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并案办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海淀养老事业发展议案的情况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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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并案办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海淀养老事业发展议案的情况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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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多次听取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指导了议案的办理工作。
下面,我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海淀养老事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议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围绕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区政府制定了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汇总分解为30项任务,分别交由民政、发改、卫生等12个部门单位进行办理,并明确了议案办理的工作步骤。
在强化政府对养老事业的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推动“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强化养老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1.率先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应对老龄化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从保障基本、培育市场、改革创新、统筹兼顾的原则出发,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群体养老制度设计、政府监督、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系统规划。
为了《意见》的落地实施,陆续出台了《海淀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方案》、《海淀区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等10个配套政策,形成了“1+10+N”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意见》及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厘清了政府与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上的边界,明确了政府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和兜底职责,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松绑”,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明确了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思路的三个重大转变:
一是从政府直接办服务,向政府重点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激活社会服务转变,政府的主导作用重点体现在强化养老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和标准监管。
二是从以往侧重发展养老事业,转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共同发展,事业保基本,产业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三是从以往机构、社区、居家服务独立发展向三者并重、融合发展转变。
2.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养老事业发展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重,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是落实议案的重要保证。
区老龄委对原有工作制度进行了大幅度修订,拟定了《海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和《海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将新增工作职责明确到具体部门,进一步强化老龄委对全区养老工作的指导,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能定位。
建立健全了老龄委会议、报告、督查、考核等制度。
对养老事业发展工作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调整,形成了全区发展养老事业的部门合力。
3.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管理
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养老服务管理协会,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服务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本区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制定了海淀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养老型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并正加快制定符合本区实际情况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今年5月,我区还在北下关街道启动了国家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探索建立一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1.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
落实《北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床4-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和每床每月300-500元的运营补贴。
在此基础上,我区拟定了《海淀区养老机构建设资助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养老机构的资助范围,将以街镇为主体建设的养老机构纳入区政府整体投资规划,对社会力量租赁型建设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床2-2.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
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统一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执行。
全面实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养老机构负担保费的20%,财政补贴80%,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责任风险。
2013年我区共26家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资助989.43万元,增加床位1332张。
2.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改革与创新
我区出台了《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办养老机构在社会养老基本服务中的托底保障和示范引导职能,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集中养老需求。
积极开展政府办养老机构的公办民营试点,通过承包、租赁、服务外包等方式,把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营权、服务权交由企业、社会组织等非政府部门或个人,实现其独立运营。
目前,我区万福年华稻香湖养护院、清河敬老院等机构正在开展试点,探索政府监督管理、具体服务外包的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模式。
3.推动养老机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截止2013年底,全区已建成养老机构38所,总床位10300张。
其中21家养老机构获得了星级资质,7家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其他养老机构也正在积极完善运营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争取获得相关的星级评定和质量认证。
全区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办为示范、社会办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格局。
今年,我区还将建成10余家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
4.转变养老机构服务模式
按照“夯实中间、带动两头”的发展思路,转变养老机构原有“关门办机构”的服务模式,以机构为载体,发挥其服务专业化和人才培养集约的优势,向社区居家养老辐射,提供居家助老、社区托老、机构养老、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等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形成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良性循环圈。
今年我区将新建、改建30个养老照料中心,撬动社会资本1.3亿元;
2020年前每个街镇至少建设一家,实现养老照料中心服务辐射全部社区。
(三)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
1.建设多元化社区为老服务平台
率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体制创新,区民政、卫生、残联三方合作,引入社会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街道、社区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本医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方面、多形式、多元化的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目前,我区已建立了54家服务中心,服务可辐射250-300个社区。
2.首创社区微型机构养老模式
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区托老照料机构支持与管理办法(试行)》,引导社会资本租赁社区闲置房屋、或利用自有房屋,建设10-30张床位的小型社区托老照料机构,并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床每月500元的运营补贴。
目前全区已建成运营8家。
这种养老模式既符合我国“在家养老”的传统养老理念,又可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照顾无法实现的专业服务,使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机构托养服务。
同时,建设成本相对较低,能够有效盘活社区现有资源,在当前土地资源、房屋资源紧张的现实条件下,是一种有效的、兼顾集中托养和居家照料的养老服务模式。
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印发了《海淀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发挥政府托底职责,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失独、失能、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等老年人,分别按无偿和低偿原则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率先开展养老(助残)“券变卡”改革,改变原来的服务单位审批准入制度,全口径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种类的快捷便利服务。
扶持养老餐桌服务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支持湘鄂情餐饮公司尝试“中央厨房+冷链输送+社区配送站”的服务模式,丰富社区老年配餐途径。
4.推广普及老年互助服务
我区率先进行了“老年互助社”项目建设,把社区有热情、有责任心的低龄健康老年人组织起来,成立社区老年组织,通过“一对一”、“二包一”、“结对子”、“邻里互助”等方式为辖区内高龄、空巢、病残、失能等特殊老年人服务。
这一模式给低龄老年人创造了一个发挥余热、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自我服务管理能力。
目前全区已成立老年互助社600多个,发展会员61548名,开展各类互助活动近99923次,活动覆盖总人数206724人。
5.打造老年人宜居环境
深入开展“六型社区”和“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创建活动,对道路、楼宇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无障碍改造,努力打造老年人宜居环境。
为95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进行家庭环境适老性评估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并对其护理人员进行一对一专业护理培训;
为80-94岁老年人配发浴凳;
为70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家庭安装“一按灵”医疗紧急呼叫器。
通过多种方式保障特殊老年人在紧急情况下得到有效救助。
(四)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
1.大力推广“智能化”老年健康管理平台
率先建立了按照老年人不同需求,不同心理、生理状况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供给机制,为125个社区和170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配备了“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在295个社区和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装了“远程健康管理医疗服务视频系统”,开发了“老年人精神健康智能服务系统”,通过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式服务、双向转诊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慢病监测、精神慰藉和远程健康管理服务。
2.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
鼓励养老机构通过举办养护院,设置医务室、引入周边医疗分支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辟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实现养老机构普遍具备医疗条件,具体采取三种解决方式:
一是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独立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
二是采取内设医务室、卫生所(室)或引入周边医疗分支机构等形式进行配套设置;
三是周边医疗资源丰富、自身难以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辟绿色就诊通道,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
截止目前,全区已有12家机构设置了医务室,拟申报医保定点资质,7家机构申报了医务室,14家机构与周边医疗资源签订了合作协议,开通了绿色通道和上门巡诊服务。
3.积极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式服务”
以“家庭医生式服务”为切入点,在社区(村)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遍建立健康档案,为重点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制定健康规划;
组织医疗机构、专家开展慢病义诊并提供干预指导。
在街道附近、社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商业中心区域等人口密集地区全面布局医保定点药店,为老年人就医买药提供便利服务。
为80岁以上老年人配备了家庭医生专属一键式电话,提供24小时服务,可随时进行医疗咨询,紧急情况下还可上门治疗。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建立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机制,每年度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将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800元提高到初级每人1500元、中级每人1800元,鼓励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政府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六)加强老年精神文明服务
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评选全国孝亲敬老之星9名、中华孝亲敬老楷模2名、北京市级孝星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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