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单项后备人才重点基地重点班认定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300731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0.84KB
广东省体育单项后备人才重点基地重点班认定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广东省体育单项后备人才重点基地重点班认定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体育单项后备人才重点基地重点班认定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十二条各地市体育主管部门应按照“广东省体育单项后备人才重点基地、重点班认定条件”,以评估当年的前五年为周期,将申报单位按项目分别以重点基地、重点班进行归类,并将综合分值(含基本条件分、参赛质量分、输送效益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
第十三条重点基地、重点班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由省级体彩公益金进行资助。
每周期评估合格后被命名为“重点基地”的单位,珠三角地区每年给予2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每年给予40万元补助经费;
被命名为“重点班”的单位,每年给予5万元补助经费。
周期内可根据每年省级体彩公益金预算额度适当追加补助。
每周期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命名和经费补助。
第十四条重点基地和重点班不予重复命名。
第十五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重点基地”、“重点班”改善训练、参赛、科研、教学等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凡被命名的“重点基地”、“重点班”,每年12月底须向所属地市体育主管部门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与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各地市体育主管部门须于次年1月底前将所属“基地”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上报省体育局。
第十八条省体育局原则上每两年对“基地”单位的各项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凡发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或挪用经费的单位,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取消命名。
第十九条凡地市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必须服从省优秀运动队或省体校选调,否则,每发生一例,按总经费投入的20%进行核减。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省体育局。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0年。
原“广东省单项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基地、示范基地”相关文件即行废止。
广东省单项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基地、重点班
认定条件
名称
内容
分值
基
本
条
件
40分
组
织
领
导
4分
组织
机构
1分
体育主管部门有专门负责基地建设管理的行政领导
0.5分
体育主管部门没有专门负责基地建设管理的行政领导
0分
体育主管部门有相应的部门及人员实施管理
体育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部门及人员实施管理
训练管理制度
2分
训练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实施有效管理
训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1项及以上,不能实施有效管理
思想品德教育制度健全并能实施有效管理
无思想品德教育制度,不能实施有效管理
年度报告1分
按时上报年度自检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没按时上报年度自检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场地器
材
3分
训练场地1分
具备项目专项训练场地与辅助训练场地
不具备项目专项训练场地与辅助训练场地
训练器材1分
具备项目专项训练器材与辅助训练器材,并能完好使用
不具备项目专项训练器材与辅助训练器材
场地能够保证训练1分
各场地能提供正常训练时间
各场地不能提供正常训练时间
教练员培
养5分
学历
地市级申报单位具有本科学历以上50%,县区级申报单位具有大专学历以上70%
不达以上标准
职称
地市级申报单位中级以上50%,县区级申报单位中级以上30%
培训
项目有专项教练员,并能参加国家、省、市(地)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率达80%
项目有专项教练员,参加国家、省、市(地)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率达50%
训练管理8分
训练常规管理
6分
训练计划、工作总结、技术档案、出勤统计规范齐全完整
训练计划、工作总结、技术档案、出勤统计规范齐全完整率95%
训练计划、工作总结、技术档案、出勤统计规范齐全完整率90%
人才库
认真填写省教练员、运动员管理系统软件,入库率100%
入库率90%
基本条件
训练竞赛20分
训练人数
5分
达到规定训练人数
达到规定训练人数的95%
达到规定训练人数的90%
达到规定训练人数的85%
达到规定训练人数的80%
训练时数
达到规定的训练时数
达到规定的训练时数的95%
达到规定的训练时数的90%
达到规定的训练时数的85%
大纲考核
按照教学训练大纲,对各年龄组进行考核
没有按照教学训练大纲,对各年龄组进行考核
参赛人数
达到规定参赛人数
达到规定参赛人数的90%
参赛质
量
得分
不设上限
获得省年度最高水平比赛比赛冠军1人
获得省年度最高水平比赛亚军1人
获得省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季军1人
输送效益
本周期向省队输送办理转正手续运动员1人(输送到解放军办理转正手续并代表我省执行两次计分及输送到大专院校并代表我省专业注册并被选派参加全国比赛的运动员)
10分
本周期向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输送1人
大赛成绩
5年内输送的运动员代表广东省取得
奥运会冠军
60分
奥运会亚军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冠军
亚运会冠军
35分
奥运会季军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亚军
世界杯分站赛冠军
亚运会亚军
亚锦赛冠军
全运会冠军
30分
奥运会第四名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季军
世界杯分站赛亚军
亚运会季军
亚锦赛亚军
全运会亚军
20分
奥运会第五名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第四名
世界杯分站赛季军
亚运会第四名
亚锦赛季军
全运会季军
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冠军
15分
奥运会第六名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第五名
世界杯分站赛第四名
亚运会第五名
亚锦赛第四名
全运会第四名
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亚军
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冠军
奥运会第七名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第六名
世界杯分站赛第五名
亚运会第六名
亚锦赛第五名
全运会第五名
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季军
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亚军
8分
奥运会第八名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第七名
世界杯分站赛第六名
亚运会第七名
亚锦赛第六名
全运会第六名
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第四名
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季军
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锦标赛第八名
世界杯分站赛第七名
亚运会第八名
亚锦赛第七名
全运会第七名
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第五-六名
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第四名
世界杯分站赛第八名
亚锦赛第八名
全运会第八名
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第七-八名
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第五-八名
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Ⅰ、基本条件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体育主管部门有专门负责基地建设管理的行政领导是指要由地市体育主管部门或县区体育主管部门领导实施基地管理;
体育主管部门有相应的部门及人员实施管理是指体育主管部门指定业务部门实施管理。
2、认定依据:
地市体育主管部门或县区体育主管部门相关组织机构文件、实施日常管理的文件及材料。
(二)训练管理制度
1、训练管理制度:
包括运动员进退队、选材、测试、大纲考核、考勤、参赛和教练员评聘、考核等单位规范的管理制度。
2、思想品德教育制度包括:
运动员文化修养及思想教育等制度。
3、认定依据:
单位各项制度汇编及其执行情况记载。
(三)年度报告
1、按时上报基地年度自检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是指基地单位每年12月底须向所属地市体育主管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与经费使用情况。
各地市体育主管部门须于次年1月底前将所属“重点基地”、“重点班”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省体育局。
每年度各地市体育主管部门上报的年度总结报告。
二、场地器材:
1、各项目有标准的训练场馆(房)、辅助训练场地及训练器材。
2、若几个项目在同一场馆(房)内训练,但分别有各自的训练场地,视为有独立的训练场馆(房);
凡两个以上项目共用一场馆(房),不能同时进行训练,只视为具有一个项目的训练场地。
3、凡长期租用场地及体教结合用场地可视为有实际训练场地。
认定依据:
开设项目场馆平面图;
所有权证书;
无所有权的场馆须同时提供使用、租用场地协议书。
三、教练员培养:
1、教练员是指单位从事运动员培养训练工作的专职、兼职及聘任的教练员。
教练员花名册、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证书、听课笔记等。
3、计算方法:
各类学历人数(各类职称人数、各类培训人数)/全体教练员总数×
100%。
四、训练常规管理和人才库
1、训练计划要求有课时计划、周计划、阶段计划、年度计划和中远期计划等。
2、课时计划要有量、负荷、任务、完成情况记载;
周计划包括课的划分、时间安排、运动量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体育 单项 后备 人才 重点 基地 认定 办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