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
- 文档编号:15421290
- 上传时间:2022-10-30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51KB
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
《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各级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铁股份劳[2011]71号)文件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是集团公司各级负责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质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质量考核合格证书,并从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第二章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中铁建工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级、子分公司级、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级三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机关独立设置安全质量环保部;
子分公司机关必须独立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必须独立设置安全质量职能部室。
子分公司机关、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的安全、质量管理职能机构可独立分设。
第七条各级组织机构改革中不得随意撤并安全质量管理职能机构。
第八条各级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管理要素分配和管理实际,细化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定位,做到专业管理到位,管理无缝链接。
并认真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质量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质量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参与质量策划、方案优选。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质量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参与风险管控,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
十五、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质量管理职责。
十六、及时逐级上报在岗人员变动情况。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质量领导小组。
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项目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总监设置及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子分公司机关、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应分别设置安全总监1人。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生产总监不得由副职领导兼任;
子分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在条件成熟时应进入领导班子;
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安全生产总监必须进入领导班子。
第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总监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管理要素分配和管理实际,细化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定位,做到职能互补,无缝链接。
一、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和办法等;
三、负责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安全稽查工作;
五、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四章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专职人员配备须不少于12人。
其中,部门正职1人,副职至少2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人2人。
且每百亿元营业额不少于4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设置的工程指挥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人1人。
第十五条子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专职人员配备须不少于8人。
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人1人。
第十六条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应至少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一)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二)一万~五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三)五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一)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二)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三)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足额配备。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严格落实协作队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三、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或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级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管理要素分配和管理实际,细化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定位,认真履行所属部门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做到职能互补,无缝链接。
并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认真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做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项目部安全质量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九、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子分公司应当实行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项目部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情况报告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撤换;
遇有变动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与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相抵触的,按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在中铁建工集团安全质量环保部,未尽事宜,及时沟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同时废止《关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铁建工人[2007]204号)。
主题词:
人力资源机构设置办法通知
抄送:
机关各部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年4月29日印发
─9─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铁建 工人 2011 119 中铁建工 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 质量管理 机构 设置 专职 人员配备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bdocx.com/doc/15421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