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含税标准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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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惠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xxxx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共
二、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1.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附件)、设计变更、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甲方变更等所涉及的相关范围完成以下工种(工序)的施工内容及各工序之间交接内容、衔接、配合及管理。
1.2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甲方变更所涉及的钢筋下料、制作、绑扎、冷轧网片等相关工作及二次结构(侧面板面采取预埋,其余采取植筋)、预留构件二次施工钢筋制作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构造柱、门窗过梁、圈梁、反梁、压顶等)、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主体电梯及项目内其它设备)基础钢筋制作及安装、电梯井内及各洞口内防护钢筋绑扎、配合钢筋取样送检、材料现场二次转运等相关工作的范围(建筑图纸中已标识,但结构图纸中标识为二次设计的结构构件,此部分内容在承包范围内)。
2、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乙方承包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钢筋制作、绑扎施工完后场地打扫干净。
按甲方要求对剩余材料、废料进行回收、改制、二次使用,乙方负责制作塔吊吊料过程中使用的零星材料吊具的加工和制作。
2.2钢筋制作内容包括钢筋加工机具及钢筋下料、制作、分类(每根梁、每根柱、每道剪力墙及板为1个单位绑扎捆好,梁箍筋、柱箍筋每8-10个绑成1小捆)、对料,挂好钢筋标识牌并堆放整齐、钢筋除锈、清洁工作;
基础桩芯钢筋、钢板以及零星钢筋的加工、焊接;
将其所需的成品钢筋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负责措施钢筋的加工(如马凳、核心筒钢筋防护网等)制作;
钢筋原材料进场时负责指挥分类堆放及安装、制作所有的钢筋标识牌。
2.3钢筋绑扎内容包括:
钢筋对料、绑扎、校正、除锈、清洁工作、垫块的安装,架空人行通道的铺设、拆除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调整钢筋;
钢筋的预埋预留、预留钢筋二次调直、除锈、绑扎及植筋、钢筋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梁口收口网绑扎、钢板止水带的安装及焊接、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有专人看守校正钢筋;
负责木工墙柱模板定位筋的焊接。
2.4乙方应在进场后1周内向甲方提交钢筋下料表,甲方审核后按下料表下料,如不提交下料表,甲方不进场钢筋,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乙方按5000元/天的违约金赔偿。
2.5乙方负责施工面的各种操作架、简易架搭设与拆除(包括外架钢网片或跳板的铺拆、捆绑铁丝,室内脚手架搭设);
负责在场内的水平及垂直转运(含多次转运);
甲方供电至三级箱,三级箱后的线缆、照明灯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线缆及电气设备应满足安全规范要求。
2.6乙方负责施工作业面清理。
2.7因乙方施工需要拆除的安全防护由乙方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警示。
3、承包方式:
3.1乙方按包劳务、包施工机具、包部分材料(具体分界详本条第2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费、包验收、包税金、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3.2甲方仅提供以下材料:
钢筋、钢板止水带、氧气、乙炔(因乙方不按规范下料导致需要用到氧气及乙炔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外,其余所有辅材、耗材均由乙方负责供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括但不限于:
机械连接接头、焊条、铁钉、绑扎铁丝、砂轮片、切割片、钻头、机具用线缆、螺杆头、垫片、垫块、螺帽、胶杯、锯片、墨汁、砂纸、棉纱、刀片、止水塞等。
3.3乙方自行购买所需的一切劳保用品并承担费用(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胶靴、雨衣、口罩等,且均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
3.4甲方仅提供塔吊、施工电梯、临电三级箱;
其余施工所需的机械、机具、工具及相应的耗材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担不限于:
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割机、焊机、大小剪刀、线锤、工具袋、扳手、绑扎钩、胶线、水平尺、水平管、卷尺、角尺、墨斗、墨线、铅笔、铁锹、铁锤、斧头、扫把、绳子、塑料胶管、油漆刷、铁刷、胶刷、水管、粉笔、斗车、砂轮机、切割机、钻机、灯管、电箱至机机具的电缆线、木抹、铁抹、灰桶、照明灯具、灯架、手锯、各种电锯、刨子、靠尺、灰桶、撬棍、木抹子、铁抹子、灰刀、筛网、铁锹、刨机等。
三、工期
1、暂定于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指本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具体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满足甲方进度要求。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2.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未按时交出场地,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2不可抗力因素。
四、合同金额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塔楼(主体、商业)首层及以上(地面投影面积含塔楼投影面积位置地下室顶板结构梁板)及裙楼商业体基础梁板及以上钢筋制作安装按建筑面积计算,合同包干单价(含税)为:
人民币/平方米(元/m2),另计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整/平方米(¥.00元/m2),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建筑面积经双方共同确认为.00m2,该面积不因政策变化、计算错漏、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而调整,合同价款已包括上述调整风险,以上乙方承包范围内按建筑面积计算的钢筋制作安装包干总价(含税)为:
人民币元整(¥.00元),另计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元整(¥00元)。
2、乙方承包范围内除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按吨数计算(含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基础)综合单价按:
),暂定工程量:
吨,该项暂定总价(含税):
人民币整(¥.00元),按经甲方审核的钢筋下料表的钢筋重量计算。
3、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税款为【】元,合同总额与税额随国家相关政策变动,不含税金额不随国家政策变动。
