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许可、处罚程序流程图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15401613
- 上传时间:2022-10-30
- 格式:DOC
- 页数:33
- 大小:447.55KB
运政许可、处罚程序流程图文档格式.doc
《运政许可、处罚程序流程图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政许可、处罚程序流程图文档格式.doc(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5、淇滨区营运车辆年审会签表。
受理审核车辆年审材料
加盖年审戳记发还道路运输证
证件年审不予通过
证件年审通过
风险:
1
风险:
2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一)无故不受理,在进行审查过程中,接受申请人的好处,简化资料审核和程序;
(二)利用职权对申请进行设卡、达到私人目的。
防范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二)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三)运用运政发证管理系统制约,并经常性查验。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结案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复议或诉讼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不予处罚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审核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发现违法事实
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相关材料,报告由办案科室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进行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过程。
立案
立案后,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办案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
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审核机构审核(罚没款1万元以上由市局审核
将核审后的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拟处罚不需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
(其中拟做出责令停产停业
吊消许可证照较大数额罚款)
送达处理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逾期未提出
放弃听证或
依据听证情况提出意见
报主管局长审批,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报局委会讨论决定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
举行听证会
要求听证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
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
1.2淇滨公路运输管理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规股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
淇滨公路运输管理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
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
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
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法规股负责人逐级审批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
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规股进行审查。
1.4审查:
由法规股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
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
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
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1.7行政处罚审批:
案件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审批表》,经法规股审查,报本机关主管领导批准。
对给予数额较大罚款、不予处罚或者其他情节复杂、性质严重的重大案件,应当以集体讨论的形式进行审查,做出决定并记录。
集体讨论应当有局领导、法规股、调查部门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业务部门人员参加,参加人数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1.8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处理经批准后,应当按要求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加盖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之日起30日内做出;
需要听证的,在听证结束之日起30日内做出。
1.9送达:
《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决定书、缴款书应当一并送达)都应当送达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能直接送达的,可采用留置、邮寄、公告等送达方式。
1.10执行: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款;
逾期不交,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1结案归档:
案件终结后,应当制作《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并连同全部材料立卷归档。
1.12备案:
案件终结后,15日内将决定书和结案报告报送上一级机关备案。
2.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治超宣传标语
1、修路得民心,治超顺民意;
2、治理超限超载,建设平安怀化;
3、强化治超、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4、超限超载运输,路桥不堪重负;
5、超限超载隐患多,守法运输幸福长;
6、修路架桥造福社会,超限超载贻害无穷;
7、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
8、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
9、抓超限抓超载重源头,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
10、区域联动多方配合,把住源头标本兼治;
11、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12、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13、非法改装车辆要一律按规定恢复原状;
14、非法改装,车辆遭殃;
15、坚决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保护合法经营运输;
16、治理超载规范市场,合理运价守法致富。
17、超限超载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8、坚决禁止车辆改装行为,
19、坚决禁止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
20、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
21、严厉打击聚众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
22、长期治超,彻底治超,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道路运输经营车辆二级维护
签章流程图
责任部门:
运政股、维修办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一)无故不受理,在进行审查过程中,接受申请人的好处,简化资料审查和程序;
(三)对《车辆技术档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道路三类维修经营许可流程图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一)无故不受理;
(二)在进行审查过程中,接受申请人的好处,简化资料和程序;
(三)利用职权对申请进行设卡、刁难,达到私人目
防范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对无故不受理的行为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限时办结制》;
(三)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
一、责任单位
淇滨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二、责任人
淇滨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实行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全所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利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四)《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五)《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六)《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八)《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九)《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十)其他法规
四、工作责任范围
负责本辖区职权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受理-核审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需补充资料的从补充完毕后算起,其他确需延长的经所长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二)道路三类维修经营许可:
受理-核审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需补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许可 处罚 程序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