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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4
连续墙体、栅栏、声屏障边缘
位于正线或站线外侧(无人员通行)
≥3800
位于线间(无人员通行)
正线一侧
站线一侧
≥3500
5
接触网柱边缘
≥2700
≥2500
8.1.2车站内线路的曲线地段,各类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本暂行规定附录A加宽。
位于曲线内侧的旅客站台,应降低站台高度,其降低值为0.6倍外轨超高值。
8.1.3在线路的直线地段,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的线间距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车站线间距
线别
线间设施
线间距(mm)
正线间
无
5000
正线与相邻到发线间
声屏障
5940+结构宽
接触网支柱
5200+结构宽
雨棚柱
4590+结构宽
到发线间或到发线与其他线间
有站台
3500+站台宽
5000+结构宽
4300+结构宽
正线与其他线间
正线与动车走行线
8.1.4高速铁路引入大城市方案,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互配合和协调;
在满足设计年度能力需求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
应便于旅客乘降或换乘,便于跨线列车上下高速线;
应适应高速铁路运营管理体制的要求。
8.1.5连接车站与综合维修段(工区)的非电化线路,当下穿其它铁路、公(道)路时,其立交桥净高不宜小于5500mm,在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5000mm。
8.1.6到发线的正常接车方向末端应设置安全线。
联络线、岔线、段管线应在站内与到发线接轨,特殊困难条件下,经部批准,可与正线接轨;
与到发线或正线接轨时,均应设置安全线。
当站内有平行进路及隔开道岔,并有连锁装置时,可不设安全线。
安全线有效长度不应小于50m,与相邻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有列车长时间停留的到发线两端应设置隔开设备。
8.1.7区间渡线的布置方式应结合站间距离和综合维修的需要统筹考虑。
车站渡线一般可在车站两端各设一条单渡线组成八字渡线,始发站和有始发作业条件的中间站,两端应各设一组八字渡线。
8.1.8到发线均应按双方向进路设计。
8.1.9到发线有效长度为700m。
困难条件下,单方向使用的到发线有效长度可采用575m。
8.1.10车站内不应设平过道。
站台之间应以地道或天桥连通。
8.1.11车站旅客通道及相关设施应按无障碍的有关要求设计。
8.1.12车站设计应符合防火要求。
8.2站线平、纵断面
8.2.1车站应设在直线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曲线上。
到发线的曲线半径应与正线设计的曲线半径相一致。
牵出线设在曲线上时,曲线半径不应小于300m。
牵出线不应设在反向曲线上。
到发线上的曲线可不设缓和曲线,但应设外轨超高,其超高值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15mm。
超高顺坡率不应大于2‰。
到发线两曲线间应设不小于30m的直线段,并应满足无超高直线段长度不小于5m。
列车到发进路上的道岔至其连接曲线间的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道岔侧向允许通过速度v(km/h)的0.4倍(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0.2v(m),但应大于道岔跟端至末根岔枕的长度与曲线超高顺坡所需长度之和,且不应小于20m。
道岔不应布置在曲线上。
岔后连接曲线半径不宜小于相邻道岔的导曲线半径。
8.2.2高速动车段(所)、综合维修段(工区)、大型养路机械段内的线路,宜设在平道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1‰的坡道上。
咽喉区可设在不大于2.5‰的坡道上,特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
养护维修列车走行线的坡度宜因地制宜,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30‰。
牵出线的坡度不宜大于6‰,但综合工区与车站横列布置时,其牵出线的坡度可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8.2.3车站到发线有效长范围内宜设计为一个坡段。
困难条件下坡段长度不应小于450m。
其他站线可采用不小于50m的坡段长度。
到发线上相邻坡段的坡度差大于4‰时,应以竖曲线连接,竖曲线半径可采用5000m,困难条件下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3000m。
其他站线当相邻坡段的坡度差大于5‰时,可采用3000m半径的竖曲线连接。
8.2.4车站道岔不应与竖曲线和变坡点重叠;
正线道岔两端距竖曲线起点或变坡点不宜小于20m。
困难条件下到发线上的道岔必须布置在竖曲线范围内时,其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0000m;
其他站线上不应小于5000m。
8.2.5到发线与其他站线间轨面高差的顺接,应根据正线最大坡度、路基面横向坡度和道床厚度等因素设计确定。
顺接坡道范围应为道岔终端后普通轨枕至停车标起点。
顺接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限制坡度,且相邻坡段的坡度差,在到发线上不宜大于4‰,其他站线上不宜大于5‰,坡段长度不应小于50m。
8.3车站和动车段
8.3.1车站按技术作业性质可分为越行站、中间站和始发站;
按客运量可分为大、中、小型车站。
车站布置形式和设计规模应根据各站列车对数及列车作业性质具体确定。
