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阪光电劳动合同(SEMIB从企业角度制定2017版).doc
- 文档编号:1537993
- 上传时间:2022-10-22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72.50KB
三阪光电劳动合同(SEMIB从企业角度制定2017版).doc
《三阪光电劳动合同(SEMIB从企业角度制定2017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阪光电劳动合同(SEMIB从企业角度制定2017版).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阪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劳
动
合
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2017版)
甲方(用人单位):
三阪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护照)号码:
户籍地址(详细):
现住址(详细):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4、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等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关系;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前述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0”)。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
该岗位职责已于职位说明书中列明,乙方已知悉并应勤勉完成该岗位或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根据甲方需要,下列两门店同作为协议确定工作地点:
A、;
B、(如为店铺员工本条款须详细填写)。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同意配合,具体情形如下: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急需,须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时,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5、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自行加班,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乙方享受假期需按照甲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申请。
(四)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
2、双方约定以确定乙方工资。
(三)甲方每月日前发放乙方上月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缴纳其工资和其它收入(如有)的个人所得税。
甲方依法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
(七)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日常管理和奖惩。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对乙方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乙方要求甲方缴纳,超过一个月仍未缴纳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且试用期届满时甲方依据规定将对乙方进行转正考核,综合考评不达标甲方有权不予转正并解除合同;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如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7、乙方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在书面材料中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书面声明的;
6、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劳动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光电 劳动合同 SEMIB 企业 角度 制定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