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表格推荐下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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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表格推荐下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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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4.1.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减少基地土体扰动的保护措施,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mm300mm厚土层应采用人工挖除。
4.2.6素土、灰土地基的施工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每层进行检验,在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铺填上层土。
2可采用环刀法、贯入仪、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等方法,其检测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
3采用环刀法检验施工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深度处。
筏板与箱形基础的地基检验点数量每50100不应少于1个点;
条形基础的地基检验点数量每10m20m不应少于1个点;
每个独立基础不应少于1个点。
4采用贯入仪或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点的间距不应小于4m。
4.4.1粉煤灰填筑材料应选用级以上粉煤灰,颗粒粒径宜为0.001mm0.2mm,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及其他有机杂质,并应符合建筑材料有关放射性安全标准的要求。
5.1.1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验槽,并应清除表层浮土和积水,验槽后应立即浇筑垫层。
5.1.3垫层混凝土应在基础验槽后立即浇筑,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5.1.4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回填,回填前应及时清理基槽内的杂物和积水,回填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宜按台阶分层连续浇筑完成,对于阶梯型基础,每一台阶作为一个浇捣层,每浇筑完一台阶宜稍停0.5h1.0h,待其初步获得沉实后,再浇筑上层,基础上有插筋埋件时,应固定其位置;
2杯形基础的支模宜采用封底式杯口模板,施工时应将杯口模板压紧,在杯底应预留观测孔或振捣孔,混凝土浇筑应对称均匀下料,杯底混凝土振捣应密实。
3锥形基础模板应随混凝土浇捣分段支设并固定牢靠,基础边角处的混凝土应捣实密实。
5.3.3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后,外露表面应在12小时内覆盖并保湿养护。
5.4.1筏形和箱形基础混凝土可采用一次连续浇筑,也可留设施工缝分块连续浇筑,施工缝宜留设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
5.4.5筏形和箱形基础混凝土养护宜采用浇水、蓄热、喷涂养护剂等方式。
5.5.1预制场地应平整、坚实、无积水。
5.5.3混凝土的预制桩混凝土强度达到70%后方可起吊,达到100%后方可运输。
5.5.9接粧时,接头宜高出地面0.5m1.0m,不宜在桩端进入硬土层时停顿或接桩。
单根桩沉桩宜连续进行。
5.5.22静压桩施工过程中的桩位允许偏差应为150mm,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应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5.6.1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应进行工艺性试成孔,数量不应少于2根5.6.5冲击成孔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成孔前以及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钢丝绳、卡扣及转向装置,冲击时应控制钢丝绳放松量;
2、开孔时,应低锤密击,成孔至护筒下3m4m后可正常冲击;
3、岩层表面不平或遇孤石时,应向孔内投入黏土、块石,将孔底表面填平后低锤快击,形成紧密平台,再进行正常冲击,孔位出现偏差时,应回填片石至偏孔上方300mm500mm处后再成孔;
4、成孔过程中应及时排除废渣,排猹可采用泥浆循环或淘渣筒,淘渣筒直径宜为孔径的50%70%,每钻进0.5m1.0m应淘渣一次,淘渣后应及时补充孔内泥浆,孔内泥浆液面应符合本规范第5.6.2条的规定;
5、成孔施工过程中应按每钻进4m5m更换钻头验孔;
6、在岩层中成孔,桩端持力层应按每100mm300mm清孔取样,非桩端持力层应按每300mm500mm清孔取样5.6.6旋挖成孔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孔前及提出钻斗时均应检查钻头保护装置、钻头直径及钻头磨损情况,并应清除钻斗上的渣土;
2、成孔钻进过程中应检查钻杆垂直度;
3、砂层中钻进时,宜降低钻进速度及转速,并提高泥浆比重和黏度;
4、应控制钻斗的升降速度,并保持液面平稳;
5、成孔时粧距应控制在4倍桩径内,排出的渣土距桩孔口距离应大于6m,并应及时清除;
6、在较厚的砂层成孔宜更换砂层钻斗,并减少旋挖进尺;
7、旋挖成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应清除孔内虚土。
5.7.1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应进行试钻孔,数量不应少于2根。
5.7.2长螺旋钻孔压灌桩钻进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机定位后,应进行复检,钻头与桩位偏差不应大于20mm,开孔时下钻速度应缓慢,钻进过程中,不宜反转或提升钻杆;
2、螺旋钻杆与出土装置导向轮间隙不得大于钻杆外径的4%出土装置的出土斗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2m。
5.7.3桩身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80mm220mm。
粗骨料可采用卵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mm。
细骨料应选用中粗砂,砂率宜为40%一50%,可掺加粉煤灰或外加剂。
5.8.1沉管灌注桩的施工,应根据土质情况和荷载要求,选用单打法、复打法或反插法。
单打法可用于含水量较小的土层,且宜采用预制桩尖,复打法及反插法可用于饱和土层。
