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医院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考核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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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医院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考核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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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医院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考核规定
(一)、物业化服务考核指标
1、医院引进社会物业管理后,要求按星级宾馆标准来管理和服务。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2、全面负责后勤设备运行与维护维修服务工作,检查维修的及时率和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3、日常工作任务单的派发落实100%。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4、对急、险、难突发故障抢修的落实100%。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5、供水管道及配套设施(泵、管、阀、表的维护、保养和检修,龙头、屋顶水箱等与之相关联的上水管道、下水管道、管件附件,计量水表的日常维护修理)完好率98%以上。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6、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8%以上。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7、全院洗衣布类服务服务态度满意率98%以上。
8、全院范围的保安服务,治安、消防及车场管理有秩;医院大门由保安维持秩序,院内24小时要有保安人员巡逻,严防医院治安案件发生。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9、全院范围的卫生保洁:
地上不见痰迹、纸屑,门窗玻璃光可鉴人,能为病人提供了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就医环境。
除“四害”及门前“三包”服务优良;环境卫生保洁在主要公共场所污物1处以下出现时间不能超过10分种。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10、电梯、氧供、物流配送等服务及医院领导交办完成率100%。
满意率95%以上。
11、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
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12、各科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满意率95%以上。
13、人力配备、设备配备、管理人员配备、承包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技术服务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物业化服务考核方法
1、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等)负责对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组负责对公司承办的项目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2、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医院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如果屡犯不改,或年度综合考核得分75分以下,医院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
3、对物业公司自己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差错以及因服务不善被病人投诉等,影响医院形象,医院有权扣罚承包管理酬金。
4、各项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协议执行考核,严格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科室反馈意见加以确定。
(三)物业化服务奖惩办法:
1、得分率95%以上评定等级为优,达到85%以上为合格,低于84%为不合格。
初期3个月,初期间低于74分为不合格,得分95%以上时承包酬金按合同总额付给,得分85-95%分时承包酬金为合同承包酬金总额95%付给;得分84-76%分时承包酬金为合同承包酬金总额85%付给;75%分以下时,付给当月合同承包酬金总额的60%。
初期物业公司考评得分74%分以下时,付给当月合同承包酬金总额的85%;得分90%以上时,承包酬金按合同总额付给,得分75-89%分时承包酬金为合同当月承包酬金总额90%付给。
2、服务态度生硬,不能满足科室的合理要求,每次投诉扣1分。
3、由于工作责任性不强,工作马虎造成电气事故或火警等事故的损害由物业公司负责赔偿,并每次扣5分。
4、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盲目操作、违章操作所引起的相应责任,由公司自负。
并每次扣5分。
5、由于责任性不强,致使医院损失,则按市场价赔偿。
每次扣1分。
6、由于工作马虎,引起大面积溢水、断水现象,对医疗科研带来一定影响,每次扣2分。
7、服务质量欠妥与科室或患者发生争吵、漫骂、动手打人、敲诈用户者。
每次扣5-10分。
8、对于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
每次扣5-10分。
9、医院将依据协议规定每月及不定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一年之内,同一服务项目考评二次不合格时,医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必须向提交整改措施报告,由医院监督实施。
发现一次扣5分。
10、物业公司要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办公家具、及各种后勤设备设施等后勤资产,对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按资产折旧的年限赔偿。
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转租、变卖和改变其使用性质。
各类设备使用期满,需正常报废时,未经医院同意物业公司不得随意处置;发现一次扣5分。
11、未经医院许可,物业公司不得随意改变管网、供电、通讯线路、房屋等结构,确需改动时,方案须经医院同意;违反一次扣2分。
12、搞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因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者,物业公司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负责赔偿。
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失者,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违反一次扣2分。
13、上述第2至于第12条扣分为在每月考核得分后再扣上述违约条款相对应的分值。
14、每月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其考核内容见附件1:
厦门中医院新院区物业管理月考核表。
考核表内容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每月考核时间有医院总务科决定,考核时可邀请物业公司管理人参加。
16、初期3个月后连续二个月不合格,或有三次考核不合格,光华物业公司与中医院签定的合同自动作废终止,还要承担赔偿因终止合同影响医院后勤服务的赔偿费,赔偿金额为中标企业3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的设备无偿送给医院,物业公司聘请的所有人员待遇及安排由原物业公司全权负责,人员与自动终止合同3天内自动撤退,医院对物业公司聘请的所有人员不承担任何义务。
10.厦门中医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试行)
1、住宿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医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公物,互相团结,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入住:
