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辅制度的沿革与宋代宰辅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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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与相原来不是一个固定词组,先秦时它们分别独立使用。
“宰”,在先秦血缘氏族社会中,最初是指掌管家务的总管,《韩非子·
说难》云:
“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不能无役身以进,如此其汙也。
”春秋时期,家就是国,家臣就是国家官员,所以,“宰”就成为官吏的通称,如冢宰、内宰、里宰等等。
其中,“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为六卿之一,位置已相当于后代的宰相。
冢宰又被称为“大宰”、“太宰”,简称“宰”。
“相”,原有“辅助、扶助”之义,后用作官称。
春秋战国时期,“相”的含义比较宽泛,大约指辅佐君王之责的大臣。
其后,“相”义渐趋明朗,其义与统领百官的“冢宰”相同。
《吕氏春秋·
举难》称:
“相也者,百官之长也。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
“庆封为左相”。
在这个意义上,“宰”与“相”是同义词。
后人也将天子的辅佐之臣通称为“相”,《晋书·
职官志》说:
“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之。
”《管子》称:
“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
”《路史》称“舜得十六相而天地治。
”等等。
“宰相”一词连称大约是在战国时期。
《庄子·
盗跖》“今谓宰相”句所指的是一般的贵人。
《韩非子·
显学》称:
“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起于卒伍。
”这里的“宰相”所指的还只是与武将对称的文臣。
制乐》说:
“祸当于君,虽然,可移于宰相。
”将“宰相”与“君”对举,含义已接近于后人所理解的。
此后,历代一直沿用。
中国古代,“宰相”仅仅是一个通称或俗称,除了辽代以外,“宰相”从来不是正式官名(辽国官职分南北院,有北宰相府、南宰相府,各有左右宰相)。
所谓的“宰相”,是指历代辅佐皇帝处理国家政务、行使中央职权的官员,其职权特点是统领百官、总揽政务。
“宰辅”则是指宰相和他的副手组成的一个核心领导机构。
宰相副手的官称繁多,如西汉的“御史大夫”、宋代的“参知政事”等等,某些朝代将他们合称为“执政”。
所以,“宰辅”也可称为“宰执”,都是指宰相和他的副手们。
2、三公制
中国古代大一统的王朝是秦朝开始建立的,其中央官职中设“丞相”之职。
《史记·
秦本纪》载:
秦武王二年(前309)“初置丞相,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
”秦始皇统一全国,沿袭前制,设左右丞相。
但秦朝寿命短暂,而且资料匮乏。
代之而起的西汉,最初沿袭了秦朝官职。
所以,秦朝的宰辅制度可以略而不提,直接从西汉谈起。
西汉前期沿用秦制,以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为宰相,习惯上被称为三公。
丞相:
又名相国,“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书·
百官公卿表》),事无不统,集政权、军权、财权于一身。
《唐六典》卷1说:
“秦变周法,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
……汉初因之。
”置两员时分左右,以左丞相为首相。
或更名为相国。
秦始皇尊吕不韦,特置相国,故丞相与相国虽说是一官异名,然以相国为尊,如曹魏时司马师兄弟为相国即此意。
汉文帝时周勃罢,以陈平为左丞相,后遂专置一相。
御史大夫:
“掌副丞相”(《汉书·
百官公卿表》)。
丞相独置一员时,御史大夫其实就是次相。
《汉书·
朱博传》说汉高祖“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总领百官。
”
太尉:
“掌武事”(《汉书·
百官公卿表》),与丞相地位相等。
西汉时丞相权力极大,武事亦属其职掌范围,故往往侵夺太尉的职权,架空太尉。
所以,太尉一职经常空而不设。
