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通知关于举办全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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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通知关于举办全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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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2016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驻市)医疗机构,市属民营医院:
为规范我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经研究,我委决定举办2016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8月1日—5日(第一批培训时间,每批培训五期,每期一天)。
8月8日—12日(第二批培训时间,每批培训五期,每期一天),每期前一天下午16:
00报到,次日参加培训。
二、培训地点
第一批培训地点:
赣州汇康大酒店八楼会议室(章贡区青年路36号,总台电话:
8108666。
)
第二批培训地点:
赣州市东阳山大酒店(章贡区东阳山路19号)。
三、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未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和未参加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必须是药师及以上职称)。
四、培训内容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政策法规;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及管理;
(三)镇痛相关药物的临床药理及不良反应的防治;
(四)急性疼痛和癌痛的治疗。
五、培训费用
170元/人。
六、其他事项
1、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住宿费用自理;
2、为缓解工学矛盾,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严格按照《赣州市2016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安排表》(附件1)安排人员分批分期参加培训(附件2中未列有名单人员请不要安排参加培训);
3、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
附件:
1、赣州市2016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安排表;
2、赣州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人员名单
2016年7月26日
附件1:
赣州市2016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临床使用及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安排表
分期
培训单位及人数
第一批第一期
(8月1日)
市直(驻市)医疗机构:
市人民医院84人、市第三人民医院26人、市中医院10人,共120人
第一批第二期
(8月2日)
市第五人民医院18人、市妇保院19人、市肿瘤医院17人、赣医一附院58人、赣医三附院6人、市皮肤病医院2人,共120人
第一批第三期
(8月3日)
赣医二附院11人、市属民营医院23人、章贡区67人、经开区14人,共115人
第一批第四期
(8月4日)
信丰县80人、龙南县40人,共120人
第一第五期
(8月5日)
大余县26人、南康市94人,共120人
分期
培训单位及人数
第二批第一期
(8月8日)
兴国县54人,赣县54人,共108人
第二批第二期
(8月9日)
于都县67人、瑞金市32人、全南县7人,共106人
第二批第三期
(8月10日)
定南县59人、石城县38人,共97人
第二批第四期
(8月11日)
崇义县25人、会昌县26人、安远县23人、寻乌县13人,共87人
第二批第五期
(8月12日)
宁都县52人、上犹县50人,共1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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