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日常培训(十则)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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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
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
7.乘坐'
猴车'
(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8.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9、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
一停、二看、三通过'
;
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
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10.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
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1.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
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
三、灾害预防
1.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
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
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
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
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2.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3.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监测监控设备;
不能因为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断电影响生产而擅自调高监测探头的报警值、破坏瓦斯监测探头或用泥巴、煤粉及其他物品将瓦斯监测探头封堵上。
4.井下的风筒、风门、风桥、风障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5.掘进工作面是最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局部通风机通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
6.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也必须停止工作,从超限区域撤出。
7.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
8.吸烟引发的瓦斯爆炸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禁止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9.有些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会造成矿毁人亡,后果十分严重;
但只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巷帮等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在井下工作时要爱护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10.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
顶板、支架发出响声;
顶板掉渣;
煤壁片帮;
顶板出现裂缝;
顶板脱层;
直接顶漏顶等。
11.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
即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表明顶板完好;
发出'
空空'
或'
嗡嗡'
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二是打木楔。
即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
即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岩石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及时防范。
12.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
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
二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
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13.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
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
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或根据领导指示行事。
14、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
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有臭鸡蛋味等。
15.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预先开好躲避硐,加强支护,规定好联络信号和避灾路线,并经常检查瓦斯。
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
16.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起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刀闸(开关)、明插座爆破;
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封泥不足时严禁爆破。
四、紧急避灾
1.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可减少事故伤亡,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而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2.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可增加获救的机会、赢得抢救的时间。
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3.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
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
4.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
5.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明显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
撤离路线被封堵时,不要冒险闯过火区或泅过被水封堵的通道。
6、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
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
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7.正确避灾,可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
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救援。
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
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装置或进入避难硐室。
五、煤矿井下发生的煤尘爆炸的自救措施:
1、煤尘爆炸后,立即戴好自救器。
如没有准备自救器,最好用湿毛巾快速捂住鼻口,就地卧倒,如边上有水坑,可侧卧于水中。
2、听到爆炸时,应赶快张大口。
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产生强大冲击波击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聋。
3、煤尘爆炸后,切忌乱跑,井下人员应在统一指挥下,情绪镇定,向有新鲜风流的方向撤退或躲进安全地区,注意防止二次爆炸或连续爆炸的再次损伤。
4、在可能的情况下,撤离险区后及时向井下调度、矿调度和局调度报告。
煤矿井下发生的煤尘爆炸,不但对矿井破坏严重,对人体也有很强的杀伤力。
其爆炸瞬间,可使爆炸现场升温高达2000℃以上,(压力可高达9个大气压以上),并且其冲击波强烈,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
据调查统计,矿井下发生煤尘爆炸时,多数遇难人员直接死因并不是爆炸和燃烧,而是有害气体和缺氧引起的中毒和窒息。
所以,发生煤尘爆炸时,自救措施要果断及时,方法得当,尽可能减少伤残和死亡的发生
六、煤和瓦斯突出前大多数都有预兆,归纳起来分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1.有声预兆
1)响煤炮。
在煤层内发出像机关枪、炮击声。
由于条件不同,声音大小、间隔时间也不相同。
2)突然压力增大。
支柱来劲,发出咔咔的响声,或发出劈裂折断的响声,手摸煤壁能感到冲击和震动;
有煤岩层的破裂声;
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无声预兆
1)压力增大。
预板来压,片帮、掉碴、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
2)煤层发生变化。
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煤质干燥。
3)瓦斯及温度变化。
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发闷,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煤壁发冷,气温下降等。
应当指出的是,上述预兆,并不是在每次突出之前都同时出现,而是仅仅出现一种或几种。
七、什么是超前探水?
什么情况下必须探水?
答:
超前探水:
指在某些地区,不能确保设有水害威胁时,在采掘工作之前必须进行探水,进一步探明水文情况,确切掌握水源的位置和距离。
这是预防突然涌水的重要措施。
所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确认无透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小煤矿时;
(2)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区时;
(4)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5)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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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职工 日常 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