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考核检查考核制度(天能)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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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1
打钻管理制度 3
抽放管理制度 5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6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7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8
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12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 13
防治瓦斯资金管理制度 14
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制度 14
瓦斯治理培训制度 15
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制度 16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7
瓦斯治理办公会议制度 18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18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19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 20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21
25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采掘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通防部罚款300元。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报施工部门,否则对通防部罚款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4、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100元。
6、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瓦斯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瓦斯措施等内容,无防治瓦斯设计或设计内容不全的,分别对通防部罚款100--500元。
7、煤岩巷道的布置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准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通防工区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
9、地测部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长罚款100元。
10、机电部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记录不全者每项罚款50元。
11、通防部负责编制防治瓦斯措施,防治瓦斯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瓦斯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无防治瓦斯设计的采掘工作面不准施工,内容不全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元/项。
12、防治瓦斯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不及时修改、补充防治瓦斯措施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
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罚款50元。
15、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考核已批准的瓦斯治理措施,并有记录可查,少一人次罚款50元。
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17、通防部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8、通防部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打钻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打钻施工质量,确保瓦斯释放及抽放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打钻施工地点必须及时下水槽,否则影响文明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各罚款50元。
2、钻孔设计由抽采工区技术员设计,业务部室审批,不按时设计审批的一次对抽采工区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区长罚款50元,并立即停止打钻作业。
4、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人员每孔罚款50元。
5、打钻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的罚款50元。
7、超前钻孔直径必须大于75mm,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元。
8、每班打钻施工中,班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
钻孔打完,跟班长、安检员验收签字;
跟班区长向调度室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50元;
其它后果自负。
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区长、班长、安检员各罚款50元。
10、打钻施工完毕,通防部技术员必须及时绘出钻孔施工图送交有关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人员部长罚款50元。
11、抽采工区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打钻汇报记录”表,否则罚款50元。
12、打钻完毕开始掘进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开掘位置用白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50元。
13、主管技术员要根据煤厚等情况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否则对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14、打钻施工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区长、当班班长各罚款50元。
15、每一次钻孔设计经审批后,现场施工前,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必须绘制一张打某个钻孔相对应的钻机相对位置及水平角、倾角的关系图,以保证打钻施工严格按设计执行。
否则对通防部长罚款50元。
不按设计施工的对班长、打钻人员每孔各罚款50元。
16、每班打钻施工中,打完一孔退钻杆时,专职安检员必须在现场审查钻杆杆数,及时填写打钻记录(包括开孔位置、打钻角度、钻孔深度等),否则对专职安检员各罚款50元。
17、因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而不进行补孔出现丢钻杆、钻头及损坏钻械设备的,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在以后的掘进过程中进行回收的,可由专职瓦检工、安检员进行签字,由通防部酌情进行减免。
18、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情况的,当时补孔或全部设计钻孔施工完毕进行补孔都可以,但不补孔而掘进的按盲目掘进论处。
1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尺,每次对查住人罚款100元,对施工工区区长罚款200元,并取消虚报进尺。
20、停止打钻期间,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
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50元。
21、钻机使用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供应部,否则罚款50元/件;
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100元/件。
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区队罚款5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长各罚款50元。
5、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5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
6、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相关人员罚款50元。
7、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
8、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区长罚款50元。
9、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0、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1、在采掘活动中,地测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对煤岩层变化、煤岩情况、构造情况作详细观察、记录,情况有异立即与通防部联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通防部对反馈上来的情况必须及时分析或下井详查,并有记录,否则对通防部长长罚款100元/次。
2、地测部要经常有人到煤巷掘进面了解煤层、煤性、地质构造情况,并根据已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掘进收集的资料,对前方地质情况做出正确预测,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煤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50元/次。
3、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质部门必须对采面地地质情况做出全面预测,否则罚款50元/次。
4、地测部必须及时修改地质图并将地质变化情况、地质预测情况及时送到主管矿长通防部、安监处或其他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用以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
否则对地测部罚款50元/次。
5、通防部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已揭露的煤岩地质情况,对前方瓦斯做出科学判断,以便实现瓦斯分极管理,否则对通防部罚款100元。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通防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防部值班人员罚款5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因施工区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区长50元。
该预测时,施工区队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区长罚款100元。
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通防部值班人员,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4、通防部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工区进行补孔或掘进,否则罚款50元。
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党、政、技各罚款100元。
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工区跟班区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立即进行补钻,立即汇报部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通防部值班人员、通防部,调度室汇报,对跟班区长、跟班班长各罚款50元。
8、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预测指标有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预测完毕,否则少一个孔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在打完一循环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通防部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区长、跟班班长、安检员罚款50元。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机电工区负责管路的敷设,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工区负责安装。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
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
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
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80㎜。
3、
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5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15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
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15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
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袋)。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
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
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
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置设一组(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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