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订单模式分析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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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日本建立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农村金融体系,前者主要满足农业发展的一般资金需求服务,后者主要满足农业发展所需资金量大、时间长、风险高的融资需要,为订单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国内看,我国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发展明显滞后。
2002年,农业部发布《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订单农业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
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推动订单农业发展进入新一轮高潮。
但除山东寿光等试点地区外,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尚未在全国推广,业务规模和覆盖范围均较小。
目前,我国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还面临政策保障不健全、订单价值评估难、抵押登记欠规范、违约风险较高、业务创新受限等诸多制约。
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的两种基本模式
(一)农产品订单银行贷款融资模式
农产品订单银行贷款融资主要是指订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凭借农产品订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一般运行模式为:
生产经营主体获得农产品订单,以订单为依据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对农产品订单进行审核并发放贷款,生产经营主体组织订单农产品生产,订单农产品交付后以货款优先偿还贷款。
从涉及主体看,又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生产主体融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或农户以获得的订单进行融资,用于购买生产资料;
第二类是经营主体融资,订单农业组织、销售企业以获得的大额农产品订单进行融资,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注:
①至⑤为生产主体融资,⑴至⑸为经营主体融资。
图1农产品订单银行贷款融资模式
(二)农产品订单资金互助组织融资模式
农产品订单资金互助组织融资是指订单农业生产主体通过设立资金互助组织等方式,为资金互助组织社员提供订单农业生产贷款。
订单农产品生产组织者(农业企业、专合社)组织设立资金互助组织,农户加入资金互助组织成为社员,在订单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可以向资金互助组织申请贷款,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在订单农产品收获并交付销售以后,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贷款,剩余款项再支付给农户,贷款全程封闭运行。
图2农产品订单资金互助组织融资模式
农产品订单融资典型案例分析
人民银行于2012年在山东省寿光市(县级市)开展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试点,打造了以农产品订单银行贷款融资为主的“山东寿光模式”。
与此同时,试点地区以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订单农业过程中自发探索融资模式,其中四川荣县发展了以农产品订单资金互助组织融资为特色的“四川荣县模式”。
以下对上述两种农产品订单融资模式及特征进行简要分析。
(一)“山东寿光模式”
1.基本情况
山东寿光被称为“中国蔬菜之乡”,农业产业化程度非常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众多,截至2012年末,仅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达908家。
2012年,山东寿光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全国唯一试点地区,开办农产品订单融资贷款业务。
试点一年就向3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600多户农户发放农产品订单融资贷款9亿多元,支持订单农业生产近13万亩。
2.寿光订单农业产业链分布
寿光订单农业产业链涵盖主体众多:
当地政府、人民银行出台金融、登记、合同等配套扶持制度并建立信息平台,农业生产主体(农户)与农产品需求方者签订订单合同,银行机构创新贷款产品、提供农产品订单贷款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提供农业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农产品需求方向相关平台提供履约信息,以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商品交易为代表的线上线下交易机构向全国各地销售农产品。
3.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模式
“山东寿光模式”主要采用农产品订单银行贷款融资模式,运作机制为:
(1)农产品订单生产者持经政府部门登记的订单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根据生产者资信情况发放农产品订单贷款;
(3)生产者利用银行贷款生产并交付订单农产品,订单买方向履约登记平台提供生产者履约情况;
(4)生产者偿还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的,由保险公司代偿(有保险的)或按传统方式解决(无保险的)。
4.“山东寿光模式”特征
(1)政府大力扶持。
如出台《农产品订单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农产品订单登记系统”等三个登记系统,划拨财政资金1500万元参与组建订单融资贷款保证基金。
(2)金融创新力度大。
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很高,当地银行出台专门制度、开办农产品订单融资贷款,人保财险公司出资10亿元专门用于试点并推出贷款保证保险。
(3)风险分担机制完善。
以“贷款保证基金+保险超赔”模式实现风险分担,由政府(贷款的1.5%)、保险机构、生产者(贷款的1%)共同设立贷款保证基金,生产者无法偿还贷款时,由贷款保证基金偿还,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90%)与银行(10%)共担。
图3山东寿光订单农业及订单融资业务运行模式
(二)“四川荣县模式”