据《汉书》统计,汉初至武帝建元二年(前139),任太尉者只有五人,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空而不设。
汉宣帝说:
“太尉官罢久矣,丞相兼之,所以偃武修文也。
”(《汉书·
黄霸传》)以丞相兼管太尉职事,显然又体现了汉代统治者的治国思想。
上述“三公”是后人对其的一种归纳称呼,其中因太尉不常设,时人则将丞相与御史大夫合称为“二府”。
“三公”之称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流行说法。
战国以来以“三公”为辅佐天子的最高官吏,而具体所指又众说纷纭。
西汉初期将负有宰相职责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称之为“三公”,但三公之间地位并不平行,以丞相为核心。
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变革宰相制度,太尉改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与丞相合称“三公”,“分职授政”,地位平等,三公鼎立的制度得以确立。
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又将丞相改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合称“三公”,以大司马居首。
东汉立国,采用了三公鼎立制度,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其后,“三公”官制又有反复改变,所领职事大致相同,皆为宰相之任。
不过,也是从东汉光武帝开始,尚书权力不断扩张,逐渐取代宰相,三公也因此缓慢演变成为一种荣誉虚衔,不再是握有实权的职事官。
至宋代,仍保留三公称号,作为加官或寄禄官阶,大都是对宰辅表示优宠的措施,前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政和二年(1112)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3、三省制
相权与帝权是一对既统一又冲突的矛盾。
国家政权的正常运作要求在皇帝的专制之下宰相有效地行使职权,而宰相权力的扩大又必然削弱帝权。
皇帝既依赖宰相治理国家,又对宰相存有疑忌之心,不时地采取各种措施限制相权,把剥夺回来的种种中央行政大权交给自己身边的亲信。
于是,相权就逐步转移,“三公制”因此也就逐渐演变为“三省制”。
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冲突,是宰相制度从“三公制”到“三省制”演变的内在推动力
①、尚书省。
“尚书”的设置在秦朝时就已经有了,《宋书·
百官上》说:
“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为之尚书。
”又说:
“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
”所谓的“发书”,有两种解释:
一说是启发文书,即臣下进呈的奏章,皆由尚书开启审读,向皇帝报告;
一说是发布诏制,即皇帝下达的命令文告,都经尚书抄写登记,然后颁发。
不管那种说法,都可以看出:
“尚书”是皇帝身边亲近的司秘书之职的官员,或者说是皇帝的私人秘书。
汉武帝强化君主集权,侵夺“二府”的权力,尚书的职权大大扩张,越来越多的相权转移到尚书的手中。
见于两汉史书最早的一例是霍光“领尚书事”,武帝去世后,霍光主持朝政,“领尚书事”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此后,辅政大臣凡有权处理机密政务者,常常兼有此头衔。
这就发展成为“领尚书事”制度。
“领”,即“治理”之意。
“领尚书事”之外,又有“平尚书事”。
“平”即“评议、讨论”之意,地位在“领尚书事”之下,对尚书事务具有参议、评议权。
西汉的“领尚书事”,除霍光作为特例外,基本上仍然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机构,机构设置也比较简单,只是部分地侵夺相权,处于尚书省的形成阶段。
他们的位置在宰相之下,并没有完全侵夺宰相的职权。
东汉光武帝则收三公之权,交与尚书,尚书的权力再度大大膨胀。
《唐六典》卷1称:
“及光武亲总吏职,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府。
”此时,尚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发挥了宰相的作用。
尚书的机构和官吏设置,也大大扩张,其机构名称为“尚书台”。
大约有令一人、仆射一人、尚书六人,称为“八座”。