新生凭科教科介绍名单和医院财务科开出的住宿费收据到医院总务科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新生入住前须与总务科签定《住宿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各自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学生办理入住手续时,须出示“住宿费收据”,凭科教科介绍名单,再领取宿舍房间钥匙。
4、学生须按指定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整。
5、第一位进入宿舍的学生负责验收本宿舍卧具及其他设施,填写好《宿舍物品交接单》,与总务科生活管理老师交接。
6、学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新生家长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但须于当日晚10点前离开宿舍。
7、学习退宿:
为不影响医院总体工作,学生必须在实习结束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文明离舍。
8、学生在办理完其它各部门离校手续后,到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
9、个人离宿物品准备就续后,请宿舍管理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资设备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在《退宿验收单》上签章后,到总务科办理退宿相关手续,并在《离院手续单》上盖章。
10、公共物资设备如有丢失、损坏,根据情况收取赔偿费。
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同学均摊。
11、对拒不交纳赔偿费者,医院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2、住宿学生因停学、出国、休学、转学、退学、开除等原因需要退宿时,须持所属学院有关证明,到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
13、住宿学生一般不允许到校外租房,特殊情况仍坚持在校外居住者,必须家长签字认可,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与总务科签署《自动退宿登记表》(代协议书),报科教科学备案后,方可办理退宿。
14、作息:
供电、开关楼门时间:
早6:
00供电,晚23:
00熄灯,23:
30关门
15、住宿学生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医院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起床、按时出操、按时上课、按时用餐、按时就寝。
(2)自强、自立、自律,积极参加学生宿舍卫生整洁活动。
(3)不下载、不观看、不传播黄色影像和文字作品。
(3)住宿同学间应做到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谦让。
(4)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维护公共区域卫生,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5)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丢果皮纸屑。
不向窗外泼水、扔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和便池内。
严禁在宿舍内、走廊、水房、厕所墙壁上乱画、乱写和乱张贴。
(6)集体生活举止得体,摒弃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7)自觉养成节约水电的好习惯,做到用水、用电“随用随开,随走随关”。
(8)不违章用电,不购买使用伪劣电器。
(9)自觉履行宿舍值日保洁义务,尊重他人劳动,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主动接受和配合总务科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6、宿舍纪律
(1)遵守医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工作人员执行检查时,学生应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阻挠执行检查。
(2)遵守作息制度,学生应于熄灯前半小时回到宿舍,准备就寝并不再外出;晚归者,须主动与门卫联系,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熄灯后,晚归学生要主动登记,因公晚归要有学院学生工作组开据的证明。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不准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不准私自调换宿舍,不准夜不归宿。
(4)不准在宿舍内从事推销等经商活动,不准张贴商业广告。
严禁在宿舍和公寓楼内外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
启事、信息必须张贴在公寓楼内的指定位置。
(5)严禁任何人将宠物带入宿舍。
(6)学生自行车应存放到自行车棚或指定区域,不准停放在宿舍楼内。
(7)保持楼内安静,不准在宿舍楼内喧哗、大声播放(收音机、录放机、大功率音响等)、打闹、玩球、踢毽子、溜冰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8)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划拳、打麻将、赌博。
17、严重违反宿舍纪律的处理
违反者,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报请学生所在大学学生工作处对其进行违纪处理。
18、宿舍安全:
(1)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严禁攀爬围墙、阳台、门窗。
严禁站、坐在阳台外墙、窗台上及从阳台翻入相邻寝室等危险行为。
违者发生事故,责任完全自负。
(2)树立防盗意识。
室内不能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存折(单)应加密码,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假期离校时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里,应寄存他处。
(3)宿舍钥匙要妥善保管,钥匙不准外借他人,不准私自更换门锁。
禁止踢门。
门锁不牢应及时报修。
平时睡觉要锁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要关窗、断电、反锁屋门。
(4)发现可疑人员请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员。
(5)树立防火意识。
认真学习消防理论知识,会使会用常用灭火器材,熟知本人住宿楼区的紧急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大门)位置,熟知疏散程序和方法,不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定期参加学生公寓和保卫处联合举办的消防综合演习;(6).禁止在宿舍区内违章使用明火(点蜡照明、使用煤油炉、燃汽炉、酒精炉、焚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
18、树立安全用电意识
(1).离开宿舍时要断开电源插座上的用电器(充电器);
(2).禁止违章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禁止超负荷用电(过载用电);
(4).禁止违章私拉乱接电线;
(5).禁止改装、拆除公寓配套电器线路;
(6).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电热棒、电饭煲、电饼铛、电磁炉、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蓄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
(7)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用电规定的处理
除没收当事人违禁用品、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报请所在学生大学,对其进行违纪处理。
若查获违章电器无人承认或集体使用,宿舍成员一并处理。
19、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卫生状况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反映学生的精神面貌,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是每位住宿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学生个人卫生的基本要求是:
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按时换洗床单、枕巾、被套,早晚洗漱。
(3)学生宿舍卫生标准是:
每天打扫,保持宿舍内整齐、干净、无垃圾、无杂物;宿舍内物品摆放位置合理、整齐、有序。
积极参与公共区域的卫生扫除和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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