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7章道路与道路交叉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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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兼顾所有交通使用者的需求,处理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人、非机等人、非机等)3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建设时,应近远期结合。
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建设时,应近远期结合。
(规程规定必须要有远期方案规程规定必须要有远期方案)4应综合考虑交通组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内容。
应综合考虑交通组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内容。
(交通工程(交通工程设计引起土建工程变化)设计引起土建工程变化)5除考虑本交叉口流量、流向以外,还应分析相邻或相关交叉口的影响。
除考虑本交叉口流量、流向以外,还应分析相邻或相关交叉口的影响。
(上下游的匹(上下游的匹配)配)6改建设计应同时考虑原有交叉口情况,合理确定改建规模。
改建设计应同时考虑原有交叉口情况,合理确定改建规模。
7.1.3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的规的规定。
定。
90规范设计原则与规定(更细)不谈具体指标,谈设计原则和注意事项不谈具体指标,谈设计原则和注意事项4平面交叉口范围规划规范应包括整个交叉口功能区,即:
所有相交道路的交叉部分和进口道、出口道的延伸(10m20m)。
含公交、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过街设施。
5立体交叉口范围规划规范包括相交道路中线投影平面交点至相交道路各进出口变速车道渐变段及其向外延伸(10m20m)的路段共同围成的空间。
6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1平面交叉口应按交通组织方式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面交叉口应按交通组织方式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为选型服务1平平A类:
信号控制交叉口类:
信号控制交叉口-A1、A22平平B类: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类: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B1、B2、B33平平C类:
环形交叉口类:
环形交叉口7.2.2平面交叉口的选用类型平面交叉口的选用类型相对90规范的主要新增内容平面交叉口类型选型推荐形式可选形式主干路-主干路平A1类主干路-次干路平A1类主干路-支路平B1类平A1类次干路-次干路平A1类次干路-支路平B2类平A1类或平B1类支路-支路平B2类或平B3类平C类或平A2类必须要有展宽只能右进右处否则要做展宽信号灯进出口道展宽规划规范进口道展宽设计规程7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平A类9环形交叉规划规范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10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3平面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面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平面交叉口不得出现超过新建平面交叉口不得出现超过4叉的多路交叉口、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以及交角叉的多路交叉口、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以及交角小于小于70(特殊困难时为(特殊困难时为45)的斜交交叉口。
已有的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应)的斜交交叉口。
已有的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应加强交通组织与管理,并加强交通组织与管理,并应应加以改造。
加以改造。
(见规划规范和设计规程、,90规范最小交角45)2平面交叉口的交通组织和渠化方式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功能定位、交通量、交通管平面交叉口的交通组织和渠化方式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功能定位、交通量、交通管理条件等因素确定。
信号交叉口平面设计应与信号控制方案协调一致,渠化设计不应理条件等因素确定。
信号交叉口平面设计应与信号控制方案协调一致,渠化设计不应压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
压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
(常见问题)3交叉口附近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根据公交线路走向、道路类型、交叉口交通状况,交叉口附近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根据公交线路走向、道路类型、交叉口交通状况,结合站点类别、规模、用地条件合理确定。
应保证乘客安全,方便换乘、过街,有利结合站点类别、规模、用地条件合理确定。
应保证乘客安全,方便换乘、过街,有利于公交车安全停靠、顺利驶出,且不影响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于公交车安全停靠、顺利驶出,且不影响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见规程)4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在交叉口范围内,且不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在交叉口范围内,且不宜宜设在主干路上,宜经支路设在主干路上,宜经支路或专为集散车辆用的地块内部道路与次干路相通。
或专为集散车辆用的地块内部道路与次干路相通。
(见规程)5桥梁、隧道两端不桥梁、隧道两端不宜宜设置平面交叉口。
设置平面交叉口。
(视距问题及交通组织问题)11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7.2.4平面交叉口范围内道路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
当需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平面交叉口范围内道路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
当需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接坡很难做排水、美观、安全,规程规定与主线一致)7.2.5平面交叉口范围内道路竖向设计应保证行车舒顺和排水通畅,交叉口进口道纵坡平面交叉口范围内道路竖向设计应保证行车舒顺和排水通畅,交叉口进口道纵坡不宜大于不宜大于2.5%,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3%,山区城市道路等特殊情况,在保证安,山区城市道路等特殊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