GB51004GB5100420152015建建筑筑地地基基基基础础工工程程施施工工规规范范应应知知必必会会5.8.2锤击沉管灌注桩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群桩基础的基桩施工,应根据土质、布桩情况,采取消减挤土效应不利影响的技术措施,确保成桩质量;
2、桩管、混凝土预制桩尖或钢桩尖的加工质量和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桩管与桩尖的接触面应平整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3、锤击开始前,应使桩管与桩锤、桩架在同一垂线上;
4、桩管沉到设计标高并停止振动后应立即浇筑混凝土,灌注混凝土之前,应检查桩管内有无吞桩尖或进土、水及杂物;
5、桩身配钢筋笼时,第一次混凝土应先灌至笼底标高,然后放置钢筋笼,再灌混凝土至桩顶标高;
6、拔管速度要均匀,一般土层宜为1.0m/min,软弱土层和较硬土层交界处宜为0.3m/min0.8m/min,淤泥质软土不宜大于0.8m/min;
7、拔管高度应与混凝土灌人量相匹配,最后一次拔管应高于设计标高,在拔管过程中应检测混凝土面的下降量。
5.9.4人工挖孔桩的桩净距小于2.5m时,应采用间隔开挖和间隔灌注,且相邻排桩最小施工净距不应小于5.Om。
5.9.6挖孔应从上而下进行,挖土次序宜先中间后周边。
扩底部分应先挖桩身圆柱体,再按扩底尺寸从上而下进行。
5.9.7挖至设计标高终孔后,应清除护壁上的泥土和孔底残渣、积水,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灌注桩身混凝土。
5.10.1钢桩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作钢桩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现场制作钢桩应有平整的场地及挡风防雨设施;
2、钢桩可采用成品钢桩或自制钢桩,焊接钢桩的制作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3、钢桩的分段长度应与沉桩工艺及沉桩设备相适应,同时应考虑制作条件、运输和装卸能力,长度不宜大于15m;
4、用于地下水有侵蚀性的地区或腐蚀性土层的钢桩,应按设计要求作防腐处理。
5.11.1锚杆的锚固力应根据压桩反力和已有建(构)筑物的荷载及结构的具体条件确定,锚杆设置不宜少于4根,直径根据锚固力计算确定。
锚杆材料为精制螺纹钢筋或螺栓。
5.11.2锚固螺栓的安设可采取钻孔埋设和预先埋设的方式,锚固深度宜为10倍12倍的螺栓直径。
6.1.5施工现场道路布置、材料堆放、车辆行走路线等应符合设计荷载控制的要求,并应减少对主体结构、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等的影响。
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施工栈桥,并应进行专项设计。
6.3.2混凝土板桩转角处应设置转角桩,钢板桩在转角处应设置异形板桩。
初始桩和转角桩应较其他桩加长2m3m。
初始桩和转角桩的桩尖应制成对称形。
6.3.4板桩围护墙基坑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时,应采用静力压桩法施工,并应采用导孔法或根据环境状况控制压桩施工速率。
6.3.7混凝土板桩构件的拆模应在强度达到设计强度30%后进行,吊运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沉桩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6.4.3咬合桩施工前,应沿咬合桩两侧设置导墙,导墙上的定位孔直径应大于套管或钻头直径30mm50mm,导墙厚度宜为200mm500mm。
导墙结构应建于坚实的地基上,并能承受施工机械设备等附加荷载。
套管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
6.4.4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3,桩位偏差值应小于l0mm,桩孔口中心允许偏差应为l0mm。
6.5.1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宜采用三轴搅拌桩机施工,施工前应通过成桩试验确定搅拌下沉和提升速度、水泥浆液水灰比等工艺参数及成桩工艺,成桩试验不宜少于2根。
6.5.7型钢宜在水泥土搅拌墙施工结束后30min内插入,相邻型钢焊接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1m。
6.6.2地下连续墙施工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导墙,导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墙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200mm;
2、导墙顶面应高于地面100mm,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导墙底部应进人原状土200mm以上,且导墙高度不应小于1.2m;
3、导墙外侧应用豁性土填实,导墙内侧墙面应垂直,其净距应比地下连续墙设计厚度加宽40mm;
4、导墙混凝土应对称浇筑,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拆模,拆模后的导墙应加设对撑;
5、遇暗洪、杂填土等不良地质时,宜进行土体加固或采用深导墙。
6.8.1土钉墙或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土钉不应超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同时不应嵌人邻近建(构)筑物基础或基础下方。
6.10.1锚杆(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宜通过试成锚验证设计有关指标并确定锚杆施工工艺参数;
2、锚杆不宜超出建筑红线且不应进人已有建(构)筑物基础下方;
3、锚固段强度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张拉。
8.1.2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进行逐点检查,检查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
8.1.5机械挖土时应避免超挖,场地边角土方、边坡修整等应采用人工方式挖除。
基坑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在验槽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垫层宜浇筑至基坑围护墙边或坡脚。
8.2.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0.5m。
8.5.2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土料不得采用淤泥和淤泥质土,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土料含水量应满足压实要求。
8.5.9土方回填的施工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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