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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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庄规划 7
3.1主要任务 7
3.2现状调查要求 7
3.3用地分类 8
3.4规划内容 10
3.5成果要求 16
附表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8
附录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19
附录2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21
本导则用词说明 23
1总则
1.1关于本导则
1.1.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导则。
1.1.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
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
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
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1.1.4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
1.1.5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2关于村庄规划
1.2.1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进行编制,可作为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编制。
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重点镇等宜单独编制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重点对镇(乡)域内的村庄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并统筹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图1.2.1村庄规划设计体系
2、村庄规划:
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可考虑统一规划。
村庄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应与村庄行政边界一致,规划内容包括村域规划和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
村域规划应重点解决村庄产业发展,并综合部署生产、生态、生活等各项建设,明确土地利用的一张图管理;
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重点细化居民点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并进一步明确景观风貌特色控制与村庄设计引导等内容。
3、村庄设计:
在村庄规划的基础上,以规划实施为重点,包括村庄总体设计、农居建筑设计、村庄公共建筑设计、村庄环境设计及村庄基础设施设计等方面内容,是对村庄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
4、村居设计:
根据村庄设计确定的风貌特色要求,在充分考虑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习惯的要求,进行具有浙江名居特色的建筑设计。
1.2.2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期限应与镇(乡)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一般为10—2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3年左右。
2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2.1主要任务
2.1.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县市域村庄布点规划确定的城乡居民点布局,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在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村庄的功能定位与产业职能,加强与镇(乡)土地利用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和实施时序等方面的充分衔接,落实中心村、基层村等农村居民点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建立合理的村庄体系,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制定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的时序计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2.2现状调查要求
2.2.1调查阶段:
在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进行不同深度的现状调查,熟悉镇(乡)域范围内自然人文环境、各类设施、各村庄和产业发展情况等,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历史人文、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
1、调查准备。
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好镇(乡)域地形图、镇(乡)域及各村庄基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调查问卷。
2、初步调查。
进行现场踏勘、镇(乡)座谈和村民访谈。
现场踏勘着重调查镇(乡)及村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以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灾害发生情况等方面内容。
镇(乡)座谈应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发展诉求;
村民访谈要求入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
3、深入调查。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和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镇(乡)域村庄规划布点的可操作性。
4、补充调查。
在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针对各方对规划方案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补充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次补充调查。
2.2.2调查方式:
注重地形图踏勘调研、乡镇及村落文献调研、访谈调研、问卷调研等多种调研方式的有机结合,深入了解镇(乡)发展思路与村民意愿。
2.2.3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社会经济要素、历史文化要素、自然环境要素、土地利用要素和相关政策要素五个方面。
1、社会经济要素:
镇(乡)及村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户籍人口、户数、劳动力人数、人均纯收入、集体收入、主导产业等。
2、自然环境要素:
包括气候、地形、地貌等。
3、历史文化要素:
包括有形要素和无形要素,有形要素包括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等,无形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等。
4、土地利用要素:
包括土地使用、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5、相关政策要素:
包括与镇(乡)、村庄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管理制度等。
2.3规划内容
2.3.1村庄发展条件综合评价:
结合村庄现状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评价村庄发展条件,明确各村庄的发展潜力与优劣势,明确主要问题。
2.3.2村庄布点目标:
以镇(乡)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确定镇(乡)域村庄发展和布局的近远期目标。
2.3.3镇(乡)域村庄发展规模:
依据镇(乡)总体规划,结合农业生产特点、村庄职能等级、村庄重组和撤并特征以及村庄发展潜力等因素,科学预测镇(乡)域村庄人口发展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2.3.4镇(乡)域两规衔接:
以镇(乡)域为规划范围,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编制基数,按照“两规合一”的要求,明确需保护的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资源,以及区域公用设施走廊的界线和管控要求。
2.3.5镇(乡)域村庄空间布局:
明确“中心村——基层村——自然村(独立建设用地)”三级村庄居民点体系和各村庄功能定位,制定各级村庄的建设标准,并对主要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部署。
2.3.6空间发展引导:
在镇(乡)域范围内划分积极发展的区域和村庄、引导发展的区域和村庄、限制发展的区域和村庄、禁止发展的区域和搬迁村庄等四类区域,制定各区域和村庄规划管理措施。
2.3.7镇(乡)域村庄土地利用规划:
依据镇(乡)域发展规模,进一步明确各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总量,提出城乡建设用地整合方案,重点确定中心村、基层村和自然村(独立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和调整范围。
2.3.8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发展规模和服务功能,合理确定各级村庄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级别、层次与规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2.3.9基础设施规划:
统筹安排镇(乡)域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提出各级村庄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类型和标准,并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
2.3.10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
根据村庄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的影响,明确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划定镇(乡)域消防、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的范围,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明确村庄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控制标准,确定需要重点整治的村庄、污染源和防治措施。
2.3.11近期建设规划:
明确近期镇(乡)域村庄布点的原则、目标与重点,确定近期村庄空间布局、引导要求和重点建设项目部署,确定近期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
2.3.12规划实施建议和措施:
提出镇(乡)域村庄发展和布局的分类指导政策建议和措施,重点对近期规划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4成果要求
2.4.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成果包括技术性成果、公示性成果。
其中,技术性成果主要由规划文本、主要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公示性成果主要包括规划内容简介和主要公示图纸,二者均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2.4.2技术性成果:
1、规划文本。
包括规划总则、规划布点目标、村庄布局原则与村庄调整合并方案、村庄居民点体系布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主要图纸。
应采用比例尺为1:
2000-1:
5000的地形图,包括区域位置图、村庄分布现状图、村庄布局规划图、空间发展引导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备注:
所有图纸均应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图例、图标、图签、比例尺、指北针、风向玫瑰图等)
3、附件。
对规划文本与主要图纸的的补充解释,可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等。
2.4.3公示性成果:
1、规划内容简介。
包括村庄布点目标、镇(乡)域村庄发展规模、镇(乡)域村庄空间布局、镇(乡)域村庄土地利用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主要公示图纸。
包括村庄分布现状图、村庄布局规划图、空间发展引导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3村庄规划
3.1主要任务
3.1.1依据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并结合村庄实际,明确村庄产业发展要求,综合部署生产、生态、生活等各项建设,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与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落实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加强景观风貌特色控制与村庄设计引导,为村民提供切合当地特色,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宜居环境。
3.2现状调查要求
3.2.1调查阶段:
在村庄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进行不同深度的现状调查,熟悉村庄用地和产业情况,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历史人文、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
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好村庄地形图、村庄基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调查问卷。
进行现场踏勘和村民访谈。
现场踏勘着重调查村庄产业发展、用地类型、用地权属、农房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灾害发生情况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内容。
村民访谈应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并入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和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可操作性。
3.2.2调查方式: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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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村庄 规划 制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