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及信息公开方案解读-终_精品文档PPT推荐.ppt
- 文档编号:15477636
- 上传时间:2022-11-01
- 格式:PPT
- 页数:45
- 大小:10.86MB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及信息公开方案解读-终_精品文档PPT推荐.ppt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及信息公开方案解读-终_精品文档PPT推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及信息公开方案解读-终_精品文档PPT推荐.ppt(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鸦鸿桥镇玉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
该企业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
机电喷漆工序VOCs未安装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的庞各庄村勾建新砖瓦窑厂、沟头村北一家无名砖瓦窑厂、郭家深村砖瓦厂、塘头村砖厂和保温材料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这些工厂均在当地“散乱污”名单内,但仍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7月16日,李干杰部长带队暗查提出新理念背景介绍一“五步法”创新督察机制促进压力传导到位专项督查巡查背景介绍一“1”就是攻坚方案,“6”包括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专项督察方案、量化问责规定、信息公开方案和宣传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都已经发布实施。
这是一套目标明确、任务细化、夯实责任、系统推进的组合拳,有着鲜明的特点,其核心要求是攻坚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并由6个配套文件来保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1+6”的攻坚行动方案体系背景介绍一配套制度体系完善督查是基础交办是关键巡查是核心约谈是预警专项督察是保障背景介绍一“散乱污”企业问题工业企业设施问题VOCs治理问题企业防扬尘问题16.9%31.4%14.5%19.7%5个月,10个轮次督查,重点围绕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近4.2万家企业,发现问题企业2.2万余家。
从督查效果看,已对工业企业进行了严格的环境管理管控,空气质量较往年改善明显。
第8-10轮次,对河北省“1+18”方案、河南省“3+3”方案开展检查,近1个半月发现其中830项具体任务的1662个点位存在进展缓慢、虚报进展、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从督查效果上看,探索出的督查方式在督促地方深入排查、落实问题整改、推动治理任务完成、促进地方自查自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前十轮强化督查情况背景介绍一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同时,把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解到“2+26”每一个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比例最高,为25%。
主要目标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总体思路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根据前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及采暖期企业的生产方式、污染物排放特点、检查重点,按照攻坚方案要求,梳理出12项重点任务和各城市“清单化”任务233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对督查重点内容进行了调整。
总体思路总体思路:
一是一是把稳固工业企业、把稳固工业企业、“散乱污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作为坚守阵地;
合整治成果作为坚守阵地;
二是二是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作为主攻方向;
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作为主攻方向;
三是三是把把错峰生产、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应急保障手段。
重要应急保障手段。
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不断巩固,持续深化不断巩固,持续深化重点区域:
“2+26”城市重点时段:
秋冬季、采暖期重点领域:
“两散”,即散煤燃烧和“散乱污”企业治理,同时兼顾机动车、扬尘、矿山开发治理等。
重点问题:
包括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各地普遍存在的责任不明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到县区一级,还没有动起来。
工作重点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11个方面32项“清单式”重点工作任务秋冬季强化督查秋冬季强化督查1212项项重点督查任务重点督查任务“散乱污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情况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治理情况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治理情况工业企业淘汰、搬迁情况工业企业淘汰、搬迁情况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VOCs)治理情况)治理情况加油站整改情况加油站整改情况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情况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情况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持续工业源督查持续工业源督查加强燃煤管控加强燃煤管控常规及应急保常规及应急保障障前期督查前期督查77项项重点任务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强化督查任务调整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强化督查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2017年9月1日至11月9日,共5个轮次(第11至15轮次)70天,对“2+26”城市所有县(区)全部12项任务完成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任务清单外的涉气类突出问题以及攻坚方案中“2+26”城市的其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
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3月29日,共10个轮次(第16至25轮次)140天,重点应用热点网格、高架源排放情况、“12369”环境举报热线等线索,调度督查组和“2+26”城市环保局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和行业进行“双向反馈式”督查。
