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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说明书
紫杉醇说明书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说明书简要信息: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
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法用量】
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美国紫杉醇。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注意事项】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药效特性与其它配方紫杉醇制剂不同,请勿将本药与其他配方紫杉醇制剂互相替换或混合使用。
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
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
如在给药前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或血小板数低于100000/mm3,不应继续给药。
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见到220mg/m2.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3。
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恢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
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药治疗,建议在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
育龄妇女和接受本药治疗,应建议患者避免怀孕。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禁忌】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性状】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080338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AmericanPharmaceuticalPartners,Inc.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说明书来源:
AbraxisBioScience,LLC.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英文名称:
PaclitaxelforInjection(AlbuminBound)
全性资料。
主要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及严重程度已在表1中列出。
讨论中的某些罕见严重不良事件是引自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资料.因在使用本药时也有可能出现。
血液学:
中性粒细胞减少是最重要的血液学毒性,与给药剂量相关,一般很快可恹复正常。
在转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给药剂量为260mg/m2,每3周给药一次;紫杉醇注射液组给药剂量为175mg/m2,每3周给药一次。
欧美病人本药治疗后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500/mm3(4度减少)发生率为9%,紫杉醇注射液组治疗后4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为22%。
中国病人本药治疗后及紫杉醇注射液治疗后4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均为7%。
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患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本药治疗后24%患者发生感染。
口腔念珠菌感染、呼吸道感染和肺炎是最常见的感染并发症。
欧美病人本药治疗后有2%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
中国患者本药治疗后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发生率<1%。
欧美病人接受本药治疗后出现3度血小板减少者<1%,中国病人出现3度血小板减少者为5%。
欧美病人本药治疗期间有33%出现贫血(血红蛋白<11g/dL),其中1%为严重贫血(血红蛋白<8g/dL)。
中国病人本药治疗期间有71%出现贫血,其中10%为严重贫血。
在临床试验和本药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全血细胞减少罕见。
过敏反应:
在欧美病人进行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本药给药当天有患者出现1度或2度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发生率1%),皮肤潮红、低血压、胸痛和心律不齐(发生率均<1%)。
在中国进行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3%病人在本药给药当天出现1度或2度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皮疹。
尚无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有过敏史的患者使用本药的研究资料。
在上市后安全性资料中,本药严重过敏反应报告罕见。
尚无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有过敏史的患者使用本药的研究资料。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应再使用本药。
心血管系统:
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病人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中,5%患者在30分钟给药期间出现血压下降.<1%患者出现心动过缓。
在中国病人中有7%患者在给药过程中出现血压下降,<1%病人出现心动过缓。
这些生命指征的改变通常无症状,既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需要终止治疗。
在欧美病人中,约3%患者出现和本药单药治疗可能相关的严重心血管不良事件,包括胸痛、心脏骤停、室上性心动过速、水肿、血栓、肺血栓栓塞、肺梗塞和高血压。
脑血管意外(中风)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则罕见。
中国患者本药治疗后出现严重心血管事件者<1%。
欧美病人治疗前心电图异常者常见。
治疗期间的心电图异常通常无症状,与给药剂量无关.对治疗无影响。
全部患者中观察到的心电图异常占60%。
治疗前心电图正常的病人中,有35%在治疗期间出现心电图改变。
最常报告的心电图改变为非特异性除极化异常、窦性心动过缓和寞性心动过速。
在本药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罕见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左心室功能障碍的个例报告,这些病例大部分既往使用过心脏毒性药物,如蒽环类药物,或有基础心脏病史。
