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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职业高中(高中的职业学科)相当于国内的职业高中,学生毕业后以就业为主,涉及工业、农业、商业、水产、家庭、信息、福利、护理等30多种职业学科;
③综合高中(高中的综合学科)包括普通学科和职业学科,兼顾升学与就业两个方面。
高等专门学校(国立为主)五年一贯制职业学校,相当于中专三年和大专两年,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
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就业率更高,学生毕业时可获得副学士学位。
高等职业学校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后两年课程)、专门学校,这些学校相比大学第一层次,以大专学历为主。
短期大学创立于1950年,学制为2-3年,学科设置偏向于人文类教育,家政类和教育、法律、商学、社会学等人文课程,主要培养幼儿教师、保育员、营养师、护士、护理师等专业,学生大多为女性为主,偏重教养以及特定职业资格的培训。
高等专门学校于1962年创立,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把高中和短期大学连接起来进行五年一贯制教育,后期两年课程以工业为主,设立了机械、电器、工业化学、土木工业等学科,学生大多以男生为主,培养操作技术人员,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教育,相当于短期大学二年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专门学校是1976年开始的。
招收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定位于短期高等职业教育,实施实践性职业技能教育,偏重满足第三产业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
此外还有技术科学大学,专业研究生院等。
日本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小学六年,中学三年(初中)。
中学后分流,高等学校三年(高中)或高等专修学校三年(中专)。
实施高中后教育有大学、女子短期大学、职业专门学校等。
学生在义务教育后的任何阶段,经过职业培训后均可就业。
目前,日本高中毕业生的去向是36.3%上大学,18.9%上专门学校,8%上短期大学,余下的36.8%直接进入社会就业,其中少数成为社会无业者。
日本职业教育以私立学校为主,但所有102均可通过培训项目从政府拿到经费。
公立学校无论当年招生数量多少,每年从政府拿到固定办学经费。
私立学校则看接到国家公共培训计划的大小获得相应的经费。
学校的规模都不大,一般为几百人,最大也不过几千人。
专修学校全国在校生数79万,是各类大学在校生数260万的三分之一。
企业内的职业训练
日本政府特别重视不同社会部门间的合作,强调教育部门与劳动部门和产业界的合作,而通过职业教育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各教育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实现管理过程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高效化。
企业内的职业训练是日本职业教育的一大特色,是日本企业提高员工素质保持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日本企业职工按照工作性质可分为普通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类,每一类人员都有相应的培训内容和具体要求,企业职工从录用到退休的整个职业生涯过程中始终在接受企业化的职业训练和教育,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全员培训。
日本的企业教育培训与其终身雇佣、年功序列的企业文化有着密切联系,其最终目的在于充分挖掘企业员工的潜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员工与企业之间相互信任,共同发展。
社会公共训练
日本职业教育除学校办教育和企业办教育外,还有社会办的公共职业训练,也由厚生劳动省主管,目的在对谋职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训练或对转岗人员进行职业能力开发和技能提升的训练。
根据日本1985年制定的《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规定,公共职业训练课程主要有五种:
养成训练、提高训练、能力再开发训练、对残疾人的职业训练、对职业训练指导员的训练。
实施机构有专修职业训练学校、高等职业训练学校、职业训练短期大学、身心残缺者职业训练学校和职业训练大学等。
社会形式的教育虽不是日本职业技术教育的主体,但它与学校教育和企业教育相互补充配合,为国民的终身教育提供了重要保障。
历史沿革:
1、职业教育体系的开端建制期(明治时期-二战结束)
①学校教育。
日本职业教育历史悠久,可追溯到明治初期。
1871年,工部省在东京设立“工学寮”,这是日本的第一所职业学校。
1874年。
东京开成学校内设立“制造学教场”,标志着日本中等程度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的开始。
1881年日本设立农商省,以此为契机,于1883年制定《农业学校通则》,次年颁布《商业学通则》,通则中分别对各属学校的目的、种类与课程设置等作了详细规定,这是日本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标志着日本职业的教育制度的正式开始。
明治后期,日本进入产业革命阶段,日益发展的工业需要大量技术人员,政府认识到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开始大力推行“实业教育”。
1893年,日本政府颁布了以发展初级职业学校为目的的《实业补习学校规则》等教育法令,并从国库拨款用来充实和兴办各类实业学校,推动了初等职业学校的迅速普及与发展。
为了适甲午中日战争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明治政府于1899年正式颁布了日本第一部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的系统,完整的法令——《实业学校令》,确认了中级职业教育与中等普通教育并行的教育制度,对实业学校统一分类,形成由工业学校、农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实业补习学校等构成的实业教育体系,正式确立起中等职业教育制度,为解决职业中学毕业生进一步深造的问题,1903年日本政府又颁布《专门学校令》,规定凡是以实施职业教育为目的的实业学校都属于实业专门学校。
为贯彻法令精神,政府成立了一批比实业学校层次更高的实业专门学校,至此,日本职业教育系统由实业补习学校(初等)、实业学校(中等)和专门学校(高等)三级组成。
