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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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67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 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已经取得规定的学分或修满规定的课程后,需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与训练。
特别优秀的学生经与导师协商同意、学院批准,可以提前进入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环节。
第二条 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8周。
第三条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论文可以采取多样
化的表现形式。
既可以是研究论文形式,也可以是其它形式,对非研究论文形式代替毕业论文的,按《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成果替代毕业论文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章 毕业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第四条 选题原则
一、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符合学生所学专业规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综合训练,培养学生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或进行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突出现实性;应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文题难易程度和范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工作量适当。
二、学生也可结合教师课题研究、科研训练、创新实验、实习实践和创作等活动自拟题目,经指导教师审查后报学院批准。
第五条 选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学院开发有毕业论文选题系统,选题工作在该系统中完成。
一、指导教师应根据选题原则拟定选题。
教师拟定的选题数目应多于指导学生人数。
二、指导教师提交的选题由系(部)主任汇总后交给学院教学秘书,经院长审核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选题在选题系统中予以公布供学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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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据专业方向、选题要求和个人兴趣等在毕业论文选题系统中进行选题。
选题必须做到一人一题。
四、选题确定后,学生应尽快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文献、检索信息并撰写开题报告,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核后填写对选题的评价及开题意见。
开题通过后,学生方可进入本科毕业论文的实验和撰写工作。
第三章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应为具有讲师及其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
二、熟悉学校和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规定,能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系统指导;
三、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管理规定和学术规范;
四、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 导师应及时、认真指导学生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随时了解学生的
工作进度和质量,帮助学生解决所遇到的各类问题。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负有对所指导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研究规范教育的责任与义务,不但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还应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加以制止,对引注不规范等行为要予以指出并责令学生修改。
第八条 导师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定稿进行严格审
核,并公正评定成绩。
第四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九条 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规范论文写作工作。
第十条 尊重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纪律,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
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以“不及格”计。
毕业论文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规定的任务,按照《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
文规范化要求》进行文本的打印和装订,并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准备工作,并按学院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
第十三条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做出以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的,责令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和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后再申请答辩。
二、情节严重但尚未达到《淮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所列情形的,毕业论文以零分计,并按淮北师范大学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达到《淮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所列情形的,按《淮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五章毕业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的评阅。
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参照《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写出评语。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实
施。
第十六条 院答辩委员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
任组长,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学生按学院规定份数提交A4纸打印的本科毕业论文,并在答辩前五天将毕业论文发给答辩小组教师。
第十七条 答辩活动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按《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答辩程序》进行。
成绩评定后,答辩组长在《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内填写论文成绩和答辩评语。
学生对初次答辩成绩有异议的,经学院答辩委员会研究,确有必要时,可组织二次答辩。
二次答辩时评定的论文成绩,作为学生本科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第六章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十八条 本科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五级制的成绩评定的具体标准按《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成绩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论文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数的20%。
第十九条毕业论文不能免修,以其它成果代替毕业论文的,原则上应参与答辩。
毕业论文成绩为及格及其以下者,按淮北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 毕业论文制度化管理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一、毕业论文的动员。
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学院召开动员会,组织学
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及要求。
二、毕业论文的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对照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毕业论文教学质量评估。
1、前期:
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学生的选题情况,开题报告是否规范。
2、中期:
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3、后期:
答辩前,一方面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毕业论文规范化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论文文字材料的形式及内容等进行验收,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5%;同时检查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情况。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资料归档以及规范化要求。
第二十一条答辩通过后,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纸质和电子文档、填写完整的《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由导师汇总,统一交至学院。
学院将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后存档,同时,将本科毕业论文封面、《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毕业论文原件等材料装订成册。
装订顺序为:
封面,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毕业论文原件。
学院将从成绩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中按每专业一篇(3000字左右的论文缩写)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并将推荐的本科毕业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以供制作淮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汇编使用。
第二十二条 辅修第二学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数学科学学院。
附件一: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成果替代毕业论文暂行规定附件二: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
附件三: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程序附件四: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办法
数学科学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成果替代毕业论文暂行规定
为了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为了促进本科毕业论文形式多样化,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6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替代毕业论文的成果形式
1.学术论文。
学生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三类及以上学术论文(简报、补白和论文集除外),学术论文级别界定见《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
2.竞赛获奖。
学生代表我校参加以下竞赛获奖:
(1)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
(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其它形式。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其它与数学专业相关的成果,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鉴定后,也可作为替代毕业论文的成果。
二、申请与认定程序
1.申请成果替代毕业论文的学生本人首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成果(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正常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后的前两周。
2.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程序进行答辩,并经答辩委员会投票,且同意通过的票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者,方可认定通过。
3.成果通过认定后的学生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毕业论文成绩按答辩委员会给定的综合评定成绩登记。
三、说明
本规定自2014届毕业生开始执行,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二: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化和论文的电子化,学院制定了毕业论文电子模板(以下简称“模板”),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论文封面的内容与技术规范
论文题目应打印为一号黑体,加粗,且位置居中。
学院、专业: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或数学科学学院统计学;研究方向可填:
函数论、代数学、几何学、数学教育、数学史、微分方程、运筹学、概率论、计算数学等中的某一个;姓名若为两个字,姓与名之间空一个字的位置;学号要写全;完成日期(如
200X年X月X日)居中出现且与开题报告中拟定的课题计划中论文完成日期一致;封面页除论文题目外,其余文字全部采用四号、宋体、加粗。
注意:
封面上严禁出现页码。
二、摘要部分的内容与技术规范
“题目”、“摘要”不可省略。
标题“摘要”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1”,再居中;或者手动设置成:
黑体,居中,小三,1.5倍行距,段前为16
磅,段后11磅。
摘要正文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正文”。
首行缩进2个汉
字;或者手动设置成每段首行缩进2个汉字,字体:
宋体,字号:
五号,行距:
最小值20磅,间距:
段前、段后均为0行。
摘要是毕业设计(论文)的缩影,文字要简练、明确。
内容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单位制一律换算成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制,除特别情况外,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码。
文中不允许出现插图。
重要的表格可以写入。
篇幅以一页为限,字数为300字左右。
摘要正文后,列出3-5个关键词。
“关键词:
”是关键词部分的引导,不可省略。
关键词要符合学科分类,请尽量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每个词均为专业名词(或词组),一词在6个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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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 科学学院 本科毕业 论文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