呼吸系统:
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病人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报告出现呼吸困难者占12%、咳嗽者占7%、发生气胸者罕见(<1%),在中国转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本药治疗后有2%病人出现咳嗽或呼吸困难。
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续监测中罕见报告的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肺栓塞,也有可能在使用本药的患者中出现。
接受紫杉醇注射液同时进行放射治疗时,曾有罕见病例出现放射性肺炎。
本药联合放射治疗的研究尚未进行。
神经系统:
神经系统症状出现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受既往是否使用过神经毒性药物或是否与神经毒性药物伴随使用影响。
通常情况下,单用本药治疗的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的频率和严重性有剂量依赖性。
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71%患者出现感觉神经毒性,严重者10%:
感觉神经毒性发生率在紫杉醇注射液组为56%,严重者2%。
感觉神经病变的发生频率与累积给药剂量呈正相关。
由于感觉神经毒性而中止治疗的病例占全部患者的3%(7/229)。
在24例(10%)出现3度外周感觉神经毒性患者中,14例在22天(中位数)后症状改善,其中10例患者降低剂量后继续治疗,2例退出治疗。
在10例未有记录症状改善的患者中,4例因感觉神经病变而终止治疗。
在中国进行的转移性乳腺癌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有76%患者出现感觉神经毒性,其中3度7%(7/104)。
接受紫杉醇注射液的对照组病人,有74%患者出现感觉神经毒性,3度6%。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7例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症状缓解时间为8-33天,其中1例病人由于感觉神经毒性退出治疗,4例患者需要降低剂量。
在欧美病人及中国病人中均未发现4度感觉神经毒性。
欧美两治疗组患者中各有1例2度运动神经毒性报告。
本药美国上市后的安全性持续监测中,曾有患者报告出现颅神经麻痹和声带麻痹。
但由于这些个案报告发生于非临床研究的临床治疗中,未能对其确切的发生率作出分析,也未能对该副作用与本药的因果关系作出分析。
紫杉醇注射液的安全性持续监测中曾发现有患者因自主神经病变而导致麻痹性肠梗阻。
在欧美患者进行的临床研究中.眼/视觉不良反应占全部患者(N=366)的13%,严重者占1%,症状包括角膜炎和视力模糊,见于接受超出临床推荐剂量的患者(300mg/m2或375mg/m2的患者),通常是可逆的。
然而,文献曾报告使用紫杉醇注射液有造成视神经永久性损伤可能的罕见病例。
在中国患者进行的本药I期临床研究中,1例接受350mg/m2剂量的患者治疗后出现一过性3度视力模糊/复视:
在中国转移性乳腺癌患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4例(4%)患者报告出现轻度视力模糊,症状表现均为一过性,可自愈。
肌肉痛/关节囊:
在欧美患者进行的临床研究中,44%患者出现肌肉痛/关节痛,严重者占8%.通常为一过性,在给药后2—3天出现,几天后可恢复。
肌肉痛、关节痛症状在中国患者的发生率是49%,严重者为2%。
皮肤反应:
在欧美及中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本药治疗后有8%欧美病人及26%中国病人报告出现皮疹:
6%欧美病人及21%中国病人报告出现皮肤瘙痒。
皮肤症状多在开始的几个疗程用药后2-3天出现,通常在数天后能自行缓解或仅需对症处理。
肝功能:
治疗前肝功能正常的患者接受本药治疗后,7%欧美患者及3%中国患者出现胆红素增高,36%欧美患者及12%中国患者出现碱性磷酸酶增高,39%欧美患者及24%中国患者出现AST(SGOT)增高。
在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续监测中所报告的某些罕见的严重不良事件,如肝坏死、肝性脑病并导致死亡,亦有可能在使用本品时出现。
肾功能:
11%的欧美患者本药治疗后出现肌酐增高,严重者占1%。
<1%中国患者给药后出现轻度肌酐增高。
未出现由于肾毒性而导致终止治疗、减低剂量或推迟给药。
胃肠道:
欧美患者接受本药治疗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口腔粘膜炎的发生率分别为30%/18%、27%和7%。
中国患者上述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23%/14%、15%和8%。
在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续监测中所观察到的某些罕见不良事件,如肠梗阻、肠穿孔、胰腺炎和缺血性结肠炎,亦有可能在使用本品时出现。
有报道表明,少数病人使用紫杉醇注射液单药治疗、联合化疗,即使同时辅用G-CSF,也可出现因中性粒细胞减少引起的小肠结肠炎。
注射部位反应:
使用本药时注射部位反应较轻微,且不常见。
当某部位滴注紫杉醇注射液出现血管渗漏皮肤反应,更换部位后重复出现这种皮肤反应者罕见。
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续监测报告有罕见病例出现静脉炎、蜂窝织炎、皮肤硬结、表皮脱落、坏死和纤维化。
注射部位反应可以在长时间的滴注过程中出现,或在给药1周至10天后出现。
考虑到可能出现的药液外渗,建议在给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注射部位的反应。
乏力:
欧美患者本药治疗后报告出现全身乏力者占全部患者的47%,严重者为80%:
中国患者治疗后17%出现乏力,严重者<1%。
其他临床事件:
与使用本药可能相关的心肌缺血/梗塞和血栓/栓塞的病例罕见。
几乎所有的患者都有脱发。
指甲改变(色泽改变或甲床颜色变浅)不常见。
约10%欧美患者治疗后出现水肿(体液潴留),无严重水肿病例报告。
中国患者中则未见水肿(体液潴留)病例报告。
在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脱水常见,发热非常常见。
以下在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续监测中曾报告的罕见不良事件也有可能在使用本品时出现:
与放疗相关的皮肤异常、斑丘疹、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结膜炎和流泪。
本药美国上市后的安全性持续监测中,有患者报告用药后出现皮肤反应,其中包括泛发性皮疹、斑丘疹、红斑及瘙痒。
另外,有患者报告出现光敏反应、放射回忆现象,以及在某些曾使用过卡培他滨的患者中报告出现掌跖痛性红斑(PPE)。
由于这些事件都是在非临床试验的临床治疗中出现的个案报告,未能对其发生率及与本药的因果关系作出评估。
意外接触:
尚未收到意外接触本药的报告。
但富有文献报道吸入紫杉醇后出现呼吸困难、胸痛、眼灼痛、咽痛和恶心。
局部接触可能会出现刺痛、烧灼感和局部红肿。
[禁忌]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注意事项]
血液学:
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
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隧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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