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主持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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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主持词
导语:
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主持词,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制宣传日班会主持词【1】
甲:
全体起立,各组长报数。
中队长向老师报告:
本班应到
35人,实到35人,报告完毕,请指示!
辅导员:
接受你的报告,按原计划进行!
乙:
出旗员出列,全体学生行队礼。
出旗员归队。
甲:
下面有请中队长讲话
中队长讲话:
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新海阳小学二年级二班《小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甲:
红绿灯在眼前,依法守法保安全。
乙:
违法事即阻止,维护安定最重要
甲:
人民警察为人民,小小少年深知法。
乙:
违法乱纪不可取,法律面前无人情。
合: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
-
15
甲:
今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
乙: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就是:
我们中国的法律是从什么时
候开始的,为什么会有法律的产生?
哪位同学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给同学们谈一谈。
甲:
对,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
那个
时候,当一个部落和另一个部落出现矛盾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的报复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法律来解决。
如果一个部落的人杀了另一个部落的人,那么另一个部落的所有人都会为被杀的那个人报仇。
这样,整个社会非常混乱,大家的人身安全每天都受到威胁。
只有在夏朝建立后,才通过制定法律来防止这种混乱。
所以法律是从夏朝开始的。
乙:
下面我们再来看这个问题:
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哪位同学知道。
甲:
对,是每年的12月4日。
乙:
这样的日子,我们应该熟记心中。
甲: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否知道,我们每天来学校学习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知道是为什么吗?
(找学生谈一谈)
乙:
我们当然知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
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
甲:
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可是,我认识的一个小学生,就不能上学了,是怎么回事呢?
大家听我给你讲一讲吧。
(大屏幕上)
乙:
啊?
还有这样的事吗?
那我们同学们来说一说小花爸爸的做法对吗?
如果小花是我们的同学,我们应该怎么办?
同学们可以先在小组内讨论一下。
(给学生1、2分钟的时间,然后指名回答,叫3个学生即可。
)
甲:
同学们都积极讨论,发言,而且发言非常精彩,可见同学们在平时还是积累了不少的法律知识。
那么我们现在就再考考大家。
乙:
行,我先来吧。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哪些?
甲:
看来同学们了解的还挺多的。
(看来同学们对这些知识了解的还是比较少)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和环境相关的法律,和交通相关的,就连孝敬长辈都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呢。
下面我们就一个一个的来说说吧。
乙:
好,我们先说环境方面的吧。
我们有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
甲:
是啊,保护环境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哪位同学想谈谈我们在保护环境方面如何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呢?
让几个学生谈自己的观点。
乙:
是的,保护环境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还有,不在墙上、路上乱涂乱画等等。
我们一定要增强环保意识,学习保护环境的法律,为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贡献自己的力量。
甲:
有这样一个故事,大家来分析一下。
刘小伟到岳麓山去游玩,在一个亭子休息的时刻,他掏出一把小刀,在亭子的柱子上刻上“刘小伟到此一游”的字样。
大家觉得他这样的行为对吗?
你有过类似的行为吗?
(可以让3、4个学生来交流)
乙:
对,刘小伟的做法是错误的,他不应该刻字,破坏环境,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我们应该坚决杜绝这种做法。
甲:
说完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再谈谈道路交通
法吧。
乙:
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安全和交通环境的改善,我们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甲:
有这样一个案例,大家请看大屏幕。
乙:
我们身边有类似的情况吗?
当我们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的时候,是否想到过后果,听完这个故事,有什么感想呢?
(让几个学生谈自己的感想)
甲:
是的,我们所有的人都应该从上面的故事吸取教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
乙:
同学们,前些日子,我们班的好多同学都拾到了钱,都教给了老师并去寻找失主,他们的做法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你们知道吗,就是拾金不昧在法律方面也是有规定的。
甲:
是吗?
乙: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甲:
就是说,我们拾到了别人丢失的东西,都要想办法归还失主,而不应该据为己有。
乙:
对,我们应该从小养成不贪便宜的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甲:
下面,我们来看这个案例:
(内容在大屏幕上)
乙:
同学们,听完了这个故事,你们说,肖劲做的对吗?
(对)是的,他做的是对的,我们班的好多同学都和肖劲一样,拾金不昧,有着美好的心灵,让我们为了这些同学,也为了我们自己鼓掌吧。
甲:
同学们,我们身边的法律涉及到很多方面,就连孝敬父母都有法律规定。
乙:
是的,尊敬老人,孝顺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们的宪法、民法也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甲:
说到孝顺呀,我知道许多名人的故事。
乙:
我也知道。
甲:
你知道谁的故事?
乙:
我知道关于陈毅的一个故事,下面我给大家来讲讲吧。
(内容在打屏幕上)
甲:
同学们,听完了这个故事之后,你有什么感想呢?
(请几名同学谈感想)
乙:
当我们的爸爸妈妈生病后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甲:
是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孝敬父母,这是我们中华民
族的传统美德。
乙:
今天我们通过听故事,互相讨论,学习了很多我们身边的法律知识。
甲:
我们要学法,懂法,依法行动。
合: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甲:
下面,请辅导员对这次主题班会进行总结。
辅导员总结:
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
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乙:
旗手出列,全体学生起立,行队礼!
主持人甲乙一起宣布:
班会到此结束!
法制宣传日班会主持词【2】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
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
现代社会是法
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
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
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
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
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
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
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
《宪法》共四章:
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
据《闽西日报》报道:
##年6月26日中午,某中
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
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
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
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
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
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
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
“妈,对不起。
”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
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
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
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
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
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
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
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
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
岁。
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
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
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
李某卻反唇相讥:
“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
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
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
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
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
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
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
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
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
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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