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金融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意见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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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金融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意见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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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金融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意见文稿
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大力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有效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对全县的融资支持力度。
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要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优势,实现xxxx年各项贷款余额在全系统占比不低于上年水平。
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家强化对省资金支持的有利政策,积极向上级行汇报沟通,争取更多政策、信贷资源向倾斜,实现xxxx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上年水平。
地方法人银行要立足当地,找准自身定位和优势,通过积极申请使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切实加大对当地实体经济特别是涉农、普惠小微领域的支持力度,实现xxxx年各项贷款增量高于上年水平,持续降低贷款利率,做到总量增、结构优、价格降。
二、持续做好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一)努力实现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面扩、结构优化”的目标。
各金融机构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力争实现全县民营经济贷款增速和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工、农、建三家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普惠小微贷款要增长xx%以上。
各银行分支机构要落实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要求,力争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地方法人银行要完善定价机制,合理调整存款利率定价策略,降低负债端融资成本,提高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能力,用好央行再贷款资金,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下沉服务重心,继续扩大普惠小微贷款覆盖面,努力实现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经营主体户数不低于本行上年水平。
优化风险评估机制,用好涉企信息数据,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各银行分支机构力争实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额占比高于xx.x%,地方法人银行力争实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额占比高于xx%。
合理降低授信门槛,提高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实现小微企业贷款首贷户不低于本行上年水平。
(二)继续落实两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政策。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期至xxxx年底”的政策要求,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办理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大力开发并推广使用更多符合小微企业需要的信用贷款产品。
地方法人银行要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充分挖掘和对接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用足用好省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用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申请央行资金支持,确保资金精准有效地支持普惠小微企业。
(三)加大对重点小微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聚焦保市场主体,加强与金融办、工科局等部门推送的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给予融资支持,提高资金供需匹配效率。
结合本行实际,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针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各类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创新有特色的产品服务,做到快审快贷,高效便捷满足个体工商户的用款需求。
创新开发支持创业就业信贷产品,加大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等创业就业重点人群的支持力度。
三、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一)巩固拓展金融扶贫成果。
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优化脱贫地区金融供给,力争全县金融精准帮扶贷款(原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保持合理增长。
县作为全市三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要力争实现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积极给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并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后的续贷和展期工作。
要积极借鉴“黄花金融”、“交口模式”、“繁峙模式”,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不断调整完善符合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致富的挂钩机制。
进一步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后续金融服务,积极与安置区开展专项对接,加大对安置区产业发展和搬迁人口就业创业的信贷支持。
地方法人银行要强化对已发放的扶贫再贷款的使用管理,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带动降低“三农”、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各单位要加大“三农”领域信贷投入力度,力争实现全县涉农贷款增速高于上年水平,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不低于涉农贷款增速,降低涉农综合融资成本。
积极对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发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内企业和农业重点项目,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结合全县农业经济特点,加大对粮油、种业、果业、蔬菜和畜禽等传统种植、养殖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粮食、林果、蔬菜、畜牧等四大优势农业产业集群的金融支持,落实全省“南果”战略,加大对我县果业信贷支持。
加大对农村冷链藏储设施建设、农村产品市场建设、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网络的金融支持;加大对乡村旅游、文旅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等农村新业态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的金融支持。
(三)丰富涉农金融产品。
各部门要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创新推出符合不同农作物生产周期特点的信贷产品。
要结合自身业务优势,拓宽涉农领域信贷抵押质押物范围,积极支持农机具、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圈舍、农业商标、保单等抵押质押融资,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大力发展“农担合作”模式。
扩大与保险公司合作,大力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
加强金融科技赋能,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大农村信用贷款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
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发符合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
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创业就业群体的金融支持,贷款增速力争实现xx%以上。
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要继续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助学贷款惠及更多农村家庭困难学生。
四、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各部门要理性认识“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革命之间的关系,对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能源利用效率高、有节能减排政策的行业应予以支持。
加大对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票据融资支持,力争申请再贴现的绿色票据占比逐年提高。
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存量项目所在企业,以“应收未收”财政补贴资金的确权凭证为增信手段,提供合理资金支持。
要积极对接行业产业主管单位推荐的绿色金融项目名录内企业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将更多的信贷资源向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要积极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探索开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收费权、项目权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环境容量资源有偿使用权以及绿色产业的商标权和知识产权等抵押质押融资模式,扩大抵质押物范围。
同时,要制定绿色信贷发展规划,建立绿色信贷专项审批机制和操作流程,确保全县绿色信贷规模扩大,年内绿色信贷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绿色信贷新增贷款占到新增贷款的xx%以上。
五、持续做好制造业和科技创新金融服务
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有扶有控的差异化信贷政策,聚焦煤铝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机械制造、新材料等技术研发项目,丰富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的信贷产品,鼓励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措施,加大制造业民营企业中长期信贷投放力度,保持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长,逐步提高制造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
大力推广供应链融资信贷产品,加大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融资的融资服务。
运用多种金融工具,采用差异化路径,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六、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和县委“一三三五”总体发展思路,重点支持“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围绕打造黄河流域(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程”项目。
加大对煤电铝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农产品加工“六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领域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
积极为养老服务、康养产业和医养结合项目、文旅产业、节水领域项目和产业项目提供针对性融资服务。
加大对现代服务业融资支持力度,尤其是绿色餐饮服务单位的融资支持。
加大对新型消费领域的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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