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与案例分析课件PPT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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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拥有那些检查权?
4、纳税人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有哪、纳税人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有哪些?
些?
第一部分:
税务机关如何对纳税人进行稽查第一部分:
税务机关如何对纳税人进行稽查税务稽查是指税务稽查是指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依法对纳税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作。
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的内部工作流程税务稽查的内部工作流程选案选案检查检查审理审理执行执行一、通过专项检查计划确定;
一、通过专项检查计划确定;
二、通过二、通过举报确定举报确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提示:
并不是所有的举报案件稽查提示:
并不是所有的举报案件稽查局都查办。
局都查办。
三、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三、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税务稽查选案:
确定稽查对象的环节一、检查项目一、检查项目
(一)行业税收检查项目
(一)行业税收检查项目1.指令性检查项目指令性检查项目
(1)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
(2)办理电子、家具、服装类等产品出口退(免)税)办理电子、家具、服装类等产品出口退(免)税企业;
企业;
(3)证券、基金公司。
)证券、基金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8号)2.指导性检查项目
(1)房地产、建筑安装业;
(2)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报关行);
(3)资本交易项目;
(4)中介、培训服务机构;
(5)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各地税务机关可选择辖区内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税收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关注以下区域:
一是“营改增”试点地区内交通运输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
税务总局决定将“营改增”试点地区作为总局督办的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地区,遏制利用“营改增”政策缝隙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活动,强化“营改增”试点地区税收征管风险防范。
二是矿产品(包括煤炭)采选经销企业较为集中、上述企业利用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款行为多发的区域;
三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较为集中,相关服装、木器、食品、药品企业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虚抵进项税款行为多发的区域。
(二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三)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税务总局将另行发文部署相关地区税务机关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一、检查对象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纳税人,重点为中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纳税人,重点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油两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
)及其所属分支机构。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检查方案1.锁定违法行为高发地锁定违法行为高发地各地在所辖范围内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比例,比例畸高各地在所辖范围内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比例,比例畸高的地区列为重点关注,重点核实重点地区的业务真实性,防的地区列为重点关注,重点核实重点地区的业务真实性,防止企业利用止企业利用“冗余票冗余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锁定异常交易对象锁定异常交易对象抽取企业开具和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进行筛选分抽取企业开具和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对异地、大额的成品油交易对象进行锁定,检查购销合析,对异地、大额的成品油交易对象进行锁定,检查购销合同、出入库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原始资料。
同、出入库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原始资料。
对于货款支付存在异常的,如大额现金支付、多张个人银行对于货款支付存在异常的,如大额现金支付、多张个人银行卡现金支付、付款人与专用发票填列购货方名称不符、资金卡现金支付、付款人与专用发票填列购货方名称不符、资金存在回流等情况,检查人员可考虑存在加油小票换开专用发存在回流等情况,检查人员可考虑存在加油小票换开专用发票环节异常操作,应进行深入检查,询问业务经办人、货款票环节异常操作,应进行深入检查,询问业务经办人、货款经手人等具体工作人员,理清交易实际情况。
如有必要,可经手人等具体工作人员,理清交易实际情况。
如有必要,可突击延伸至购货企业,排查成品油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增突击延伸至购货企业,排查成品油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12】17号)号)一、检查项目一、检查项目(一一)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1.指令性检查项目指令性检查项目
(1)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2)资本交易项目资本交易项目;
(3)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免)税的企业税的企业及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
及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
什么是虚开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为什么要对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进行为什么要对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
一、自一、自2012年年7月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附件1)的)的规定抵扣。
规定抵扣。
二、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其购进二、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抵扣农产品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项税额。
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1)企业整体税负低于全省同行业税负企业整体税负低于全省同行业税负;
(2)企业取企业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单组发票金额单组发票金额较大较大;
(3)企业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企业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异地开具且比例异地开具且比例较大较大;
(4)企业成品油进项税额占企业成品油进项税额占其全部进项税额比例高其全部进项税额比例高于全省同行业于全省同行业;
(5)企业成品油进项发票企业成品油进项发票金额合计额度较大。
金额合计额度较大。
重点检查的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类型检查资金流;
检查运输流;
检查储油设备;
检查使用设备检查以下几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12011年税收专项检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1120112424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22012年税收专项检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122012】1717号号)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32013年税收年税收专项检专项检查工作的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税税总发总发2013201388号号)为什么要对资本交易事项进行检查?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年月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务院批准,从年月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财税199861号)号)一、自一、自2010年年1月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限售股,包括: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股改限售股);
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股改限售股);
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新股限售股);
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新股限售股);
3.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他限售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167号号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个月以上至1年(含年(含1年)的,暂减按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财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限售股,是指财税前款所称限售股,是指财税2009167号文件和财税号文件和财税201070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简单说就是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买卖企业简单说就是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买卖企业和资产而赚钱的经营活动。
和资产而赚钱的经营活动。
什么是资本交易事项?
1、关于加强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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