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主要靠执法者初步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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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主要靠执法者初步资料
打假主要靠执法者
一:
从法律意识上看
执法者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主动出击进行打假,绝不姑息造假。
相反目前普遍法制意识比较薄弱,容易使造假者逃脱法律的制裁。
(例如:
某些消费者在买到假冒伪劣后前去与商家理论,商家往往就是给予一定的补偿来说服消费者放弃对商家的检举。
因为消费者自身法律意识薄弱没有意识到造假行为是严重的行为,因而接受商家的补偿而放弃对商家的检举。
进而给商家逃脱法律制裁的机会,继续造假。
)
二:
从法律权利上看
执法者拥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这是普通消费者所没有的。
(消费者在买到假货后可能会联系其他受害的消费者一起前往商家处进行理论。
情绪激动的消费者可能会采取某些过激的手段来对付商家的抵赖。
往往这些过激的手段会是手段,这对消费者本身就是伤害,也给执法者对造假者进行法律诉讼时产生困难。
三:
从打假力度上看
执法者经常会以联合多个政府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打假行动。
这些行动的成效相比于消费者们自发的打假行为是巨大的。
四:
从打假的积极性上看
执法者拥有法律赋予的责任,打假是他们职责所在,所以对打假有着义不容辞的态度。
然而消费者打假主要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受损。
正是因为如此,消费者的打假积极性往往不高,在没有伤害到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造假都是视而不见,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甚至出现知假买假的行为。
如购买盗版影碟等。
上面就是我的自己的观点了。
注意我们不是否定消费者打假,而是以执法者为主,消费者为辅。
这点很重要,不要偏了。
此外,我想再提出几个问题,大家一起商讨一下。
1.执法者总体人数不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进行深度的查假,而消费者却拥有人数总多,分布广泛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这难道不是执法者所无法比拟的吗?
2.执法者的打假往往都是在问题出现且比较严重后才进行大型的打假行动。
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等。
这些难道不能说明执法者的打假滞后么?
3.制造假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卖给消费者从而获取利益。
所以只有消费者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打击假货,执法者可以么?
4.执法者本身不也是消费者吗?
我们在十一回来后再组织讨论。
希望大家能多多提出自己不同的观点及对问题的看法。
齐心协力,必夺胜利!
!
1、消费者有切身体会
反驳:
(1)您是已经受害了才去打假的吧,这样不就滞后了吗?
而执法者打假能够在产品流入市场前就查出来并遏止住,不是在时间上更加抢先了吗?
(2)工商管理局每年的质量检测都会淘汰掉很多不合格产品,2007年饮用水的合格通过率才38.2%,如果没有质检这一关,那会有多少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危害我们的健康啊,对此,您还能视而不见吗?
2、执法者也是消费者,最终还不是要靠消费者吗
反驳:
按照您的逻辑,造假者也是消费者咯,那您是不是也要说,造假靠的也是消费者呢?
3、执法者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体系不健全
反驳:
我方不否认当前的执法体系需要完善,因为我们也在努力建设着,相信对方辩友也能够与我方一同坚信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不是吗?
再请问了……
4、造假者与执法者勾结,腐败,形成犯罪
反驳:
(1)如果有的话,请举例!
(2)执法权力是谁赋予的?
是人民大众啊!
如果执法者真的像对方辩友所说的如此不堪,那为什么我们的人民大众还要赋予他们权力呢?
难道您要说,我们的广大人民做错了吗?
(3)您讲的是者了呀,哪里还是执法者呢?
正如一瓶药水,加入杂质后变质了,那就不再是药水了,而是毒药啊!
再请问了……
5、消费者是假冒产品的最终利益所在
反驳:
(1)那么按照您的逻辑,是不是直接灭掉消费者,假冒伪劣产品就更加不会流入市场了呢?
(2)您又错了,海纳百川,海就相当于各种细流的终点站,要防止海水污染,您是要让大海拼死抵制各种细流汇入呢,还是由我们水污染检测人员,在污水汇入大海前就将它截断,避免流入大海呢?
(如果他回答前者,那就说,您还真是很傻很天真哪!
回答后者,就说,感对方论证我方观点!
接着马上提问!
!
)
6、消费者主体庞大
反驳:
(1)人多力量大,您说的倒是轻巧。
可是您是否也听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呢?
(2)其实您讲的是,哪里有消费者,哪里就有假货。
但是,哪里有假货,哪里就有我们执法者为消费者伸正义呀!
再请问了……
7、王海打假等职业打假
反驳:
对方辩友,您讲的是职业打假吧,是知假买假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知假买假的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那么王海打假就不属于消费者打假咯,也就更不属于今天讨论之列,对方辩友您偏题了。
再请问了……
8、没有消费者提供线索,执法者如何打假
反驳:
(1)不管消费者提不提供线索,执法者都会去打假的,因为这是一份法律规定的职责所在呀!
好比警察和线人,没有了线人,您就能否认警察不去抓坏人了吗?
(2)您这是一种猎奇心理!
我们之所以维持生命,是因为我们平时三餐中知道去吃饭,突然某一天,给你吃了一顿燕窝,或许感觉良好,但您就能认为是燕窝维持了你的生命,而不是三餐吗?
