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情况总结与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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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情况总结与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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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情况总结与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情况总结范文稿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xx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单位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现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主题
迅速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主题,开展部署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根据《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要求,突出宣传周活动主题、工作组织、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重点,保障宣传周宣传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三是积极制作印制宣传彩页,按照“文字精要、灵活多样、图文兼顾、通俗易懂”四项要求,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在人流密集场所进行宣传散发,对咨询群众进行详细介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积极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x月xx日,组织单位人员至中心广场参加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商务局食品安全宣传台,摆放宣传展牌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期间,现场发放宣传彩页200多份,接受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次。
三、增强责任意识,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倡导诚信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自觉遵守行业道德操守,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肉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定点屠宰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操作规程,加强肉品质量检验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
宣传周期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打击私屠滥宰及生产销售病害、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进入市场的肉食品安全。
(二)加大商贸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宣传周期间,结合卫生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超市、菜市场等商贸市场加大执法检查、宣传频次和力度,提升商贸市场的管理水平,营造清洁美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强化商贸市场监管,引导消费者对购买肉菜商品进行追根溯源,不断规范商贸市场经营行为。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遇到的问题,使消费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维权武器,使经营者熟悉依法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同时指导商贸市场利用宣传栏、横幅等,不间断地宣传政策法规,通过营造舆论氛围,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提升文明素质,增强责任意识。
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牢牢把握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工作,倡导崇尚道德、守法经营的社会主义新风尚,通过市场运作、完善监管等手段,紧扣“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设置群众咨询、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内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环境,确保我县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2021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4010字范文稿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行动时间
20__年__月初开始,__月底结束。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力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
充分发挥县、乡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联合行动扎实开展。
积极发挥“四员”队伍作用,健全“四员”队伍建设,督促“四员”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工作,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
对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局要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依托现有食品检查员和审查员队伍开展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其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局要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等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等行为。
加强食品小摊贩的监管,城管局依法划定区域,指定食品流动摊贩经营并进行登记;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
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持续开展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农村局要加大源头管控,加强对屠宰场(企业)的监管,监督屠宰场做到猪肉岀场证章清晰、手续齐全,防止无证无章、病死及来源不明的猪肉等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猪肉等生猪产品批发户、经营户和市场开办者的监管,对市场销售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感官性状异常、“两章”缺失或者模糊不清、无法提供进货凭证、“两证一报告”复印件未经上级供货商签字盖章确认的猪肉等生猪产品及时实施监督抽检,严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两证一报告”和销货凭证不齐全或者填写不规范、“两章”缺失以及模糊不清、“两证一报告”复印件未经上级供货商签字盖章确认的猪肉等生猪产品的行为(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围绕校园(含幼儿园、看护点、小饭桌)及周边、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监管场所、景区等重点区域,教育、民政、住建、重点工程、公安、文旅体、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压实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监管场所、景区等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以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期间国庆节(中秋节)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
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
教育、民政、住建、重点工程、公安、文旅体、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国庆节(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仼。
(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六)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
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
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
(八)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査处无证经营、滥施农兽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
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同时要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
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实行部门联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司法机关在接到移送的案件线索后,应及时审查,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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