在一系列法令推动下,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契机,日本经济得到飞速发展,1918年修改《大学令》,规定除帝国大学外,承认地方设立的公立大学和私人团体设立的私立大学,且容许设置各种单科性大学,《大学令》施行后,各种实业专门学校迅速增加。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学校教育被迫适应战争局势,1935年颁布《青年学校令》,将实业补习学校和1926年建立的带有浓厚军事训练性质的职业教育机构——青年训练所合并,改成了“青年学校”。
1938年,政府颁布《国家总动员法》规定,为达到战争目的,必须实行以军需工业为中心的经济政策,整个社会都被纳入了战争轨道,职业教育也未能幸免于难,成为日本军国主义战争机器的一部分。
1939年,改正后的《青年学校令》要求所有12-19岁的男青年都必须入青年学校接受训练,而是训练战争工具的场所。
1945年日本投降后,青年学校被全部改组。
②社会公共训练
1911年颁布的《工厂法》是最早与职业训练有关的法律,但是以1916年《工厂法施行令》为标志才得以正式实施,在工厂、雇佣工人等方面做了规定。
1921年颁布有《职业介绍法》,1938年进行再次修订,其中规定了职业介绍应由政府相关机构进行,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进行职业介绍,对于就业人员给予相关就业指导及协助办理保险手续等,且从事这项工作的组织是非营利性的,根据该法律日本开始成立职业介绍所。
2、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恢复期(二战后-20世纪70年代)
①学校教育
二战后,日本面临着严重的经济衰退,急切需要恢复建立职业教育。
1947年日本国会通过《教育基本法》,随后颁布《学校教育法》,正式确立6334新学制,在义务教育的初中增设了必须或选修有关职业教育课程。
战前负责职业教育的实业学校、实业专门学校大部分改为新制高中和新制大学。
在旧制学校和高等学校中实施的普通教育和实业学校中实施的职业教育统一由新制高中来承担,高中分为普通科和职业科两种,此后,职业教育地位得以提高,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关系进一步密切。
当时一部分旧制专科学校,尤其一些女子专门学校,由于校舍、师资等条件达不到设置要求,难以升格为新制大学,日本政府被迫采取临时性措施,参照美国二年制初级学院,将这类学校暂定为2-3年制“短期大学”。
1949年建立的短期大学适应了产业结构变化,得到迅速发展,为战后日本产业发展和经济复苏培养了大批中级技术人员。
为适应日本产业结构由轻工业向重化工业转变,1951年日本横幅制定颁布了一部在日本职业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案《产业教育振兴法》,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目的、国家的任务、地方性职业教育审议会的组织、权限及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财政补助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对初中、高中、大学的职业教育提供财政支持。
在中等教育采取职业高中的多样化政策,增设新学科,并大量增加职业高中学生数量,在整个60年代,大约有700万高中毕业生到各产业部门工作,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学生数持续增长,为战后初期陷于停滞的日本职业教育带来了转机。
从日本战败到1955年是日本战后职业教育重建时期,建立起了新的职业教育制度,社会公共职业训练也开始恢复,职业教育主要由职业高中和短期大学来承担,财政资助支持为职业教育的恢复提供了重要动力。
1962年日本创建高中和短期大学五年一贯制的高等专门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这是一种贯通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新型职业教育机构,此举打破战后单一的高等学校制度,形成独立职业教育系统。
而1964年修改的《学校教育法》也从法律上明确了短期大学是高等教育体系组成部分。
二战后初期,学校职业教育体系仅仅包括职业高中的短期大学,而到了20世纪60年代,已经形成了职业高中、招收初中生的高等专门学校、招收高中生的短期大学为主的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
专修学校是1976年(《专修学校设置法》在各种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和训练的专门机构。
专修学校开设三级课程:
专门课程、高中课程和普通课程。
设有专门课程学校称为专门学校(专科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量您,毕业生可获得等同于短期大学毕业资格。
设有高中课程的专修学校称为专修高中(高等专修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三年毕业生授予高中毕业资格。
设有普通课程的专修学校称为普通专修学校,入学资格不限,是实施终身教育的场所。
专门学校的成立满足了产业结构变化而引起的对职业技术人才多样化的需求。
为提升职业教育规格和层次,1976年日本还成立长冈和丰桥两所技术科学大学。
大学设有学部和研究生院,实行本科和研究生院一贯制,学科设置仅限工学一类。
学部以高等专门学校毕业生和工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研究生院以本校学部本科毕业生为主要招收选拔对象。
技术科学大学的建立是一种新型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门机构,使得职业技术教育的层次结构更趋于合理。
20世纪70年代,日本形成了职业高中、专修学校、高等专门学校、短期大学、技术科学大学构成的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战后,在学校职业教育制度建立的同时,包括社会公共训练也开始恢复。
1947年《劳动基准法》规定了对徒弟学习技能权利的保护。
同年颁布的《职业安定法》通过对人们进行技能培训,为有技能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还放宽了对职业介绍所的限制,规定除政府机构的职业介绍所以外,其他机构可以创办以赢利为目的机构,并对机构设立条件进行了规定,根据这部法律,日本的职业介绍所更名为公共职业安定所,职业辅导所改称为“公共职业辅导所”,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辅导标准。
1958年颁布的《职业训练法》将战后职业训练制度统合为由公共职业训练制度、企业内职业训练制度、职业训练指导员制度、技能鉴定制度四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确立了战后日本职业训练体制。
这也标志着二战后日本劳动力政策发生了质的变化,摆脱了以往的劳动力保护和失业救济性质,将培养劳动力、促进劳动力流动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环节,促进了社会和企业化培训的开展。
随后,在日本企业中逐渐出现学校形态的企业内教育机构,为规范企业内培训,1969年,1978年日本政府先后对《职业训练法》进行修改,确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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