4、除本条款的1、2、3条款及以下单独定价的项目外,本合同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满足合同质量要求)中涉及的所有项目均包含在合同价款范围内,不计算面积,不另计费用。
合同价款已包含合同承包范围(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中涉及的所有项目;
各施工工序之间衔接、配合及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承包范围(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中涉及的配合辅助工程、非主体工程的钢筋制安不计面积、重量及费用。
4.1钢板止水带安装单价:
人民币/延长米(¥元/延长米),含焊条、焊机、人工。
4.2机械连接接头单价(不含材料,含人工及机械费):
人民币/个(¥
元/个),具体施工部分及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并办理书面签认手续。
5、合同结算最终总价=合同范围内总价+合同外签证(如发生,须经甲方书面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包括零星用工和机械台班)。
6、因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不配合或无故不施工,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施工,乙方需承担实际费用1.5倍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承担3倍违约金。
五、结算规则
1、乙方完成本合同条款中所有相关工作施工内容,结算单价按合同承包价格的条例执行。
2、如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或甲方发出变更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进行施工,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不再另行计价,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因变更造成的返工除外,双方另行协商返工价款)。
3、如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达不到甲方及建设方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或其他因素中途退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
合同单价的60%予以结算。
4、乙方提交钢筋下料表经甲方审核后,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的钢筋下料表制作及安装,材料损耗不得超过2%,超出2%部分按照材料费市场价格1.5倍在工程款中扣除;
钢筋废材必须集中在甲方指定区域,废材处理的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废材控制在0.5%以内(废钢量/下料量),超出数量按材料市场价格1.5倍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承包项目的材料实行进场材料全数领料制(按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领料单)。
甲方按定额材料消耗量和施工做法对乙方实行限额进行管理,如超出限额部分,则按原材料价1.5倍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扣款。
6、合同外签证及零星用工付款方式:
合同外签证自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完工后一周内上报,每月月底汇总当月工程量并有甲、乙双方书面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逾期未上报确认的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每个季度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上一季度已办理完签字手续的签证及零星用工价款。
7、乙方办理工程结算时,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结算依据,经甲乙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予以结算。
六、付款方式
1、主体工程付款方式:
1.1地下室整体完成到顶板面,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计吨数暂定工程量价款的60%(完成工程量价款按甲方审核的钢筋下料表的钢筋重量(吨)×
元/吨计算)。
1.2(分栋)主体塔楼结构完成10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完成工程量价款按完成面积×
元/m2计算,下同)。
1.3(分栋)主体塔楼结构完成到预售楼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
1.4(分栋)主体塔楼结构封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
1.5二次结构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定总价款的90%。
1.6整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最终总价的95%,付该笔进度款时应一并提供本次进度款金额+保修金金额的发票。
1.7余款在整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半年后无息支付。
2、所有涉及成本费用支出的单据(如:
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签证、收方确认单等)必须加盖公章并抄送甲方工程核算中心一份,否则不予结算。
3、每次付款前乙方需缴清宿舍(食堂)水电费及罚款违约金、被甲方扣除的安全文明施起工费和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3.1水电费按以下原则承担宿舍及食堂水电费:
食堂水电费由乙方全部承担,每月抄表。
宿舍电费按每间150度/月为限额,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工人生活用水费用,按每间宿舍100元/月计算。
3.2乙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或《质量管理细则》要求的罚款违约金、被甲方扣除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3.3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4、乙方应及时办理付款申请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5、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5.1乙方纳税人资格【】,提供发票类型【】,税率【】%。
如乙方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
5.2发票开具时间: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开具的是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如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5.3如甲方不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必须无条件且无偿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4乙方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5.4.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5.4.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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