
- 大小:5.25MB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及存在问题、对策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及存在问题、对策PPT文件格式下载.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及存在问题、对策PPT文件格式下载.ppt(4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l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了: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l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l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l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从而使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0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包括:
l国际公约、条约:
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及其附录一、附录二;
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
中、澳大利亚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
l宪法:
宪法有关条文。
l刑事法律:
含刑法有关条文;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
11l行政法律、法规、规章:
野生动物保护法;
渔业法;
动物防疫法;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l地方法规、规章。
12四、我国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存四、我国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存在的问题分析在的问题分析l
(1)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不明确:
狭义:
认为野生动物仅包括野生哺乳动物和野生鸟类;
广义:
认为野生动物包括一切野生的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
还有人认为野生动物指生活在野生状态下的动物;
生存于野外的非家养动物。
而我国法律对野生动物尚无明确的定义。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仅在总则部分第二条中规定了该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范围即“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13l
(2)野生动物保护等级制存在的弊端,法律保护野生动物的范围狭窄:
我国目前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实行等级保护制,法律只保护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或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绝大多数野生动物被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这使得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法律名称与内容不一致。
法律名称为野生动物保护法,而实际内容却仅为“重点野生动物保护法”。
既然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就应该涵盖所有的野生动物。
14l(3)法律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不力:
在我国野生动物栖息地遭破坏非常严重。
有专家指出:
“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丧失和人为开发活动的干扰。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总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断丧失,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日益减少和恶化。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对湖泊、湿地的破坏;
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不高;
正蓬勃发展的森林旅游业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修水库、大坝、铁路、公路及采煤采矿等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15l目前我国关于生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多,只有国务院于1985年6月发布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1994年10月发布的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其他资源法中的一些零星规定。
存在着数量少、效力等级低、规定过于原则化等问题,这对一地域性很强的复杂的生境管理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16l(4)伤害、虐待野生动物行为凸现出法律漏洞:
也许我们都还记得清华大学生刘海洋残害熊的事件。
该事件发生以后,随之而来的是该适用何种法律来制裁刘海洋的伤熊行为。
而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于2003年4月29日开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于刑事处罚。
17l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远不止刘海洋残害熊这一起,而是比较普遍。
在我国现有180多家动物园里,许多野生动物仅仅被看成是“旅游资源”或观赏物被关在里面备受虐待、伤害。
l如:
2002年国庆节7天长假一过,广西柳州某动物园很多猴子就开始拉稀便血,并于一周后有14只猴子相继死去。
验尸结果表明,猴子吃了游人扔的不洁食物,死于出血性肠炎。
l在全国各地的驯兽团,驯兽员对待野生动物的手段都非常残忍,为游人表演的老虎、狮子、黑熊等动物,常常被打得惨叫、哀嚎。
为了不让动物们反抗,有些驯兽团还将老虎、狮子的牙齿、指甲全部拔掉或打断。
18l(5)消费野生动物普遍,但没有法律进行规范:
消费野生动物主要体现在吃野生动物、使用野生动物制品等方面。
对普遍存在、危害严重的消费野生动物行为,我国至今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
在吃野生动物方面,如今的中国人吃蛇、青蛙、鸟、穿山甲、乌龟、鹰、虎纹蛙等野生动物成风,已经吃出了巨大的生态赤字。
据统计,中国现在每年被人吃掉的蛇不少于6000吨。
2003年4月10日至19日仅10天时间里,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收缴巨蜥、穿山甲、蛇、虎纹蛙等野生动物93万多只(条),其中大部分是从餐馆、酒楼、菜市场收缴的。
