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村民自治是党对农村工作领导方式的创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5368804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20.28KB
实行村民自治是党对农村工作领导方式的创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实行村民自治是党对农村工作领导方式的创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行村民自治是党对农村工作领导方式的创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相对独立的利益。
人身自由、自主产权、利益分化构成了民主的基本条件,但并不能自然生成民主。
公社体制突然失灵,带来了农村基层的普遍失序和混乱。
198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肆把乡冲弯村和三贫乡冷水村的干部和群众创办了村民委员会,并且很快得到中央领导的认可。
1982年新宪法肯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形式和地位。
当时,党中央对于农民为寻求社区安全而建立的村民委员会十分重视,试图通过村民委员会这一自治组织方式将农民重新组织到国家可以控制的秩序内。
但是村民委员会既然是群众自治组织而不是官方组织,就需要通过群众直接参与的民主方式来建立。
20世纪80年代中期,邓小平、彭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致力于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使村民自治逐渐体现出更多的民主因素和逐步规范化。
1987年在彭真主持下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将民主精神和民主原则运用于具体实践,且操作性较强的法律。
该法明确规定,制定该法的目的之一是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规定村委会领导者应该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应该说,与城市相比,农村推行民主的某些外部条件并不充分,以至于当时有不少人认为《村委会组织法》超前了,将村民自治视为是某些中央领导的一时冲动,甚至根本不相信“愚不可及”的“泥腿子”可以享用民主这一“奢侈品”。
在开始实施时,村民自治确实也相当粗糙,在不少地方甚至流于形式,有些村委会名不副实,不能完全体现村民的意愿。
村委会与村民发生磨擦的事件常有发生,有时村民还集体上访讨说法。
但是,由于法定的民主规则和程序,使亿万农民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运作,特别是三年一次的选举中,开始领悟到民主的真实性,开始运用法律规定的民主规则和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并能在民主实践中创造出“海选”竞选、秘密写票、公开唱票、即时公布选举结果、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等新的民主规则和程序。
在我省也出现村民参选的热潮,在有的地方如果民主规则和程序得不到有效体现,农民宁肯弃选、罢选,“用脚投票”或是“越级上访”。
正是《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规则和程序,使得广大农民得以运用民主形式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村基层民主愈来愈具有实质性内容。
特别是在有着长期专制传统,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农村。
数亿农民直接参与,却没有引发大规模震荡。
这使得党中央对于“还权于民”的民主化进程有了更充分的信心。
党的十五大高度评价了农村基层民主,并将村民自治实践中发明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视为整个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要求。
十五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农村经济工作的同时,强调农村民主政治和村民自治。
这次全会通过的文件称赞中国农民有三个伟大创造:
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正式通过了《村委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的民主规则和程序规定得更为明确。
我省于2000年制定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对有的规定作了更进一步的细化,可操作性更强,深受广大村民的拥护。
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进了村民自治的进程,村委会选举也实现了由“静悄悄的革命”到大张旗鼓推行的历史性跨跃,使村民自治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看,党的农村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所带来的一系列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为优化执政党的经济功能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各级组织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适应农村生产关系调整、适应发生变化了的农村公有制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的新的领导方法,改变了过去那种计划经济模式下包办代替的方法,改变了长期以来采用的行政手段,改变了强迫命令和“一刀切”的作法;
运用经济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法制的方法、思想教育的方法组织和团结农民群众,为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法制保障;
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农民,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注重效益,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从而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大改善了党对农村的领导。
我们党对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领导方式按经济规律和民主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对优化我党领导经济的功能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提供了有效途径。
实行村民自治,具有重大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在我国,农村基层主民政治实际上由两个层次的政治生活构成,一是以农村乡镇基层政权为主体形成的;
二是以村民自治为主体形成的。
这两个层面的政治生活互相渗透,相互作用,共同决定基层民主政治的基本面貌。
乡镇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村民自治是作为社会主体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的最直接形式。
村民自治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建立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促进建立充满活力和稳定有序的农村社会新秩序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是实行村民自治,代表了中国最广大地区农村和人口最多的农民阶层所具有的民主权利。
实行村民自治,是九亿农民直接参与的基层民主制度,也是我国参与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充实和丰富了“主权在民”的理论和实践。
《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主权在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
三是实行村民自治,推动了全民族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的提高。
从直接作用来看,实现村民政治对于农民来说,就是办了一个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范围最广、举世无双的民主培训班;
