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专项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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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万科城金色家园二期一组团金色家园、学校及幼儿园、地下车库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
中山市东风镇人民政府北侧;
属于框架剪力墙结构;
地上34层;
地下1层;
建筑高度:
105.75m;
标准层层高:
2.8m;
总建筑面积:
247808.24平方米;
总工期:
360天。
本工程由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投资建设,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地质勘察,深圳市城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监理,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施工;
由陈华安担任项目经理、黄辉担任执行项目经理,万小波担任技术负责人。
主楼外墙及承重墙为钢筋混凝土墙,地下室填充墙为非粘土烧结砖墙,地上填充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造成返工或返修,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4.1技术交底制度:
4.1.1班组及专业分包队伍进场后,必须对其进行技术总交底。
4.1.2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操作技术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工作。
4.2交接验收制度:
各专业分包施工前,应通知相关专业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上一道工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时,要严格按成品保护实施细则保护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劳动成果,如果在下一步交接验收时发现上一专业分包单位成品损坏,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3成品保护处罚制度:
如果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对其它已验收合格的成品造成损坏,则应赔偿相关单位的损失,总包将对其处被损工程造价5~10倍罚款。
4.4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4.4.1项目部对各个阶段、各个工序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细则和严厉的成品保护奖罚制度,并分区、分楼层指定成品保护负责人,明确责任范围。
并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等保护措施。
4.4.2成品保护负责人加强对工人的成品保护教育,依据成品保护细则对操作者和成品、半成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并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4.4.3工人受奖罚制度的约束,并依据成品保护细则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4.4.4落实工序交接,强化下一道工序地位,搞好工序、专业间的穿插作业,防止互相影响损坏,严禁野蛮施工。
5.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5.2观念教育措施
教育全体职工树立质量观念,对国家、对人民负责,自觉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珍惜已完成的和部分完成的成品。
使相关人员明白做好成品保护是满足施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和维护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5.3工序安排措施
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
即从合理的施工程序,客观上起到成品保护作用,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5.4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总包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总包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总包发放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甲供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总包单位也应纳入成品保护。
5.5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施工的各个班组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必需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
对于一些关键工序(如钢筋、模板、砼浇筑、线管敷设与预埋),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5.6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5.6.1、装修、安装工程是工程的最后一环,直接关系到最后产品的质量,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分包单位。
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装饰工程原则上采取自上而下的流水顺序,这些都有利于保护装饰工程质量。
在工程收尾阶段(一般是户门安装完后),装饰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总包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5.6.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会签手续,证明上道工序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总包起协调监督作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5.6.3先做地面,后做天棚、墙面抹灰,可以保护下层天棚、墙面抹灰不致受渗水污染;
