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宣讲提纲pptPPT推荐.pptx
- 文档编号:15528346
- 上传时间:2022-11-03
- 格式:PPTX
- 页数:49
- 大小:3.46MB
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宣讲提纲pptPPT推荐.pptx
《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宣讲提纲pptPPT推荐.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宣讲提纲pptPPT推荐.pptx(4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适应监督执纪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四)适应监督执纪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处分暂行规定实行以来,随着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业务板块的拓展,监督执纪工作也面临着新要求。
三、处分暂行规定的修订过程2017年中国铁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了修订任务,股份公司纪委(监察局)把这项工作列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修订工作组。
修订工作历时7个月,先后3次征求总部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的意见、建议,期间还召开两次部分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对修订内容和有关问题进行研讨。
修订后的处分规定(试行)共3章255条,较处分暂行规定增加138条,增加的主要内容为第二章,由原先的五节62条,增加到十节206条。
处分规定(试行)送审稿,经中国铁建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并报党委常委会、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于今年2月3日提请中国铁建第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随后印发施行。
第二部分处分规定(试行)的主要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在这种大形势下,完善制度、修订制度,将不能腐的笼子扎牢,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面对股份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幅增长、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等改革发展新形势,面对监督执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股份公司纪委(监察局)与时俱进,以加强和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管理为中心目标,进一步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新的处分规定(试行)在总则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开篇就阐明了这种从严治企、依规治企的中心思想。
一、修订工作紧扣依规治企的中心思想二、修订工作实现三个体现体现中央企业讲政治的本质体现中央企业讲政治的本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中国铁建作为中央企业,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的要求,坚定牢固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的“根”和“魂”,以加强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突出央企职工无论是否为党员,都要讲政治,都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体现规范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利益体现规范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利益体现了规范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利益的思想,力图通过修订补充和完善这部企业“纪律法”,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明底线、知红线,在今后的企业管理中维护企业利益,规范企业管理行为。
体现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此次修订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单独成节,对克扣、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基金,对涉及职工生产、生活、利益分配、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侵犯职工知情权、人身自由权、女职工权益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不解决或者不及时解决,均要受到追责处分;
这些条款都切合实际地体现了依法依规治企,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
三、修订内容的七个主要特点此次修订工作始终遵循实践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总体要求。
一是确保制度的实践性一是确保制度的实践性,修订的内容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
二是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对新情况、新问题的适用条款,以及量纪中量化和细化不足等问题都进行了大幅地补充和修订。
三是努力体现制度的前瞻性三是努力体现制度的前瞻性,修订后的处分规定(试行),从总体来看,表现出了“一细、两易、三新、四准、四全、五明、五严”的七个主要特点第一个主要特点:
细化第一个主要特点:
细化主要体现在条款更加细化。
修订后的处分规定(试行)共3章255条,与原处分暂行规定3章117条相比,一共增加了138条,增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二章分则部分,由原先的五节62条,增加到十节206条。
第二个主要特点:
两易第二个主要特点:
两易一是执纪简洁易行主要体现在分则中大量的条款都进行了细化、拆分,加重或减轻条款直接写明,使定性量纪更加方便和简易。
二是内容通俗易懂修订后规定从整体上看,各种规定的表述明晰、通俗易懂,不仅使广大职工易学易懂,也确保在执纪使用条款时不产生歧义。
第三个主要特点:
三新第三个主要特点:
三新一是适应新形势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督促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上率下;
同时也是适应从严治企的新形势,体现在新形势下企业要遵循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基础管理的思路,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既要有作为、有担当,又要守规矩、知底线。