8.3.2车站到发线数量应根据运输模式、客流量和运输性质确定,越行站应设2条,中间站应设2~3条,有少量折返作业时可适当增加。
始发站到发线数量应根据旅客列车对数及其性质、引入线路数量和车站技术作业过程等因素按表8.3.2确定。
表8.3.2始发站到发线数量
列车换算对数
到发线数量(条)
(正线除外)
35及以下
36~50
2~3
51~70
3~4
71~90
4~5
91~120
5~6
121~150
6~7
151~180
7~8
181~210
8~10
注:
1 表中到发线数量的幅度,可按换算列车对数的多少对应取值。
2 列车对数的换算系数如下:
始发终到高速列车(出入段)为1.0;
始发终到高速列车(立即折返)为0.9;
停车通过高速列车为0.7;
始发终到跨线列车为1.4;
停车通过跨线列车为0.8;
3 以始发、终到列车为主仅有少量不停车列车通过的始发站上的正线,可以适当考虑按到发线使用。
到发线数量除满足表8.3.2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在高峰小时列车密集到发的需要。
高峰小时到发线数量可按每条到发线办理始发终到高速列车2.5对确定。
8.3.3在高、普速列车共站的车站上,宜分场分线使用。
高速列车的到、发及车底取送等作业应自成系统,宜设高速列车专用到发场。
高速车场与普速车场在同一平面应设置必要的联络通路。
有跨线列车上、下高速线的车站,站场平面图的布置应考虑跨线列车会让条件。
8.3.4车站与高速动车段(所)布置应满足车站的通过能力,减少咽喉区的交叉干扰。
当咽喉区交叉干扰较大时,走行线线路宜进行立交疏解。
8.3.5车站图型应根据高速和跨线旅客列车共线运行原则及运营要求选择,有高速列车通过的正线两侧不应设置站台。
越行站宜采用图8.3.5-1;
中间站宜采用图8.3.5-2,有少量折返作业时宜采用图8.3.5-3;
当车站办理立即折返列车作业较多时宜采用图8.3.5-4或其他图型。
始发站宜采用图8.3.5-5或其他图型。
引入大城市利用既有客运站改扩建时车站图型可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车站图型中两端渡线的布置形式应结合维修养护方式、综合维修段(工区)的设置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
走行线数量和接轨方式应根据列车出、入段次数确定。
综合工区根据车站地形等条件,可与车站横列或纵列布置。
当横列布置时,宜设牵出线,牵出线长度应根据维修作业要求确定。
若走行线长度能够满足调车作业需要时,可不设牵出线。
8.3.6旅客站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台长度应按450m设置。
2站台宽度应根据车站性质、站台类型、客流密度、安全退避距离、地道或天桥出入口宽度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可按表8.3.6采用。
表8.3.6旅客站台宽度
名称
大型站
(m)
中型站
小型站
站房(行车室)突出部分边缘至站台边缘距离
20~25
12~20
≥8.0
地道正对站房处≥10.0
岛式中间站台
12.0~12.5
10~11
9.5~10.0
侧式中间站台
9.0
7.5
7.0~7.5m
注:
基本站台宽度:
当地道出入口设于基本站台站房范围以外地段时,其宽度不应小于侧式中间站台标准。
3站台端部宽度:
大型站不应小于5.5m,中、小型站不应小于5.0m。
4站台高度应高出轨面1.25m。
图8.3.5-1
图8.3.5-2
图8.3.5-3
图8.3.5-4
图8.3.5-5
8.3.7旅客地道、天桥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应设地道或天桥,宜优先选用地道。
2需要设置高架候车室的车站在平面布置时应统筹规划。
3地道、天桥的数量:
大、中型站不应少于2处,当设有高架候车室时,亦不应少于1处。
小型站不应少于1处。
4地道、天桥的宽度:
大型站不应小于6.0m,当只有一处专为进站或出站使用时,不应小于8.0m;
中型站不应小于5.0m;
小型站不应小于4.0m;
利用既有地道时,可维持原标准。
5地道、天桥通向各站台有条件时宜设计为双向出入口,其宽度应满足表8.3.7的要求。
表8.3.7旅客地道、天桥出入口宽度
大型站(m)
中型站(m)
小型站(m)
基本站台
5.0~5.5
4.0~5.0
3.5~4.0
5.0
4.0
6当地道出入口设有升降电梯时,地道出入口宽度的确定尚应满足设置升降电梯的宽度要求。
8.3.8旅客站台宜设无站台柱雨棚。
8.3.9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房屋和其它建筑物时,靠线路侧站台边缘至建筑物边缘的距离大型站不应小于3.0m,中、小型站不应小于2.5m。
困难条件下,其中一侧不应小于2.0m。
8.3.10高普速列车共用一个站台时,应在站台上设置隔离栅栏。
8.3.11车站两侧应设置防护栅拦,防护栅拦应设于用地界内1.0m处,并应与区间防护栅拦相衔接。
当有桥涵时应绕至桥涵上通过。
8.3.12动车段(所)的设置位置应结合城市规划,宜靠近车站,并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设施和留有发展余地,经综合比选确定。
动车段(所)宜纵列配置于车站到发列车较少一端的咽喉区外方。
8.3.13动车段内到发停留线与整备、检修线的配置可采用纵列式或横列式布置形式。
作业量大的动车段宜采用纵列式布置;
作业量较小或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横列式布置。
当采用横列式布置时,应设牵出线一条,其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50m。
当段外走行线能满足整列牵出时,可不设牵出线。
8.4站线轨道
8.4.1车站到发线应按一次铺设无缝线路设计。
车站到发线在站台范围内宜铺设混凝土宽枕;
大型车站的到发线可采用无碴轨道结构。
8.4.2站线轨道结构应根据各类站线的用途按下列标准确定。
1到发线应铺设60kg/m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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