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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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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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的施工。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
施工。
室内装饰装修的资质审查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国办通[1992]31号文件),地方经委管理地方室内装饰协会。
办理室内装修设计、施工资质,需到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办理,申报条件到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网站查询,设计资质分甲乙丙,施工资质:
甲乙丙丁。
装饰行业属于轻工行业,装修过程中其大部分材料也属于轻工产品,性质不同于土建等建筑活动,属于艺术类,服务性行业,建筑法中有明确界定。
全国建筑资质已经国务院国发【2002】24号文件行文取消行政审批.各地方也相继取消装饰资质的行政审批,改由地方室内装饰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评定颁发等级证书,现在轻工职能划分到国家工信部管理(工信部产业[2009]126号)
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维护室内装饰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
律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室内装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
进行环境艺术设计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和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等活动。
第四条室内装饰企业可以按其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以及装饰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
资质等级。
第五条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和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其他地
区性室内装饰行业组织,是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认证机构,负责相应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
工作。
第六条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质分级标准
第七条室内装饰企业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第八条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承担各类室内装饰设计能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人员,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总设计师;
室内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
从事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1人;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申请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较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设计主持人;
室内设计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
从事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
(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健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三、申请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二)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有一定艺术效果,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设计主持人;
室内设计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
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有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第九条施工资质分级标准
一、申请甲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能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有5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总工程师、高级职称的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
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在三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四)具有完备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组织和有从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三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骨干队伍,具有甲级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五)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先进的配备齐全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申请乙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独立承担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的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
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四)有稳定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队伍,有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五)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六)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申请丙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年累计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有室内装饰施工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
有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人员,其中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四)有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六)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
四、申请丁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二)独立承担过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有室内装饰施工初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
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四)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
第十条天津装修公司室内装饰企业资质一般适应的营业范围
甲级设计资质:
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乙级设计资质:
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丙级设计资质:
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甲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
乙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丙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工程造价8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丁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工程造价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认证
第十一条室内装饰企业可按照本办法向认证机构提出资质申请,经审核,予以资质等级认证,发给
相应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全国室内装饰企业的资质认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或其他地区性室内装饰行业组织,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授权,负责授权范围内室内装饰企
业乙级以下(含乙级)资质的认证工作。
第十三条室内装饰企业申请资质等级认证,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管理制度;
四、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主要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
五、企业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技术工人骨干的培训上岗资格证书;
六、已完成或在建的主要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合同、与所提供合同项目相符的主要设计资料(包括效果图、平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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