“四川荣县模式”是位于四川荣县的D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自发探索出的订单农业生产及融资方式。
D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通过关联方式控制五个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均为D公司股东),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组织订单农业生产。
2016年订单农业面积达10274亩,参与农户3219户。
2017年初,经荣县人民政府批准,D公司、五个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共同筹集股本200万,设立荣县DQ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资金互助部设在该专业合作社内部,与专业合作社共用同一法人资格),实行封闭运行,主要用于发放订单农业生产贷款。
2.荣县订单农业产业链分布。
D公司产业链呈现中心放射状,以D公司为中心连接点,向上下游多个主体延伸,整合各方资源和渠道,实现订单农产品生产、销售。
在产业链上游:
通过专业合作社与订单农户签订收购协议,农户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种植、养殖;
组建专业技术团队提供种植全过程技术支持和管控;
统一购买农业保险,实现生产过程风险分摊;
组建资金互助组织,提供订单融资服务。
在产业链下游:
与仓储加工企业合作解决农产品加工存储问题;
与宜宾五粮液、泸州老窖等企业签订协议实现农产品大宗批发;
利用淘宝专营店进行网络销售;
通过实体门店实施线下零售。
“四川荣县模式”采用农产品订单资金互助组织融资模式,运作机制为:
(1)作为社员的订单农户凭借与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订单向资金互助组织申请贷款;
(2)资金互助组织根据社员提供的订单,综合考虑其信用、担保、抵押等情况,向订单农户发放贷款;
(3)订单农户利用贷款组织订单农业生产活动;
(4)订单农产品交付以后,资金互助组织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贷款,剩余款项再支付给农户。
4.“四川荣县模式”特征
(1)企业自发探索,政府介入较少。
订单农业及融资模式探索均为企业自发行为,除授予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荣誉以及给予必要的涉农企业税收优惠等外,政府在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介入较少。
(2)固定投入较少,注重资源整合。
企业坚持“轻资产”发展战略,以资源整合、品牌建设、渠道开发为重点,通过用土地入股代替土地流转、引入加工仓储企业代替自建设施等方式,尽量减少前期固定资产投入。
(3)订单融资发生在生产体系内部。
农产品订单融资主要依靠生产主体之间的资源整合,资金全部来源于整个生产体系内部,通过资金互助组织的方式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资金调剂。
图4四川荣县D公司订单农业及订单融资业务运行模式
当前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的面临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面临问题
1.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覆盖面窄。
检索公开资料显示,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在全国范围内都处于起步阶段,总体覆盖面较小:
在银行贷款融资方面,除山东寿光等个别地区以外,订单贷款融资主要集中在工业订单融资,农产品订单贷款融资业务发展缓慢;
在互助组织融资方面,农产品订单互助组织融资业务发展更加缓慢,仅有极少数地区在自行探索,作为首批发展此类业务的D公司,其订单农业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荣县,且仅有200万元资金可用于订单融资,资金互助组织短时间内无法通过银行融资扩大规模。
2.未能有效满足整个产业链融资需求。
一方面,实践中存在多级交易、多级订单,如最终需求方向订单农产品销售方下达订单(以下简称销售订单,可能存在多级销售订单),订单农产品销售方再向订单农业生产主体下达订单(以下简称生产订单,只有一级),目前两种模式只能覆盖生产订单,未考虑销售订单的融资问题。
另一方面,“山东寿光模式”较好解决了生产主体(包括专业合作社、订单农户)融资需求,但“四川荣县模式”实行封闭运行,只能一定程度上解决社员订单农户的融资需求,没有能力自建资金互助组织的订单农业生产主体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二)原因分析
1.政府不够重视订单农业,产业扶持措施不足。
除部分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外,一些地方政府未能准确认识和把握订单农业的重要作用,不重视订单农业发展,主要表现在:
没有明确的订单农业发展战略,未出台相应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未匹配相应的财政资金,也未建立相应的交易市场、登记平台、评估机制。
由此导致订单农业发展处于“野生”状态,相应的农产品订单融资业务发展也受到限制。
2.农产品订单融资潜在风险高,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
一方面,农产品订单融资存在较高的风险:
受自然条件等多重因素影响,农业生产活动本身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
农产品存在生产周期长、资金回流慢、价格波动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农产品订单的真实性难以确定、价值不易评估;
许多农业企业都具备“轻资产”的特征,在劳动力、原材料等方面投入多,在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少,农业用地价值相对偏低且土地承包权抵押仍受到许多制约,导致许多农业企业缺少足值的资产。
另一方面,除山东寿光等少数建立了多方风险分担机制的地区外,大部分地区(包括四川荣县D公司)没有建立农产品订单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订单农业生产主体购买农业保险,主要受益方为生产主体,不能直接让银行、资金互助组织优先受偿;
许多地方政府设立的相关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暂时未将农产品订单融资纳入补偿范围,或者仅有部分主体被纳入补偿范围;
传统的联保模式让订单农业生产主体背负“或有债务”,农业生产各方主体之间联系非常密切,如一个主体发生违约,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农产品订单融资潜在风险高且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导致在评级授信时得不到金融机构认可。
3.金融机构思想认识僵化,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银行业机构认为订单农业生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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