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强化督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是督查各城市人民政府是否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有关信息。
二是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检查工业企业是否制定和实施“一厂一策”的停产或限产应急减排方案和措施。
三是督查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落实防止扬尘和机动车减排措施的监管责任。
强化督查“双向反馈式”督查(“千里眼”计划)调度反馈督查反馈推送热点网格、高架源排放异常线索等信息,调派督查组赴现场进行检查。
强化督查办公室发现问题、查找原因,若排查整治后仍未明显改善的,进行复查,直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现场督查组现场督查组各城市环保部门各城市环保部门3km3km热点网格500m500m热点网格热点网格热点网格12369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举报热线高架源排放异常线索高架源排放异常线索电力调度数据电力调度数据强化督查方案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前期强化督查调度指挥前期强化督查调度指挥秋冬季强化督查调度指挥秋冬季强化督查调度指挥督查任务及目标由督查组组长根据当地产业布局等特点进行确定。
各督查组各自为战,未实施直接调度督查。
向各督查组提供各城市任务清单,统一任务调度;
调度督查组及各有关城市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督查;
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若干个特别行动组,开展集中性、针对性的督查。
强化督查指挥调度更精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按月份安排单项或多项任务4月-5月份督查重点:
“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6月份督查重点:
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
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7月份督查重点: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名单外“散乱污”企业、集群的排查轮次轮次周次周次时间时间督查内容督查内容第11轮次第一周9月1日9月7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第二周9月8日9月9日小锅炉淘汰改造、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进展情况9月10日9月12日工业企业淘汰搬迁、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VOCs治理工作.按天、至多按周安排单项或多项任务“散乱污”企业1.2017年9月底前,淘汰类的未做到“两断三清”。
(发现1个即1个问题)2.原址升级改造类“散乱污”企业:
未按照强化督查或巡查交办要求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治污设施建设,投入运行的。
(发现1个即1个问题)3.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4.新发现“散乱污”企业。
(发现1个即1个问题)“散乱污”企业集群1.名单内的“散乱污”集群未制定总体整改方案且未向社会公开。
2.出现普遍性(集群内占比50%以上企业数)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
3.列入原址类提升改造,未完成升级改造要求并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便投入运行的。
(发现1个即1个问题)4.发现名单外集群。
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问题认定1.“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此标准仅适用于新发现“散乱污”企业问题,不得作为企业升级改造标准。
一是适用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市);
二是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且未通过项目清理备案。
三是正在生产或具备生产能力的。
四是属于10种重点行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
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判定标准有色金属熔炼加工:
熔炼、浇注工序未安装烟尘收集、处理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橡胶生产:
橡胶生产过程中,炼胶、成型、硫化工序未采取密闭工艺,VOCs废气未收集处理的;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需加热工序VOCs废气未收集处理的。
陶瓷烧制:
采用煤做燃料,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采用煤气做燃料,未安装脱硫设施的。
铸造:
耐火材料:
原辅料露天破碎的,采用煤做燃料,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石灰窑:
原辅料露天破碎的,窑炉烟气未安装除尘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砖瓦窑:
原辅料露天破碎的,窑炉烟气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水泥粉磨站:
磨机机头、机尾未安装除尘设施,或除尘仅采用重力法或水膜湿法的。
废塑料加工:
热熔、挤出工序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
家具制造:
胶合板生产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
家具生产喷漆工序使用有机溶剂且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
以及上述行业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
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10种重点行业及条件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二问题认定2.燃煤锅炉治理2017年11月1日后发现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1.列入淘汰范围内而未淘汰。
(发现1个即0.5个问题)2.未按要求淘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发现1个即0.5个问题)3.发现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管理清单台账中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的。
(发现1个即0.5个问题)类型检查要点淘汰类对照攻坚方案和地方政府任务清单,摸清地方任务量,根据淘汰清单进行抽查检查。
通过查看相关手续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确定锅炉能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京津冀 周边 地区 秋冬季 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 攻坚 行动 强化 信息 公开 方案 解读 精品 文档
链接地址:https://www.bdocx.com/doc/1547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