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
(路线平面及纵断面设计时就应该考虑)7.2.6交叉口渠化进口道车道数应大于上游路段的车道数,每条车道的宽度不宜小于交叉口渠化进口道车道数应大于上游路段的车道数,每条车道的宽度不宜小于3.0m;
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匹配;
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匹配,车道宽度宜与路段一致。
,车道宽度宜与路段一致。
(车道匹配,极限最小宽度2.8m)7.2.7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存在任何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存在任何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12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交叉口线形交叉口线形不好的做法不好的做法好的做法好的做法137.3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1立体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直行及转向(主要是左转)车流行驶特征、非立体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直行及转向(主要是左转)车流行驶特征、非机动车对机动车干扰等分类,主要类型及交通流行驶特征宜符合表机动车对机动车干扰等分类,主要类型及交通流行驶特征宜符合表7.3.1的规定,分的规定,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立A类:
枢纽立交类:
枢纽立交立立A1类:
主要形式为全定向、喇叭形、组合式类:
主要形式为全定向、喇叭形、组合式全互通立交全互通立交;
立立A2类:
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半定向、组合式的类:
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半定向、组合式的全互通立交全互通立交。
2立立B类:
一般立交类:
一般立交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环形、菱形、迂回式、组合式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环形、菱形、迂回式、组合式全互通或半互通立全互通或半互通立交交。
3立立C类:
分离式立交类:
分离式立交90规范全互通和不完全互通和环形3种更强调交通流特征、功能立体交叉口类立体交叉口类型型主线直行车流行驶特征主线直行车流行驶特征转向车流行驶特征转向车流行驶特征非机动车及行人干扰情非机动车及行人干扰情况况立立AA类类(枢纽立交)(枢纽立交)连续快速行驶连续快速行驶较少交织、无平面较少交织、无平面交叉交叉机非分行,无干扰机非分行,无干扰立立BB类类(一般立交)(一般立交)主要道路连续快速行驶主要道路连续快速行驶,次要道路存在交织或,次要道路存在交织或平面交叉平面交叉部分转向交通存在部分转向交通存在交织或平面交叉交织或平面交叉主要道路机非分行,无主要道路机非分行,无干扰;
次要道路机非混干扰;
次要道路机非混行,有干扰行,有干扰立立CC类类(分离式立(分离式立交)交)连续行驶连续行驶不提供转向功能不提供转向功能与设计规程一致,与设计规程一致,规划规范无分规划规范无分A1、A2147.3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2立交类型选择应根据交叉口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作用、相交道路的等级,并应立交类型选择应根据交叉口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作用、相交道路的等级,并应结合交通需求和控制条件确定,并应符合表结合交通需求和控制条件确定,并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的规定。
分类选型立体交叉口类型选型推荐形式可选形式快速路快速路立A1类快速路主干路立B类立A2类、立C类快速路次干路立C类立B类快速路支路立C类主干路主干路立B类注:
当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时,高速公路按快速路、一级公路按主干路、二级和三级公路按次干路、四级公路按支路,确定与公路相交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类型(强调功能的相似性)规划规范规划规范15苜蓿叶形立交16苜蓿叶形立交的改造环形立交及改造菱形立交组合式枢纽立交环线转角立交布置217.3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3立交范围内快速路主路基本车道数应与路段基本车道数连续一致,匝道车道数立交范围内快速路主路基本车道数应与路段基本车道数连续一致,匝道车道数应根据匝道交通量确定,进出口前后应保持主路车道数平衡,不能保证时应在主路车应根据匝道交通量确定,进出口前后应保持主路车道数平衡,不能保证时应在主路车道右侧设置辅助车道。
道右侧设置辅助车道。
车道平衡1EFcNNN
(1)两条车流合流以后正线上的车道数应不少于合流前交汇道路上所有车道数总和减一;
(2)正线上车道数应不少于分流以后分叉道路的所有车道数总和减一;
(3)正线上的车道数每次减少不应多于一条。
227.3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3立交范围内快速路主路基本车道数应与路段基本车道数连续一致,匝道车道数立交范围内快速路主路基本车道数应与路段基本车道数连续一致,匝道车道数应根据匝道交通量确定,进出口前后应保持主路车道数平衡,不能保证时应在主路车应根据匝道交通量确定,进出口前后应保持主路车道数平衡,不能保证时应在主路车道右侧设置辅助车道。
车道平衡辅助车道:
在分、合流处,既要保持车道数平衡,又要保持基本车道数,如果二者发生矛盾,可通过在分流点前与合流点后的正线上增设辅助车道的办法来解决。
按增设辅助车道双车道出入口布置图5.6.6.13(a)双车道直接式出口图5.6.6.13(b)双车道平行式出口图5.6.6.13(c)双车道直接式入口图5.6.6-13(d)双车道平行式入口辅助车道的设置交叉口设计规程24当前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加速车道末端至下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减速车道的起点之间的距离小于500m时,应设辅助车道并连接。
出入口较近的辅助车道辅助车道的设置交叉口设计规程257.3立体交叉立体交叉7.3.4立交范围内主线横断面车行道布置宜与主线路段相同。
当设集散车道时,集散车立交范围内主线横断面车行道布置宜与主线路段相同。
当设集散车道时,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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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 工程设计 规范 道路 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