据有关资料统计深圳每天要吃掉10吨蛇。
南宁市园湖路有“雀粥一条街”,一些酒楼推出了麻雀宴、麻雀粥、烤麻雀来招揽顾客,平均每天约有3000多只麻雀成为南宁人的腹中物。
19在使用野生动物制品方面,全世界使用野生动物制品最严重的,除了印度人穿藏羚羊绒、一些人使用象牙外,应该就算中国人使用虎骨、犀角等中药了。
中国每年因为中药而消耗的野生动物数量相当可观,制中药而涉及到的野生动物种类也很广。
已被列入保护名录的250余种野生动物中,药用野生动物就达160余种,作为常用药材资源的梅花鹿、中华大蟾蜍、大壁虎、林麝、黑熊、乌梢蛇等均榜上有名。
警察查获5只熊掌重庆长洪山民将捕捉来的野生动物卖给游客2021l(6)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补救制度操作性不强: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均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但实际上操作起来非常困难:
一是“补偿多少”(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难以操作,主观随意性很大。
实践中往往是象征性地补偿一点,受损的往往是林区居民。
二是“由谁补偿”(补偿主体)不明确。
法律规定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但没有说明到底是由省级、市级还是县级或乡镇政府,结果往往是相互推委。
而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往往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主要是我国的西部地区,当地政府的财力很有限,难以支付该类补偿费。
22l另外,人对野生动物攻击的“正当防卫”权、“紧急避险”权也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所以出现了人被动受野生动物攻击而旁观者不能施救的悲剧。
l近年来,部分地区野生动物伤人、伤害家畜和破坏庄稼的事件时有发生。
肇事动物不仅有野猪、狼等动物,甚至包括黑熊、象、羚羊等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
这些动物给当地居民造成的损失常常是惨重的。
有时因为肇事动物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使人们不能及时解救被伤人员,因此发生的动物伤人致死事件也时有发生。
23l如:
2000年5月20日,发生在陕西省洋县四郎村刘建民家的野生羚羊顶人致死的事件正是由于严格遵守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导致的悲剧。
保护野生动物是重要的,但人的生命健康同样应受法律保护,这也许是很多受害者的心声。
l2007年4月12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2007年2月22日昆明市动物园内游客小瑞欣在与老虎合影时突然发生惨剧,老虎将小瑞欣咬死。
2007年4月30日东方时空报道,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旅游度假村有一个鳄鱼湖,9岁的刘海洋在湖边玩耍时被几只食人鳄拖进湖中吞食。
24谁为野生动物肇事买单?
25l(7)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管理漏洞很大:
一是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种源管理问题很大。
目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动物园如果需要从野外捕捉野生动物,只要象征性地交一点“资源管理费”就可以了,价钱很便宜。
而且管理野生动物的过程也没有执法机关监管,也不用替死去的野生动物负责。
所以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驯养繁殖场、动物园不重视管理,不在乎动物的损失,许多动物因而受到了严重的虐待、伤害甚至折磨致死。
26二是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动物园的监管漏洞很大,致使一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动物园成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庇护所。
如:
在广西鹿寨县曾发现一个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的野生动物养殖场,实际上根本就不从事驯养繁殖,完全是野生动物“洗货”的中转站。
大批的野生动物运进该养殖场“洗货”后,获得了“驯养证”、“运输证”,被“合法”地运往各地。
27三是一些地方没有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或者是将野生动物救护机构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合而为一,致使一些应该得到救护后放归大自然的野生动物得不到救护,甚至被驯养繁殖场当作驯养繁殖动物给处理掉了。
在有些地方,一些驯养繁殖场所为了争揽“生意”,还竞相给野生动物执法机构回扣以争取执法机构在查获野生动物后送给他们。
四是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和畜牧管理部门存在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
如北京部分区县在鼓励农民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时,仅把其归入畜牧业的范畴,没有意识到国家对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是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来进行规范的。
28l(8)承担保护野生动物主要职责的森林公安队伍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近年来,全国森林公安机关长期战斗在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一线,并连续开展了“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南方二号行动”、“猎鹰行动”、“候鸟保护行动”、“春雷行动”等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破获了大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主力军。
29l但是,森林公安机关至今还没有明确的野生动物案件执法地位,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只有林业、渔业和工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地位,森林公安机关只能以林业部门的名义查处行政处罚案件。
这不利于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l另外,我国森林公安队伍还存在经费无保障、人员编制混杂、无独立执法机构的问题。
30五、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完善五、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完善l
(1)明确野生动物的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野生动物 保护 法律 存在 问题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