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首件验收监理小结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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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4
六、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6
七、工程外观质量 16
八、设计变更与洽商情况 16
九、监理通知及执行情况 16
十、上次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6
十一、验收结论 16
草家湾出入线高架桥桩基工程验收监理小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重庆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土建第四标段沙河坝站。
2、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沙河坝站为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的第七座车站,位于渝北区规划路中兴大道与次横四路的交叉口东北侧,线路沿中兴大道东西向敷设,站位周边现状主要为未开发地带。
本站为路中高架两层侧式高架站,信号集中站。
设有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站前有单渡线,站后设有交叉渡线。
车站变电所位于站旁车站附属用地内。
车站中心里程为YK25+893.802,车站起点里程K25+833.802,车站终点里程K25+953.802。
有效站台中心处轨面绝对标高288.004,站中心处地面标高272.34m。
车站总长120m,净宽22.6m,车站总建筑面积5310平米。
(2)设计概况
沙河坝站采用群桩基础,桩基均为端承桩,桩基础设计桩径1.8m,共53根,总长度640m,采用机械成孔灌注桩。
单桩长度最长为CZ06-D01/D02号墩桩长16m。
沙河坝站桩基工程数量见表1-2。
表1-2沙河坝桩基数量统计表
墩号
桩径(mm)
根数
单根桩长(m)
桩长小计(m)
混凝土方量(m³
)
CZ06-D01
φ1800
4
16
64
162
CZ06-D02
CZ06-D03
5
11.5
57.5
146
CZ06-D04
9.5
47.5
120
CZ06-D05
8.5
42.5
108
CZ06-D06
CZ06-D07
10.5
52.5
133
CZ06-D08
CZ06-D09
14
70
178
CZ06-D10
14.5
72.5
184
CZ06-D11
15.5
77.5
197
小计
53
648
1644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勘测单位:
重庆市勘测院;
设计单位:
重庆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方检测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第三方监测单位: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监管部门
质监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安监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二、工程形象进度
2017年7月13日沙河坝站场地移交,7月20日旋挖桩班组进场,到8月3日已完成旋挖桩首桩(CZ06-D06-1号桩)放线、钻孔、岩芯取样及清孔工作,完成钢筋笼的原材料、试验件检测及其它机械钻孔准备工作。
三、施工及验收依据
本次验收工程主要使用的规范、标准及图纸为:
(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5年版)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8)《旋挖成孔灌注桩工程技术规程》(重庆地方标准DBJ50-156-2012);
(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1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控制技术规范》(GB/T50839-2013)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J1818-2012)
(1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程》GB50911-2013
(15)《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66-2011
(16)《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文
(24)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沙河坝站施工图文件第四篇车站第二分册结构及防水第一部分车站桥结构(基础分部)
(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渝建发[2014]16号文件要求及建质[2009]87号文;
(26)《重庆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中间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轨建管发[2017]26号)
(27)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行的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28)重庆市市政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验收范围及内容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复兴站(含)~设计终点土建工程沙河坝站CZ06-D06-1号桩的机械成孔及钢筋笼。
五、监理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一)施工方案的审批及执行情况
1、施工方案审批情况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了《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复兴站(含)~设计终点桩基施工方案》已上报监理分部、总部审批完成,现场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2、过程控制
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严格把关,采取巡视、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的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及目测、量测、检测的方法确保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安全保证措施按照已审批通过的方案严格执行。
钢筋原材及连接工艺取样
(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第12.1.1条:
明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包括基坑维护结构、基坑开挖和结构施工测量等。
第12.1.5条:
对线路中线控制点的检测方法和精度要求,应执行本规范第7.4节的有关规定。
对精密导线点、二等水准点的检测方法和精度要求。
应执行本规范第3.3节和4.2节的有关规定,。
检测成果与原成果较差:
精密导线点应小于10mm、二等水准点应小于5mm、线路中线控制点应小于15mm。
第12.3.3条:
基坑开挖至底部后,应采用附合导线将线路中线引测到基坑底部。
基坑底部线路中线纵向允许误差为±
10mm,横向允许误差为±
5mm。
第12.3.4条:
高程传入基坑底部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对向观测,垂直角观测、距离往返测距各两测回,仪器高和觇标高量至毫米。
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精度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9.7.6条相关规定。
执行措施:
严格按要求执行。
执行情况:
对基坑开挖轮廓及标高进行复测,复测结果符合要求。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第3.0.6条:
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
焊条、焊丝、氧气、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气体、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
第4.1.3条:
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予焊接生产。
钢筋焊接开工前,严格按国家先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试验。
第6.0.1条: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应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
所有焊接作业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并经进场培训考试合格后方上岗作业。
第7.0.4条:
焊接作业区防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作业区和焊机周围6m以内,严禁堆放装饰材料、油料、木材、氧气瓶、溶解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2)除必须在施工工作面焊接外,钢筋应在专门搭设的防雨、防潮、防晒的工房内焊接;
工房的屋顶应有安全防护和排水措施,地面应干燥,应有防止飞溅的金属火花伤人的设施;
(3)高空作业的下方和焊接火星所及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4)焊接作业区应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如水池、砂箱、水龙带、消火栓、手提灭火器。
进行动火作业前按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并做好防护措施,严格按动火作业要求进行控制,做好消防应对措施。
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第7.0.1条:
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接头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第7.0.2条: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
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2、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的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0.5和表3.0.7的规定;
3、接头试件在测量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并宜按本规程附录A表A.1.3中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4、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根试件抗拉强度或3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允许再抽3根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不合格。
第7.0.3条:
接头安装前应检查连接产品合格证及套筒表面生产批号标识;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适用钢筋直径和接头性能等级、套筒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以及可追溯产品原材料力学性能和加工质量的生产批号。
现场检验应按本规程进行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加工和安装质量检验;
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
第7.0.5条:
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第7.0.6条:
螺纹接头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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