二是适应新发展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新形势;
适应项目管理发展新形势;
适应企业海外发展新形势。
三是适应新法规适应新的国家监察法、刑事诉讼法、适应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第四个主要特点:
四准第四个主要特点:
四准一是专业表述准主要体现在修订后的处分规定(试行)注意运用专业的纪言纪语、法言法语。
二是语言表达准修订后的语言表达更加准确简练。
三是关键词语准修订中对用词进行了统一规范。
四是术语运用准修订工作还特别注意了业务术语的准确运用。
主墩深挖承台施工关键技术研究:
长江堤岸下挖12米,沿江的防污染为施工难点,针对主墩承台大体积砼水化热问题,提出具体合理的温控措施,以确保大体积砼浇筑过程的安全可靠。
第五个主要特点:
四全第五个主要特点:
四全一是人员覆盖全处分规定(试行)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中国铁建(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领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包括总部机关以及所属各集团公司、公司、培训中心及其所属的各子(分)公司、具有独立经营权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以及参股控股公司、授权经营单位或者分支机构中的中国铁建委派的职工。
二是板块覆盖全实现了对股份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全覆盖。
三是内容覆盖全分则部分包含了政治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生产经营、项目管理、安全质量环保、财务资产、外事、外经、职工权益、妨害社会及企业管理秩序等多方面全方位的企业管理内容,特别是增加了对业务流程控制和部门监督追责内容。
四是追溯时间全新规定中增加了退休后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方式。
第六个主要特点:
五明第六个主要特点:
五明一是依据更明晰新规定的逐条逐款都要依据充分。
二是归类更明晰新规定分则部分的框架归类更加科学明晰、更加符合实际三是底线更明晰新规定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的负面清单总集成,是各级职能部门行使职责的底线,也是广大干部职工从业行为的底线,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底线。
四是免责条件更明晰新规定中对于非主观故意和明确表示不同意见的,明晰了免责条件,扩大了免于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的范围,体现了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指导思想。
五是“实体法”特征明显第七个主要特点:
五严第七个主要特点:
五严一是党纪政纪同时处分这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要追责处分这是加强企业管理,落实问责制度的具体要求。
三是对领导干部要求严于普通职工新规定中体现了对领导干部要求严于管理人员,对管理人员要求严于普通职工。
四是对领导班子要求更严新规定对影响“四好”班子评选条款进行了修订。
五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求最严主要体现在总则中的大多数条款都是针对执纪审查工作的,对执纪审查中的原则、处分种类、从重加重、从轻减轻、责任区分、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解除等方面所列条款,从根本上规范了执纪审查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第三部分总则部分的重点解读一、总则部分修订综述新旧规定第一章都是总则。
原处分暂行规定是五节四十八条,新处分规定(试行)是六节四十六条,大多数条款都进行了修订。
新处分规定(试行)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第一节“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甚至相抵触的条款进行了删除,对有关新内容进行了增添,对有关章节条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合并或者拆分、整合,对有关字词进行了精简,使新修订的总则更加精炼、更加准确、更具有可操作性。
总则部分特别注重了“实体性”规定的特征,凡是与职工违纪违规处分相关的“程序性”规定,以股份公司已经制定印发的相关制度规定为准。
(一)新增的条款
(一)新增的条款一是增加了处分原则新处分规定(试行)第四条参考了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规定,并集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违纪违规处分工作的原则进行了细化。
二是增加了罢免职代会代表的条款新处分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
“受到撤职及以上处分的职工是职工代表的,由职工所在企业职代会或者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罢免程序。
”三是增加了“间接责任者”原规定没有对责任进行划分,只是在分则个别条款中明确“直接责任者”或“主要领导责任者”,偶有“其他责任人员”。
四是增加了对监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情况原第二十四条规定:
“被法院宣判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分的,根据情节给予撤职及其以上处分。
”新第二十五条规定:
“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
”二、有关重点条款解读一是对处分的种类进行了修订新旧处分种类都是七种。
新处分规定(试行)中第六条规定:
处分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留用察看;
(七)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对处分期限进行了修订,并对处分类型作出具体释义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将“记过”处分期限由原6个月修订为12个月;
“记大过”处分期限由原12个月修订为18个月。
同时对“降级”和“撤职”处分的适用规则作出了明确解释。
(二)修订的条款
(二)修订的条款三是对从重或加重、从轻或减轻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新旧中都对从重或加重、从轻或减轻以及如何进行操作作出规定。
四是对经济赔偿方式进行了修订原第二十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违反本规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资产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依据资产损失情况做出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工 违纪 违规 处分 规定 宣讲 提纲 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