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88公司规章制度汇编(201111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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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展英实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安徽**实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员工编制及增补 -1-
第三章聘用管理 -1-
第四章工资及福利待遇规定 -3-
第五章员工异动管理 -3-
第六章员工辞职、除名、辞退管理 -4-
第七章员工培训 -5-
第二部分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6-
第三部分保密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9-
第二章秘级分类及保密范围 -9-
第三章保密措施 -9-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10-
第五章附则 -11-
第六部分文件归档制度 -11-
第四部分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8-
第一章总则 -18-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采购 -19-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领用 -19-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管理 -20-
第五部分车辆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车辆管理 -21-
第三章车辆使用 -21-
第四章车辆保养 -22-
第六部分员工奖惩条例 -22-
第一章总则 -22-
第二章员工奖励条例 -22-
第三章员工处罚条例 -24-
第四章附则 -27-
-1-
安徽**实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的用人原则是: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
知人善用,各尽其才。
第四条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由集团总经理直接领导,公司内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员工编制及增补
第五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
每年年初,人事行政部负责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做本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以此作为招聘人员的依据。
第六条各子公司、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填写完毕经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审定后交回人事行政部。
主管级及以上员工的增减须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人事行政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是否能在公司内部调剂,填写审核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对于不能通过内部调剂获得的,实行对外招聘。
第三章聘用管理
人事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面试
组织内部
人员调整
第八条招聘管理流程为:
复试
人事行政部组织
实施人员招聘工作
根据空缺
职位要求
位
发布招聘
信息
录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录用人员岗前培训
签劳动合同东同
同始试用期考察
转正
第九条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体检报告;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十条人事行政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入职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
2、整理员工所有相关资料,将其纳入人事档案,并录入电子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应引导新入职员工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办公用品并向其说明办公用品领用方法;
2、带领新员工参观公司办公区域,并向其介绍本部门人员及各部门领导;
3、领取《员工手册》,并向其说明工作注意事项及其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人才试用规定:
1、员工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企业简介(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子公司、部门的功能及业务范围)、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的培训。
各子公司、部门内负责专业培训;
2、公司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次合同期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3、试用期的员工,有下述情形或相关情形时,公司可以立即停止试用,终止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
(3)1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达3次的;
(4)从试用之日起,旷工累计达1天,或事假累计达7天且理由不充分的;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工作的;
(8)被发现应聘时所提供资料和信息不实的;
(9)个人提出离职;
(10)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十三条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入职员工做个人工作总结,部门领导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严格对照《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资格要求填写意见,意见包括:
同意转正、予以辞退;
2、各子公司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集团总经理批准,主管级以下人员的录用须由子公司的总经理批准,集团人事行政部核准。
3、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可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计入司龄。
第四章工资及福利待遇规定
第十四条作为公司的每一位正式员工,均享受公司的福利制度。
公司福利包括节假日福利、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社会保险等。
岗位和职责的不同,福利项目及金额不同。
1、工资:
员工工资为依据本单位薪酬考核制度设立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福利工资等部分。
工资的计算日期为每月的1日到月末;工资的支付日期为次月的12日,如支付日期为节假日、休息日时,工资支付日可予以顺延。
工资的支付方式:
工资和货币性福利由银行代为发放至个人的设卡帐户上,发给本人的工资和货币性福利将扣除以下款项:
(1)个人所得税;
(2)依法缴纳的保险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金额。
如出现员工离职(包括但不限于: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等)情况,公司将以银行代发或现金形式结算员工离职薪资。
2、劳动保险、
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现行政策为已经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五章员工异动管理
第十五条因工作需要,需在公司内部做人员调动时,员工无正常理由必须服从调动。
调动员工到人事行政部领取“人员异动申请单”,写明异动原因,经调出、调入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下发异动通知。
异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工作交接并到新岗位报到。
逾期不报到者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离职。
公司内所有人员的异动均需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晋升与降职:
对于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经公司考核确定后,可任命为公司管理人员或主管,此类员工的晋升,应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异动申请单》,注明异动原因,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下发任命书或异动通知。
对于种种原因撤销原职务或降职使用的,由人事行政部接到集团总经理通知后,下发免除职务的通知书,同时不再享受原有的职务待遇。
第六章员工辞职、除名、辞退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辞职的,正式员工须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日填写《辞职申请》,经子公司或部门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完交接工作后,方可辞职。
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按除名处理。
如果员工在从事应用项目开发期间提出辞职,必须待项目结束后向公司交接全部的文档,并经公司验收该员工所完成的工作后,方能离职,否则,该员工必须向公司赔偿因其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数额应按照该员工从事的工作对整体项目的价值造成的损失核算。
第十八条员工辞职或离职时,必须归还公司购置的所有办公用品(如电脑等)。
第十九条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回收员工手头上的《劳动合同》,并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不服从部门经理和主管的安排,情节恶劣者;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4、有严重失职行为;
5、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6、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7、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8、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者;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第二十一条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告,人事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发除名通知。
第二十二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用人公司或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过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除名人员无工资补助,并视交接情况确定最后1个月工资的发放。
对于辞职人员不按正常手续离职的,其当月工资由公司扣除,作为其移交工作不力的补偿。
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意见和权利。
对于销售人员,应在全部回款后兑现其提成及工资。
对于实施且不足季、年度考核的人员,离职结算时不再计算当期考核工资。
第七章员工培训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
新员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培训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内部培训为主,必要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实施外派培训。
对于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公司与其签订《培训协议书》,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合同未到期辞职、离职时,应交纳培训期间公司承担所有的费用(按参加人数平均后计)。
第二十六条培训时应做好签到记录,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二部分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鼓励员工积极工作,保持高效而有序的工作状态,体现公司总体向上的精神面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员工考勤管理事宜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除餐饮公司外的本集团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
30——12:
00,下午13:
00——17:
30;
第四条各子公司、部门实行上、下班登记制度。
第五条对于上班因公外出者,由各子公司、部门领导做外出登记,未登记即视为擅离公司者,超过半小时即以旷工半天论处。
凡各子公司、部门领导离开济南的,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提前报人事行政部,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迟到、早退规定:
1、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以内下班为早退。
第七条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在一个工作日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30分钟以上不足2小时,视为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3、无故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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