俏皮话:
1、我方已经从执法者和消费者的打假地位和效果2个层面5个点,将打假主要靠执法者论证得清清楚楚,倒是对方辩友的消费者打假,先是查假没权利,接着辩假没能力,最后灭假又没实力,您要如何说服全场观众您是对的呢?
2、不对!
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不是要把消费者和执法者对立起来,而是要让两者形成统一战线去共同打假,只是在统一战线中,谁起主力军的作用,那就只能是执法者了。
因为消费者无论如何打假,都要依靠执法者才得以顺利进行,难道不是吗?
(如果对方说不是,那就请他们举例,有哪个消费者打假最终不靠执法者善后的呢?
如果他们举出来了,就归谬为那是不理智的——按照您这样打假,您倒是一时痛快了,可是留下的恶果是什么呢?
双方厮杀斗殴,最后损害的还不是广大人民的利益吗,您这样做,又情何以堪呢?
)
主要还是要依靠执法机关。
个人打假很危险,打假与消费者的身份区别也很模糊。
同时很多地方执法机关也不支持个人打假。
关键是现在执法队伍和造假者都是一伙的,之间肯定存在权钱交易,否则市面上那么多假货、赝品怎么会没人管呢?
所以,现在执法还是要靠群众,靠媒体,不仅仅要普光假冒伪劣产品,更重要的是要曝光那些拿着消费者血汗钱却不干人事、占着茅抗不拉屎的混蛋执法者。
打个比方来说吧,这些执法者的存在就像是人得了白血病一样,这些病变的白细胞不仅没有正常的免疫保护功能,反而侵蚀机体各器官。
这些恶性细胞不清除,中国社会必亡。
只能说是二者的配合,执法者再怎么去努力,市面上也是打不完的,但如果消费者都能意识到尽量的不去买假货,让制假商家无从销路,那么执法者就可以另找饭碗了。
但事实上很多商品假的也能和真的取得同样的效果,起码也不是差别很大,相对价位上来说便宜很多,任谁也会知道怎么去选择,要杜绝这方面的就只能靠执法者了!
主要还是要依靠执法机关。
个人打假很危险,打假与消费者的身份区别也很模糊。
打假靠消费者还是执法者
1:
老百姓对药物分辨真假有一定的难度,或者说基本没有能力分辨真假,执法者才有这样的专业知识.
2:
病人(老百姓或者消费者)在遇到需要就医的时候,即使知道他所就诊的诊所有一定嫌疑,但由于"特殊的垄断,特殊的行业,以及这种特殊的服务".他们不得不去就医(否则可危及生命).
3:
消费者看似是一个庞大的人群,可是靠一些个人检举之类的,没有执法者那么多的精力和深度.不一定能够很快认清真相.
关键是只有执法者才可以真正地打假,消费者可没这个权利去惩罚任何人。
虽然消费者的举报也很重要,但是如果执法不力的话,举报再多也是没用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
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定标准。
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碰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
在实践生活中,假如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
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
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听之任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到法院打官司。
而且,一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
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
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提高,非凡是“王海打假”现象的出现,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意识已培养起来。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
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
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
显然诉讼成本高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
编辑本段消费者的定义
从法律意义上讲,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消费者与生产者及销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生产者、经营者。
也就是说,他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经营或销售,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
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产品,而且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
但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其目的只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我先要问一句,是消费者多还是执法者多?
当然是消费者..
只有消费者积极投入打假..那些假冒品才能销声匿迹..不然,无论执法者多投入多少的人力物力去打假,只要有消费者继续买假..那些假冒事件仍然会层出不穷..
任何假的商品最终目的还是要卖给消费者换句话说只要消费者自己提高了意识不买假的商品那么他们就没有销路
而执法者至多只能在销售过程中起到一个监督或者说威慑的作用就是说执法者打假是换汤不换药不能从根本杜绝假商品的现象
打这个题目要看清楚制造假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卖给消费者从而获取利益所以只有消费者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打击假货
什么叫打假?
?
找出假货就算打假吗?
?
?
打假起码要靠一个强制力保证其实施,这点是消费者所做不到的
打有打击的意思`` 什么叫打击消费者不买假货对于那些造假的人来说不是一种打击吗
那么假是假货还是造假的人呢?
?
我还是相信群众~~~~~执法者你不告诉他是假的,他也不会告诉你是假的
都要靠``不过还是主要靠消费者去告发!
因为消费者的问题无处不在`而执法者`却不可能连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涉及到呀``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角啊!
参与其中的时候最多啊!
若买的商品有嘛问题一般都是消费者最先知道吧,知道了就要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啊,至于执法者则要对那些贩卖假商品的人严肃地处置。
还有就是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啊!
打假主要靠消费者还是执法者(反方四辩稿)(2008-05-3116:
20:
26)
2008年5月25日
计机系对阵中文系
大家主要靠执法者(四辩稿)
对方辩友最后说……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聊过几个问题:
腐败……确实,我方不否认现实中存在这样极少数的不良现象。
但是,相信对方辩友一定也跟我方一样,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的党,不是吗?
对方辩友一直在谈……消费者的广大……对呀~哪里有消费者,哪里就有假货!
但是,哪里有假货,哪里就有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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