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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群众的涵义
人民群众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
然而在一些哲学教科书或辞书及其他有关读物里,却很难找到它的确切含义。
常见的现象是把人民群众同人民相混淆,以人民代替了人民群众。
随着人们认识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对人们群众的范畴进一步精确化。
因此,探讨和弄清人民群众范畴的含义,就成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孙明熙,刘玉殿:
“人民群众范畴的两种含义”,载《教学与研究》1985年第2期,第49-51页。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
在阶级社会中,它包括一切对历史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
人民群众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但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和任何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主体,都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和劳动知识分子。
唯物史观认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恩格斯也曾经说过: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
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人民群众从质上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说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内容,包含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
人民群众的最稳定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及其知识分子。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对于“人民群众”这个使用率极高的概念,也许人们认为没有研究的必要,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应当被“公民”所取代的概念。
长久以来对于这一看似简单的概念本身的理解及其在社会体系中的定位,实际上始终存在很深的分歧甚至对立的观点。
尤其是对人们通常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和社会上关于群众的传统观念作较为深入的审视,就更加深切地感觉到仅就这一概念的内涵而言,仍然是一个需要认真考察和研究的基础性问题。
衣芳,王爱玲: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正本清源和与时俱进”,载《理论学刊》2007年10月第10期。
具体说,我们应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认识人民群众:
1、人民群众的主体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劳动人民。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就必然同时承认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决定作用,肯定社会历史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者——劳动人民的历史。
历史证明,社会大多数人的人心向背体现了历史的主流,代表了时代的精神,预示着社会发展的方向。
人心不可违,乃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决定作用在观念上的表现,因此,承认人民群众的主体是劳动人民,就坚持了人民群众问题上的唯物论。
2、人民群众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
人民群众这个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判断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是否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其根据是看它在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时期中是否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
人民群众不是一个阶级概念,但在有阶级的社会中,这个概念的具体内容受阶级关系变化的制约。
到了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人民群众这一概念将与全体社会成员的概念趋于完全重合。
因此,承认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就坚持了这一概念问题上的辩证法。
3、人民群众既包括体力劳动者,又包括脑力劳动者。
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剥削阶级的历史作用往往由进步、促进作用转化为落后、阻碍作用。
但不管历史条件如何变化,由于劳动群众既是创造历史的主力军,又总是居民中的多数,从而成为人民群众的主体和稳定的部分。
但这里的劳动群众既包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即体力劳动者,又包括从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即脑力劳动者。
脑力劳动者作为人民群众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应该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总之,要全面理解人民群众的涵义,就要对这一概念做唯物辩证的、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不能把人民群众简单等同于劳动人民,也不能把劳动人民简单等同于体力劳动者。
(二)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民群众才是实践的主体,并且由人民群众来评价实践的结果才是科学的、合理的。
人民群众通过实践活动改造世界,并且创造了十分丰富的社会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人民群众作为实践的主体说明了实践的本质。
人民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赞不赞成才是衡量实践成果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中国古代早就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的民本思想。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
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完成社会变革、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资料是劳动者生产的,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政治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思想文化的发展,政治制度的变革,社会形态的更替说到底是人民群众的力量在起作用。
曹殊:
《新时期党群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9页。
从这个角度说,无产阶级政党的行动必须根植于人民群众,必须时时刻刻坚持群众的观点,我党的历史经验也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
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
陈蔚涛:
“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本源切实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载《宿州学院学报》2012年1月第1期。
尊重人民群众实践的主体地位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主要力量,所以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发展与实践中,必须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为人民群众服务。
党在长时间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征程中,始终坚持一条重要的准则,就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在这种原则的推动下,使得我党的各项事业的成功有了不竭的动力之源。
坚持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主体地位,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群众观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对西方传统群众观的颠覆早在马克思的时代已经实现,在其继承人那里,其基本精神得到了坚持和发扬,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的理论和观点,即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对待群众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它包含群众概念的内涵、群众的构成、群众的地位、作用和对待群众的态度等问题的基本看法和基本观点。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是人民群众主体论,就是在以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分析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确立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和主人的观点,并进而确立马克思主义政党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
这种基本立场、基本观点,有着各方面具体内容和本质要求,表现为人民群众历史主体论、人民群众实践主体论、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人民群众权力主体论、人民群众利益主体论和人民群众执政主体论等实在的理论内容。
这些内容从本质上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认识路线,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执政理念。
群众观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建理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一种正确的、科学的群众观,是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统一、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体现了党的性质与宗旨,是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
多年来,我们党一贯坚持和奉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在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保持党在时代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先进性,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二)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1、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完成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
人民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角和生力军,只有全体人民群众广泛而积极的投身于这一事业,才能推动这个伟大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最终成功。
社会主义不是一个党、少数人能够实现的,只有中国共产党人的紧密团结并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一并奋斗,我们才能够达到这一伟大目标。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求中国共产党人继续保持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在这个意义上,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牢固与否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
2、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归根到底是因为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是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产生、发展、壮大起来的,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党一天都不能生存。
《新时期党群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2页。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拥有今天的地位,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从它成立之日起就将自身的奋斗目标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统一,代表了中国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顺应了历史潮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人民群众是党的根本的执政基础,党执政地位能否稳固,关键在于在多大程度上取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不竭的动力,在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建新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这是我党从历经八十多年来的实践中总结的宝贵经验。
3、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需要
理论创新是我党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命力所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理论创新,并取得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这些成果的取得,无不源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
认识来源于实践,社会实践根本上来说就是人民的实践,理论创新的实质,是通过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发现事物的发展规律或趋势,将认识与实践互动,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集中人民群众分散的意见经过加工整理成为理论的一个复杂的过程。
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创新,为理论创新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
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关键的就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的基础上,不断的发现和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所创造的经验。
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使命,树立科学的群众观,立足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再用理论创新的科学成果去指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与发展
1、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列主义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理论。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推进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化而提出的基本观点。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则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这些基本观点与工作方法成为中国共产党不可须臾偏离的群众路线的根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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