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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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已批未变更土地情况统计表
附图
附图1:
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附图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20年)
附图3: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附图4: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附图5: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东坎等15个镇(场)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前言
《滨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2005年6月开始编制,于2011年1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苏政复〔2011〕76号),《规划》正式实施。
《规划》实施以来,已成为滨海县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对滨海县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以推进“改革创新、项目建设、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关注民生”社会发展的同时,《规划》在实施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
为了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滨海县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于2015年3月,由滨海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写了《滨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重点针对规划目标的实施情形进行评估,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案,报告成果通过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评审论证。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及《江苏省关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滨海县对土地利用的合理需求,编制《滨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本着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滨海县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全面分析了滨海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全县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方案》是规划期内统筹滨海县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保障“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相关内容,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滨海县实际情况,对《滨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第一条调整目的
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科学发展新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强化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保障滨海县经济社会升级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调整方案。
第二条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战略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政策、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细化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布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
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划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市区域发展战略及“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避免建设用地不合理外延扩张;
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注重存量挖潜和低效用地改造,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保障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突出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构建并不断完善促进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用地政策机制,统筹配置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衔接,强化规划自上而下控制,不断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第三条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
5.《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
6.《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第105号)。
(二)政策规章
1.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54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4.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6号);
5.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4〕78号);
6.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办发〔2015〕47号);
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办发〔2015〕91号);
8.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号);
9.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80号)。
(三)技术规范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1027-2010);
4.《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
5.《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意见》。
(四)技术资料
1.《滨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3.《滨海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4.《滨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年—2030年)》;
5.《滨海县镇村布局规划(2014年—2030年)》
6.《滨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滨海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
8.滨海县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其他相关规划;
第四条主要任务
(一)落实盐城市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
(二)调整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
(三)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四)调整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五)调整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六)分解下达镇(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七)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五条期限范围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本调整方案的基础数据年为2014年。
规划调整范围为滨海县行政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12个乡镇:
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东坎镇、界牌镇、陈涛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海港镇、滨淮镇;
3个农场:
淮海农场、滨淮农场、新滩盐场。
土地总面积为194960.34公顷。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第六条自然地理概况
(一)区位条件
滨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缘、盐城中东北部,西南与阜宁县相连。
西与涟水县接壤,南襟射阳河、苏北灌溉总渠与射阳县毗邻,北依废黄河、中山河与响水县相望,西枕204国道,江苏沿海高速贯穿南北,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横穿东西境。
地理坐标:
北纬33°
43’~34°
23’,东经119°
37’~120°
20’。
(二)自然条件
1.气候条件。
滨海县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的湿润季风气候区,日照充足,无霜期223天,常年风向北东风为主,东北、东南风次之。
历年平均风速4.5m/s,最大风速20m/s,有史以来,未发现台风中心经过,只受外围影响。
气温平均为13.7℃,历史上最高39℃,最低-17℃,冬季平均封冻期为12天。
县内主要航道极少封冻,海面上没有结过冰。
历年平均降雨量为942.6mm,最大为1371.9mm,最少535.8mm,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00天左右,多集中在夏季。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历年平均雾天为23天,连续4个小时以上有9天。
2.水文水系。
滨海县属淮河流域下游,主要水源除自然降水外,还有江淮、里下河等水系可补充。
较长的河流有53条,河网密度为6.29km/km2,主要流向由西向东,骨干河流有射阳河、通榆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废黄河(中山河)、北八滩渠、翻身河等,各自形成自己水系,高低各列,引排分开。
大量的地下水资源正待开采,淡水资源比较丰富。
主要河流有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排水渠、南、中、北八滩渠以及通济河、张家河、通榆大运河、射阳河、中山河和翻身河等,这些河流相互贯通,可引调供水量达162m3/s,地下水年开采量可达900万m3。
3.地形地貌。
滨海县地形皆为平原。
废黄河夺淮以后,携带的泥沙经海潮、风浪作用沉积而成,总的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从废黄河老堆向南,地势逐渐倾斜。
最高处在废黄河西岸高地,高程一般在海拔5m以上,最高处海拔达11m,低处在苏北灌溉总渠两岸和射阳河以北地区,一般海拔在0.6-1m,最低处仅有0.5m。
第七条社会经济状况
2014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28.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
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3.1亿元,增长3.6%;
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38.63亿元,增长12.2%;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6.46亿元,增长12.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34808元,比上年增长11%。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由上年17.7:
43.8:
38.5调整为16.2: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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