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家委员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Word格式.doc
- 文档编号:15470195
- 上传时间:2022-11-0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5.50KB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家委员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Word格式.doc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家委员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家委员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Word格式.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根据湘房协中介《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成与运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家委员;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专家委员信息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详细记载专家委员工作开展和考核的具体情况和信息内容包括:
参加培训和有关活动记录、评审工作记录、不得有的行为等;
第四条对专家委员的工作状况采用积分制予以考核管理,几分周期为一年度。
基本分为100分。
周期期满后消除原有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五条几分方式采用考核登记、打分标准如下:
(一)考核加分
1、考核周期内在国家、省级公开杂志发表有关房地产中介行业方面的论文每篇加20分;
在《湖南房地产》杂志发表或在省内年度房地产中介论文评选获奖,每篇家10分;
市级报刊、杂志发表专业性文章每篇加5分,类推;
2、获得房地产中介行业国家、省、市级荣誉分别加30分、20分、10分类推;
3、对参与研究、制定省内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咨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对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或履行专家委员职责出色,提出的意见对行业具有重要作用;
以及对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委员,经省房协中介专业委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予以通报表彰的每次加15分;
4、参加房地产中介行业内检查、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授课及评审、机构的资质评审、执业质量的评审、资信评价会议每项加10分,类推;
5、参与行业重大问题、事件、案件调查、开展课题研究,或及时反馈需讨论文件、资料等提出专业意见,对相关科研成果进行审查、评审、鉴定,经省房协中介专业委主任会议确认后每次加10分;
6、考核周期内向省房协中介专业委书面提出促进行业工作发展等合理化建议、意见并被采用的,经省房协中介专业委主任会议确认后每次加10分。
(二)考核扣分
(1)遵纪守法
1、违反相关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办法,并经省房协中介专业委主任会议确认后每项扣20分;
2、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活动,经省房协中介专业委主任会议确认后每次扣10分;
3、不按时参加专家委员会的活动,履行专家委员义务不积极每次扣8分;
4、不能按时间要求或不积极接受委派的任务及对委派的任务敷衍了事,每次扣8分;
5、参加专家委员会议迟到20分钟的,扣2分(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征得会务组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6、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报酬、礼品或其他好处的经调查属实,每次扣8分;
7、向他人透露评审内容的有关情况或擅自携带并外传有关评审中文件资料及记录,每次扣5分;
8、以不正当方式干预正常评审的每次扣5分;
9、不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经调查非本人独立评审每次扣5分。
(2)评审质量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结果或提交的评审结果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0分;
2、不认真审阅评估报告、不按评审办法打分、评审中故意打高分或低分每次扣9分;
3、在专家咨询、评审等活动中,发现评审报告设置有不符合有关规定条款未提出疑义每项扣5分;
4、在评估报告、评审活动中专家结论被质疑、投诉,经复核被证实在评审工作中存在明显错误的,分值相差5分(含5分)以上每次扣5分。
第六条考核处理办法:
(一)一次出现两种及以上符合扣分条件的行为,其扣分分值分别计算并累加;
(二)在考核周期内分值较高者推荐参加“优秀专家委员”评选活动;
(三)一次评审扣分满40分以上(含40分),暂停专家委员资格六个月;
(四)累计扣分50分,由省房协中介专业委主任会议集体讨论,提请省房地产业协会撤销其专家委员资格(其被撤销的委员所在机构本届期内不得补缺)。
第七条考核结果在《湖南房地产中介网》上公布。
第八条本办法由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南省 房地产业 协会 中介 专家委员会 考核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