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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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变更工程和投标时工程量清单的关系,可以把工程变更后作价进行分类。
1、工程量清单中有单价的项目:
1)工程的性质和质量没有发生变化、数量变化不大,为可直接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项目;
2)工程的性质和质量发生变化、数量变化较大(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为重新分析单价的项目。
2、工程量清单中有相似单价的项目:
1)工艺、材料消耗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相同仅仅是功能或名称不同,为可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项目;
2)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工艺相同、材料消耗名称相同但强度不同,可根据定额调整强度标号差异造成的费用增减后引用工程量清单单价,为部分引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项目;
3)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多数工艺、材料消耗相同,仅增加或减少少量工序的工程项目,可就工程量清单单价的基础上增减变更项目影响部分工序的预算金额,为部分引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项目;
4)与清单项目表面上仅仅是几何尺寸的差别,实际工程所包含的定额取项比例甚至定额项都发生变化,为重新分析单价的项目。
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参考项目,为重新分析单价的项目。
4、若变更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工程单价处理的原则
1.采用合同内项目单价
若变更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而且工作内容和现场情况基本相同,应以该项目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实践中,工程任何部位的高程、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一定范围内的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确定单价。
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
在处理此类单价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分析合同单价的适用性。
不能忽略实际情况,生搬硬套合同单价。
如同样是土方开挖,因为土质及地下水状况的不同,施工方法、施工机械会有所区别,发生的费用必然不相同。
若单纯套用合同单价,做出的结果是不合理的。
2.确定新单价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1)该项工作测出的数量变化超过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资料表中所列数量的10%以上;
(2)此数量变化与该项工作的单价的乘积,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0.01%;
(3)此数量变化直接改变该项工作的单位成本超过1%;
(4)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为“固定单价项目”。
此时,对该项工作估价时,应采用新的单价或价格。
对于此类单价的调整,限制条件较多,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第三个条件。
对于如何计算有工程量变动直接造成单位成本的变动,承包商可能与监理工程师有不同意见。
合理的做法是:
如果承包商认为应调高单价,则它应给出造成单价升高的具体依据;
如果工程师认为应降低单价,也应给出相应的理由。
3.费用构成各要素的确定
变更工程估价的一大特点,是对变更工程实施“当时”、“当地”发生的费用的估算。
承包商的内外部因素可能都会发生变化,如资源配置的不足、施工人员与机械的调整、材料价格的涨落等,这些因素在承包商上报的变更估价中都有所考虑。
监理工程师应当核实此类因素的合理性,对于因承包商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价格提高的因素,应予以剔除;
而对于某些因素,若承包商提交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其合理性,应酌情考虑。
面对组成单价的各要素应如何调整进行分析。
(1)人工费
在工程实践中,如劳动法规没有较大变动,人工费一般不作调整。
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变更工程的实施,承包商原有的劳动力配置需要调整,甚至出现不足,而不得不将该项劳务分包或者使用当地劳务。
若当地劳务价格高于投标文件中的人工单价,承包商必然会以当地劳务价格计算人工费。
此时,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包括:
开工以来陆续进场的劳动力数量、类型,各工作面劳动力的配置情况,施工进度及工作效率等,以及由上述材料证明使用当地劳务的必需性的分析文件。
监理工程师还应该询问其驻地监理人员,已核实承包商的证明材料是否可靠,分析结果是否合理。
经过上述过程,若工程师能够推翻承包商的结论,应采用投标文件中的人工价格;
若最终证明其结论是合理的,工程师还应调查当地劳务市场价格,以确定合理的人工单价。
(2)材料
变更工程中,如果专用条件中无其他规定,应以现行市场材料价格为基础进行估价。
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提交供应商的报价单,并核实报价单的可靠性。
如不能提供,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当时当地的材料市场价格。
在一些工程合同的专用条件中,取消了材料价格调差的内容。
如:
某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
“承包商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不应因通货膨胀上涨引起工程所用的劳动力、货物和其他投入的成本改变,提出合同价格的调整。
中标合同金额应视为已包括应付成本涨落的应急费用。
”从理论上讲,该条款的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来说都存在风险;
但由于当今国内市场的物价基本上呈上涨趋势,所以该条款总体上对承包商不利。
这里要探讨的是此条款是否同样适用于变更工程估价。
笔者认为:
变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无论在合同文件中是否列出,都应该采用现行市场价格。
因为工程变更改变了承包商投标时所依赖的“报价基础”,包括现场情况、工作数量等,承包商要对变更工程重新估价,只能参照现行的市场价格。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材料价格可调整时,亦可按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执行,待材料价格调整时,再对变更项目的材料进行调整。
(3)机械
一般参照合同文件中的机械台时费。
如果使用了合同文件中没有的机械,应参照《机械台时费定额》确定台时费用。
如果承包商使用了租赁机械,应审查其设备租赁台时费是否合理,租赁单据是否可靠,是否由于应备的机械不足而租用新机械。
可参照上述人工费的审查方法进行核实。
(4)取费
应采用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费率。
如果承包商认为某些费率应增加,则应提供相关的详细证明文件,以便协商确定。
(5)利润
参照投标文件中的利润率。
(6)税金
应按实际缴纳的税率为准。
若遇税法变化,应予以相应调整。
4.变更工作由计日工完成时的估价
如果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额外的零星工作,监理工程师可以下达变更指令,要求承包商按计日工方式来实施此类工作。
FIDIC第13.6款中对“计日工”的估价作了详细的规定。
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计日工按投标书附录中的计日工表进行估价;
(2)承包商在此类变更实施过程中,每天应将前一天为计日工所投入的资源清单提交给工程师。
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承包商人员的姓名、工种和工作时间,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类别、型号和使用时间,永久设备和材料使用的数量和类别;
(3)若因此类计日工需要购买物品,购买前承包商要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价单,承包商为此类物品向业主申请付款时应出示有关发票、收据、凭证等;
(4)承包商的计日工报表经审核后,列人当月付款申请单中,申请付款。
四、单价变更的审批
对单价变更的审批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涉及到双方的切身利益,监理工程师应全面掌握合同条款的技术规范,对工地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采用机械设备、材料单价等情况都要熟悉和了解,以公正、公平的身份,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对单价做出合理的审查和确定。
搞清发生单价变更的原因,确定单价变更是否成立;
认真进行单价分析;
分析工程变更对承包人造成的实际影响,若实际上并未使承包人费用增加,则单价不宜上调。
五、结论
单价变更是合同管理最为敏感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合同条款,还要仔细研究现场情况,分清单价变更的原因、责任,进行详细的价格分析,实事求是地确定合理单价,不仅利于业主的投资控制,也有利于维护承包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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