但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施工,需对地面加以保护。
5.6.4楼梯间和踏步地面施工,在整个内部完成后,再自上而下的进行,完工一层便封闭一层,除了维护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已完工的楼层。
5.6.5夜间加班须提前申请,经过总包批准办理进户加班手续后方可进入作业区,并自觉接受成品保护员的监督。
5.6.6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准吸烟。
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自觉主动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管理。
5.6.7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总包经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
5.6.8总包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5.6.9总包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5.6.10总包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荣誉以及切身的利益。
六、主要工序成品现场保护措施
6.1测量工程
6.1.1对定位标准轴线引线桩,标准水准点用砼浇筑牢固,搭设保护架,并设置明显标志,不得在上面放置东西;
挖土时不得碰撞,并经常测量和核对其位置。
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设专人跟踪保护,不得破坏任何测量标志。
6.1.2加强对楼层内控点的保护,当不在使用时用木板盖上,木板用铁丝和木方穿过楼板固定,以防被封堵和破坏。
6.2土方工程
6.2.1机械挖土
6.2.1.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万一碰撞,应立即纠正,恢复到原样,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以防超挖。
6.2.1.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
6.2.1.3施工中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地上或地下通道、电缆的地段进行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6.2.1.4基坑开挖时,机械开挖到基底设计标高以上30cm组左右的土层,由人工随即清出,以防机械超挖,扰动地基土。
清槽后,应采用塑料布在雨前将基坑覆盖,防止基坑被雨水浸泡。
6.2.2人工回填
6.2.2.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
6.2.2.2防水层保护砖墙要达到一定的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损坏),方可回填。
6.2.2.3基坑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
雨前应及时夯实已填土层,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6.3地下室防水工程
6.3.1防水混凝土施工
6.3.1.1为保护钢筋模板尺寸位置正确,不得踩踏钢筋,不得碰撞、改动模板、钢筋。
6.3.1.2在拆模或吊运其他物件时,不得破坏施工缝处的止水钢板。
6.3.1.3保护好穿墙管、电线管、电门盒及预埋件等,振捣时勿挤偏或将预埋件挤入混凝土内。
6.3.2卷材防水层成品保护
6.3.2.1已铺贴好的卷材防水层,加强保护措施,从管理上保证不受损坏。
6.3.2.2卷材防水层铺贴完成后,应及时做好保护层,防止结构施工碰损防水层,外贴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砌好保护墙。
6.3.2.3穿过墙体的管根,施工中不得碰撞变位。
6.3.2.4方式施工人员禁止穿带钉的鞋上工作面。
6.3.2.5卷材保护层施工时,禁止使用铁锹等硬工具,必须使用木抹来平整混凝土。
6.3.2.6水泥砂浆保护层应避免混入小石子等尖锐颗粒,以防损坏卷材防水层。
6.3.2.7地下室外墙卷材甩槎部分,应在其顶部覆盖一层300mm宽卷材保护条,并压砖防护以防模板、水泥浆损坏污染防水卷材。
6.3.2.8基础底板防水施工完经检查合格后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外墙防水做完,经检查合格后及时贴50厚聚苯乙烯泡沫铝合金板保护层。
6.4混凝土结构工程
6.4.1钢筋工程
6.4.1.1筋半成品要标明分部、分层、分段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部位或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并用明显标识,标识上应注明构件名称、钢筋型号、尺寸、直径、根数。
6.4.1.2绑扎底板钢筋时,注意底板钢筋不能抵到外墙砖胎模上,并注意保护防水,钢筋绑扎前,砖胎模内侧防水层必须甩浆做保护层,砖胎模上部的防水浮铺油毡加盖红砖保护,以防止防水卷材在钢筋施工时被破坏。
6.4.1.3板钢筋下铁保护层为40mm,采用水泥砂浆垫块必须提前制作,待达到强度后方可使用,垫块间距为600mm,一边绑扎一边垫,以防垫块受集中荷载而破碎。
考虑混凝土浇筑时侧压力较大,砖胎模外侧面必须采用木方及钢管进行支撑加固、支撑间距不大于1.5m。
为了保护墙顶及阳角处的防水层不被破坏,做完防水后,先在防水上浮搁一层油毡,然后用红砖砌一层保护层,保护层浮搁在油毡上,砖与砖之间用砂浆连接,保护层砌完后,在其上抹10mm砂浆与墙内侧的砂浆保护层相接。
6.4.1.4成型钢筋应按总平面布置图指定地点摆放,并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
6.4.1.5绑扎墙柱钢筋时,应事先在侧面搭临时架子,上铺脚手板。
绑扎钢筋人员不准蹬踩钢筋。
底板、楼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马凳应绑扎牢固,防止操作时蹬踩变形。
严格控制马凳加工精度在3mm以内,防止底板、楼板上部混凝土保护层偏差过大。
6.4.1.6严禁随意割断钢筋。
当预埋套管必须切断钢筋时,须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钢筋。
6.4.1.7绑扎钢筋时,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
6.4.1.8钢模板内表面涂刷脱模剂,要在地面事先刷好,防止污染钢筋。
6.4.1.9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如有相碰,应与土建技术人员现场协商解决。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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