从间接作用看,村民自治的广泛实践,对其他行业、其他方面乃至全社会,都将起到影响、示范和宣传作用。
四是实行村民自治,是农村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及其表现形式,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全局产生了重大影响。
据有关资料统计,农村改革和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全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已由134元增加到2090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8%。
全国农村除4000万贫困人口外,绝大多数农民已基本解决了温饱,正在迈向小康。
经济发达地区多数农村已基本实现小康,有些已跨越小康。
五是实行村民自治,使农村经济民主推动了国家经济民主化进程。
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扩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民主权,实现经济民主。
由改革而建立并逐步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提供的不仅是一种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而且是一种经济民主管理制度。
它包含了村民对经济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体现了国家与农民经济分权的思想,带来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农村民主经济的成功又诱发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改革,由高度集权的体制向适当分权的体制转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起步,带来了国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促进了整个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六是实行村民自治,村民依靠自己的力量管理自己、约束自己,利用民主与法制的手段,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许多过去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也提供了通过增加自我调节能力解决内部矛盾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
七是实行村民自治,推进了农村社会生活民主,开展多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为国家社会生活民主奠定了基础。
八是实行村民自治,农民从改革中得到了巨大的实惠,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支持改革的重要力量,为全社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村民自治,改变了原来活泼不足、束缚有余的秩序,建立了农村充满活力和民主平等的新秩序,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也促进了全社会的稳定奠定了全社会稳定的基础。
实行村民自治,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实行村民自治,大大改善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提供了有效途径。
首先,实行村民自治,充分相信和依靠村民,为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找到了新的方法和途径。
党的领导的实质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
《村委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
“中国共产党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依据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把党的群众路线从制度上加以固定,从机制上加以约束,有利于让农民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标。
有利于党的政策真正体现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党组织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党的意图体现得更充分、更完满。
在村委会实行公推直选以后,村党支部领导成员的选任也相继出现了改革,提高了群众的公认度,安徽省凤阳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村民举荐村支书和深圳大鹏镇的“两票制”选举镇长就是成功的实践。
这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办法,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选人用人的问题,扩大了村民选择的权力。
选出大批优秀人才,为党的组织发展提供了新鲜血液和强大的后备力量;
另一方面增强了党员干部自我约束意识和社会压力,拓展了群众对党组织的监督渠道,村干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强化了党的执政地位。
其次,实行村民自治,优化了村党组织和农民党员在村民自治中的核心功能,为改善党组织和党员在实现党的领导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找到了新的途径。
党的领导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党员的作用,党员是党进行领导活动的工具,也是党领导主体实现其作用的工具。
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自治,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加强党对农村的领导,就是要确立村党组织在村里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农民党员在村民自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正确处理党组织的意图与村民决策的关系;
正确处理党组织管干部与村民依法选举干部的关系;
正确处理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村民自治实行直接民主的关系。
党组织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就能实施正确的领导。
村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民主权维护而不干涉;
对村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支持而不包办;
对村民代表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的决议总揽而不包揽;
对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不符合法律、法规精神的,按一定的民主程序帮助纠正而不旁观。
坚持从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考虑和处理问题,对代表群众的正确意见,得到群众认可的事,坚决支持,通过党组织和农民党员的积极工作,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就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基层。
党在农村的这一政治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就能通过自己身边的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耳闻目染来感受党的形象,更加信任和拥护党的领导。
再次,实行村民自治,为推进党所领导的依法治国方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主政治也必然是法治政治。
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党领导农村的方式也从主要依靠政策过渡到主要依靠法律和制度上来。
实行村民自治,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建立健全村民自我约束机制,体现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实行 村民 自治 农村工作 领导 方式 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