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制度二的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 文档编号:15426187
- 上传时间:2022-10-30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0KB
关于针对制度二的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关于针对制度二的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针对制度二的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经费预算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项目经费,是指在部门预算、交通专项资金(港建费分成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计划中安排的项目支出,包括各部门履行职能和开展行业课题研究、规划编制等专项工作所使用的经费。
上述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原则
(一)一项目一预算原则
(二)项目绩效评估原则
(三)专款专用原则
(四)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财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统筹、平衡、协调和监督。
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绩效性负责。
第二章计划编报
第五条局成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审核小组(简称“审核小组”),负责审核、评估项目经费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项目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项目经费预算,预算内容包括:
(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含项目实施背景、依据、费用构成、实施方式、完成时限和绩效目标。
(二)经费预算明细表。
(三)附项目实施依据文件及可行性报告。
项目经费预算须经项目单位(处室)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于当年11月1日前,将下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报送财审处。
财审处汇总各项目单位申报的经费预算,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审核小组综合审议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第八条项目经费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遇特殊紧急情况确需调整的(指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有具体完成时限要求和文件依据的重要紧急项目),可按相关规定报批。
项目单位应在接到工作任务三天内向财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和证明材料。
第三章计划实施
第九条项目经费预算的实施实行三级责任制度。
项目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办人为具体责任人。
项目实施必须落实到人。
第十条项目单位与财审处之间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项目管理专管员制度。
(一)项目单位指定一名专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申报、资金申请、政府采购、绩效反馈、项目档案及与财审处的联络工作。
(二)项目单位应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财审处,并积极配合财审处协调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
(三)财审处定期通报项目经费的落实与支付情况。
第十一条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项目单位向财审处提出申请,由局审核小组组织内部招标,确定实施单位。
财审处按照资金审批程序支付项目经费。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向财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委托和采购手续。
第十三条项目单位按照“一项目一档案、一项目一决算”的管理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整理档案并归档,随时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应加强绩效管理,对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进行自我评估,并在项目完成30日内,向财审处提交项目成果和自评报告。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财审处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审计、财政部门,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按照《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将资金计划编报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局内部网站上公示,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各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与上级和财政部门规定有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针对 制度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