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15517393
- 上传时间:2022-11-03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52.50KB
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
《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到2017年,完成全省县以上城镇市政绿色照明改造。
规划改造100万盏左右市政路灯,同时提高城镇夜景景观照明节能水平,全省城镇照明综合节电率达40%以上。
(二)工作任务
1、编制完成《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发展规划(2012-2017年)》,各地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2、采用新型绿色照明设备更替传统产品,配套建设相应控制线路及终端,以此为基础,建立城市市政照明集中控制的长效机制。
3、积极探索利用民间资本加速城市市政绿色照明建设的运营模式。
4、建立健全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及废旧照明产品回收再利用体系。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2年至2013年底)。
以创建示范为主,先实施试点建设。
探索建设管理模式,完善相关机制。
(二)第二阶段(2014年至2015年6月)。
以重点城市推广为主,在设市城市中大力推广,力争全省29个设市城市均启动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并确保13个地级市和吉首市完成改造任务。
(三)第三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底)。
在全省全面推开市政绿色照明改造。
确保29个设市城市和32个县城完成改造任务。
确立明确的市政绿色照明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考核机制。
(三)第四阶段(2017年)。
深入推进全省城镇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完成全省县以上城镇市政绿色照明改造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推广应用先进绿色照明改造技术。
以保证照明质量和照度标准为前提,建立湖南省市政节能灯具产品目录,推广采用高效照明节能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推进市政绿色照明改造。
在节能灯具改造方面,推广应用LED节能灯、高效高压钠灯、金属卤灯。
在控制线路改造方面,推广建设综合城市路灯节能管理系统,完善“五遥”功能(遥测、遥调、遥信、遥控、遥传),实现精细化管理照明资源。
(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从智能化、精细化、全面化三方面考察企业节能服务,建立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名录。
将拥有核心节能技术,具备完善施工资质,获得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依法优先纳入名录,进行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能源公司负责节能方案设计、节能设备投资与工程实施及节能设备的保修。
项目业主负责节能改造方案的审定,并委托当地路灯管理所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及节能量的核算。
(三)加强技术指导。
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完善专家库,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建立绿色照明产品技术评价体系、市场准入机制;
加强对各地项目改造方案和合同能源经营管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和审核;
加强勘察设计单位技术交流,确保改造项目按照国家照明设计标准建设。
要加强绿色照明产品质量检测,依托湖南省节能照明公共检验服务平台,对市政绿色照明工程做好入围产品检验和改造后每年的产品跟踪检测。
(四)加大支持力度。
市政绿色照明改造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
按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策。
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加大支持力度。
各地要加大配套投入,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要引进多种资本,加快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进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成立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全省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办公室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牵头实施、统筹协调和节能效果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研究落实财政投入政策;
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项目立项审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绿色照明产品质量检测;
其他相关省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各地要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本地区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奖惩。
加快建立开放、系统、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根据各地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实施情况,建立落实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奖惩制度。
将项目建设情况与实施效果挂钩,完成改造任务的地区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其改造效果进行督察,对于实施效果不好、有关指标不达标的地区,采取回收奖补资金、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
审计部门负责对实施的项目和投入的资金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四)广泛宣传动员。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市政绿色照明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使公众切实感受到绿色照明改造在光效、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所带来的好处,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
城乡建设照明方案通知
抄送:
省委各部门,省军区司令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8月11日印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南省 市政 绿色 照明 改造 工程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