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283716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30.63KB
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月16日—19日
2.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
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
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67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科目Ⅱ: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5科。
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
等级划分标准为:
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考试时间
科目
分值
答题时间
考试形式
考试对象
6月16日
星期二
9:
00-11:
00
语文
150
120分钟
闭卷笔答
九年级学生
15:
00-16:
40
物理
120
100分钟
6月17日星期三
数学
化学
100
6月18日星期四
英语(德语/法语)
闭卷笔答,含听力
思想品德、
历史
200
合场分科合卷
6月19日星期五
00-10:
地理、生物
闭卷笔答合场分科合卷
八年级学生及须补考的九年级学生
中考体育测试的时间、内容及办法见《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兰教体〔2015〕105号)。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15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
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四)综合素质评价
全市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2015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外地回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
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2014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准,成绩库中没有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或补习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五)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
共设四个批次11个志愿。
①提前批次:
特色班招生。
设1个志愿。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特色班志愿。
考生报名资格由学校初审、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学校
特色班名称
招生
计划
报名条件
须提供证明
兰州一中
“致远”国际课程班
90
自愿上国际班的初中毕业生
户口簿、学生证
西北师大附中
国际班
(以兰州生源为主)
260
兰州五十八中
国际语言实验班
兰州五十九中
兰州交大东方中学
50
兰州新亚中学
艺术体育特长班
45
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兰州外国语高中
德语、法语小语种班
已学习小语种的初中毕业生
双优助学班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
毕业学校推荐意见、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综合素质评价A等证明、户口簿、学生证等
兰州五十七中
兰州民族中学
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
天津南开中学在本批次提前单独招生。
考生可在填报本市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南开中学提前单独招生志愿。
②第一批次:
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的普通班。
设5个志愿:
统招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补录志愿、择校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
统招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
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
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择校志愿和补录志愿可以填报本批次任意一所学校。
③第二批次:
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
设4个志愿:
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择校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
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
统招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统招第二志愿不含特色班;
择校志愿可以填报本批次任意一所公办学校的普通班。
民办学校不设择校志愿。
④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2)中等职业学校:
设2个志愿。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
考生可在设考点的第一志愿职业学校参加考试。
第一志愿学校未能设考点的考生可任选一所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待中考成绩公布后持成绩单到志愿学校或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报名。
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
2.志愿填报程序
(1)2015届初中毕业生:
实行网上报名。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
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直接到所选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2)2016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
不需填报志愿,具体考试地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
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
(六)招生录取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一处组织实施。
(1)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
择校生的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以内。
限分数:
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统招分数线下20分。
限钱数:
按甘价费〔2008〕202号文件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
(2)录取标准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
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
参加择校和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体育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参加择校和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体育等级达到C等(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对口分配
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60%,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40%。
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
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
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自主招生
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兰州一中的比例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
科目Ⅰ的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6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各学校的自主招生内容见《2015年城市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附件3),具体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于4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专业测试或面试须于4月20日前组织完成。
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备案,并上传至“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
(3)录取程序和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
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提前批次录取:
采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双优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
国际班招生科目Ⅰ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最低控制线以内,科目Ⅱ政史地生等级和体育等级与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择校生的录取标准一致。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
统招志愿30%;
统配志愿60%;
③自主招生志愿10%;
④补录志愿;
⑤择校志愿。
(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录取比例为:
统招志愿50%;
统配志愿40%;
③自主招生志愿10%。
)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计划;
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直接进入补录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统招第一志愿95%;
②自主招生志愿5%;
统招第二志愿;
择校志愿。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择校志愿录取:
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兰州市 高中 阶段 学校 招生 考试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