还有丞、侍郎、令史等部门长官。
但东汉尚书分曹不稳定,成员多变化,说明当时尚书组织还处在不断自我完善阶段。
许多史学家指出,东汉以来的三公,不仅仅是名义上或制度上的宰相,而且,在实际权力运作过程中,依然执行着相当部分的相权。
史书上形容的三公与尚书的关系,有被夸大之处①。
这是尚书机构发展和权力形成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尚书与三公的权利还处于此起彼伏的交替状态之中。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西晋。
曹魏后期,司马氏篡权,他们以“录尚书事”的名义总揽朝政,尚书台已经成为真正的宰相机构,尚书台长官也就成为事实上和名义上的宰相。
西晋延续这种制度,三公才真正地成为虚衔,而与宰相职权无关。
西晋还有“八公”的官衔,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然必须“录尚书事”兼“中书监令”者,始能参与机密,为真宰相。
尚书省的建制、职官、职责,至此已经基本上形成。
②、门下省。
“门下”在古代是一种泛称,与属下含义相近,常常用来指长官的亲信。
但它与皇宫相联系时,意指“宫门之下”或“禁门之下”,即与“禁中”是同义词。
汉代凡入值宫殿、掌管宫内内勤事务的官吏,大都属门下的范围。
随着历朝皇帝加强君权措施的贯彻实行,禁中的决策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门下省的形成和发展,与侍中一职的演变有关。
侍中,在西汉只是一种加官,没有定员。
这些官员往往是皇帝身边的亲近大臣,很得皇帝信任。
应劭说:
“入侍天子,故曰侍中。
”汉武帝以前,他们更多地是在生活上照顾皇帝,而不参与政治。
汉武帝以后,侍中作为重大决策之参谋、顾问人员,逐渐参与政事。
东汉时,侍中成为正式职官,但依然没有固定员数、职掌、机构。
《通典·
职官三》说:
“门下省,后汉谓之侍中寺。
”此时的侍中寺,据理解仅仅是侍中在禁中的值班室。
东汉侍中,已经不断参与宫廷机密事务,其主要职掌是“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
”(《后汉书·
百官志三》)至东汉末年,侍中地位大大上升,有了固定的员数、职掌、机构,成为皇帝最亲近的官员。
当时设侍中六员、侍中侍郎六员,他们接管“宦官所领诸署”,照料皇帝日常起居饮食,并兼有私人秘书的部分职责。
曹魏之侍中,已获得宰相的部分职权。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时期,所荐留守大员,皆兼侍中以自重。
其时,侍中的主要职责是侍从左右,起参谋、谏诤作用。
西晋因其掌管门下众事,始正式名其为门下省,明确规定其职掌是“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晋书》卷24《职官志》)。
东晋大将军王敦官侍中,自称“臣备位宰辅”(《通典》卷21《职官典》注三),门下省作用进一步加强,成为朝廷的“舌喉机要”,职掌出纳王命,即发布诏令须经门下省审核,《唐六典》注称其“掌诏令机密。
”此时,门下省的建制、职官、职权,也已经基本确立。
北朝职官制度,大都仿效南朝。
北魏孝文帝改革时,门下省的作用得以加强,后人认为此时的门下省具有了真正宰相的权责。
③、中书省。
“中书”之称在西汉已经出现,原来叫“中尚书”。
以士人充任称尚书。
以宦官为之则称中尚书,掌管文书,通奏章,即以宦官身份在禁中工作的尚书人员。
当尚书台逐渐独立、成为越来越正式的宰相机构时,中书也就逐渐从中独立出来,承当起原来尚书的部分职责。
汉宣帝时,中书在政治上的作用加强。
霍光死后,宣帝与领尚书事霍光的侄孙霍山的矛盾加剧,便竭力使中书替代尚书,“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
”“使中书令出取之。
霍光传》)自此,宦官权力渐重。
汉元帝在位多病,居后宫,不常见群臣,宠任中书令石显,中书权力进一步扩大。
中书省的出现,还与秘书监机构紧密相关。
东汉末年,曾设秘书监,掌图书档案。
曹操受封魏王,在王府设秘书监,改用“文学通识”之士人任秘书令,增加了“典尚书奏事”的职责,负责起草机要命令,已掌管了部分秘书职责。
曹丕代汉建魏,遂改秘书监为中书,另置秘书监,仍专掌图书秘记。
也就是说,此时的中书,是将皇帝机要秘书的职责独立出来。
两晋承袭中书制度,中书权力进一步扩大,时而凌驾尚书台之上,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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