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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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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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关于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
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机关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人民满意单位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意见》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二、制度建设的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是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ab岗工作、失职追究、否定报备、
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等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指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机关各处室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2、制定岗位责任制的主要依据是市政府确定我委的总体职责以及处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
根据职能运行情况,对少数职责有增减或人员有变动的处室,可作必要的调整。
3、岗位责任制是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我委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1)忠于职守。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2)讲究实效。
遵循工作程序,从讲求效能出发,力求高效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
承诺的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
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切实做到为基层着想,方便群众。
(3)服务优质。
想企业所想,急基层所急。
做到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办事迅捷,努力为基层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实行政务公开。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时将涉及本委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项,通过“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新闻发言人、产业信息发布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4、建立健全对履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
通过市效能投诉电话(96666)、委投诉电话(85252023)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出现的违诺行为,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2、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也要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3、对即办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
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
4、对管理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
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同意,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5、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首问责任制
1、凡第一个遇到来我委办事的群众或第一个接听群众询问电话的我委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
3、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处理和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但属于本委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处室,经办处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处室的联系电话;不属于本委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5、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视情节轻重,按机关效能建设和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ab岗工作制
1、ab岗工作制,又称同岗替代制,是指在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工作制度。
2、除特殊岗位,其余岗位均实行ab岗工作制,ab岗设置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3、委领导根据分管的工作情况,也实行ab岗工作制。
4、岗位工作人员(a角)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由b角代行其职责。
5、顶岗人员(b角)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6、违反本制度,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失职追究制
1、失职追究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发生违反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致使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2、有下列失职行为的,应追究责任: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单位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等,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篇二:
八项制度
图纸会审制度
一、图纸会审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
认真搞好图纸会审,对减少施工图中的差错,提高工程质量以及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领会设计意图,保证按图顺利进行施工具有重要作用。
二、图纸会审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参加会审。
三、图纸会审之前,须由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观测、预算、翻样等人员认真学习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并提出问题。
四、一般工程图纸会审,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员、预算员、翻样员、质量员等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重大工程的图纸会审还必须有本公司技术处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五、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经济政策、质量标准和有关法规、规范、规程、规定。
(2)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条件,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3)推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说明及要求是否明确,能否保证施工质量。
(4)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之间有无矛盾。
(5)各种图纸中的轴线、尺寸、标高是否相符,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
(6)拟建建筑物的定位依据(坐标、方位和标高)是否标定和明了。
(7)地质分析资料和地质剖面图是否一致和具有代表性,钻孔密度、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有无问题。
六、图纸会审的程序:
(1)由建设单位确定会审时间、地点,通知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参加,并主持会审会议。
(2)会审时,首先由设计单位分工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中的疑问、意见或建议应逐条讨论研究,并取得一致意见。
(4)对暂时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技术问题及需要设计另行补图的内容,应定入会审纪要,并注明商定的答复时间。
(5)会审结束后,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将会审纪要整理成文,交设计和建设单位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建设单位打印,分发各有关单位。
(6)当工程规模大,进度紧或设计单位来不及将图纸全部出齐时,可采取基础和上部结构、装修分阶段会审。
七、图纸会审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其目的
(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二、技术交底的时间要求
(1)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2)技术交底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不得后补。
三、技术交底的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并辅以口头讲解。
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并及时归档。
四、技术交底程序
(1)技术交底应由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向承担施工任务的下属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的末端是直接带班工人作业的班组长,班组长应以身作则,带领工人进行正确作业。
(3)分部、分项的技术交底内容完成后应进行讲评,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要随时检查,确保交底内容落到实处。
五、技术交底内容
(1)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
(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交底一并进行。
(3)分部分项(工序)的技术交底内容包括:
作业条件、施工准备、工艺操作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如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操作要点、质量通病预防等)。
六、技术交底的实施和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者应当督促其下一级的实施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交底,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编写者签发。
(2)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编写施工方案,并向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
(3)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情况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切忌照抄照搬。
(4)技术交底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有针对性、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本工程的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要向相关班组长进行安全技
术措施交底。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队或施工班组配合施工时,项目经理,施工员要按照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四、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现场要求、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五、安全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并要有签字手续。
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操作前要制顶详细施工方案,操作过程要严格把关。
七、交底要作到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被交底人应虚心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切不可不懂装懂,要心领神会。
八、交底时,交底人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不要让被交底人产生误解。
质量例会制度
一、制订质量例会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保证施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提高。
二、质量例会应以项目工程为单位,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一次。
三、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员、材料员、质监员、安全员、各班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如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可邀请公司有关人员、监理单位等参加会议。
四、质量例会的内容应包括:
通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质量问题的原因、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推广交流新的施工方法、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布置等内容。
五、全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
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六、质量例会必须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逐条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归入工程管理档案。
七、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定的实施。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一、质量问题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达不到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或既定质量目标的问题。
二、按公司程序文件《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编号qsp012),质量问题可划分为严重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
三、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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