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税局12366常见问题(最终版)PPT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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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企业办公室购买的空调,可以抵扣进项吗?
如果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则可以抵扣进项。
注意:
根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
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企业租赁车辆产生汽油费,可以抵扣进项吗?
如果按公允价值与租赁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并且取得了租赁发票,合同中列明的费用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农产品,取得其开具的剪贴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可以;
按照票面金额的13进行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企业取得了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请问抵扣期限是多长时间?
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限结束之前申报抵扣。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企业购进的财务软件可以抵扣进项吗?
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软件是否为增值税课税对象;
(具有合法复制品权利的软件产品)是否取得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的合法凭证;
软件用途是否属于不得抵扣进项范围。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企业取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可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有保质期,请问过了保质期报废的产品还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吗?
根据下列文件规定,企业产品过了保质期无法对外销售,如果属于非正常损失中规定的霉烂变质的损失,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
(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增值税类增值税类进项税额抵扣类进项税额抵扣类一般纳税人认定类一般纳税人认定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视同销售类视同销售类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一般纳税人认定类一般纳税人认定类(66道)道)v我新注册一个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对注册资金有限制吗?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没有;
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是小规模商贸企业,如果我销售额达到80万元,就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吗?
请问这个销售额是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
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就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
是指不含税的。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新成立的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都实行辅导期管理吗?
辅导期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只有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才实行辅导期管理;
每月限购发票25组,如果当月需要增购发票的按照上一次领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税款;
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上传的海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均需要取得稽核比对结果后参与抵扣。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还需要年检吗?
不需要;
现在只需要在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条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企业由于一笔销售额超过80万元,主管局要求我转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之后企业销售额不达标,还可以要求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不可以,一般纳税人一经认定就不可以再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二条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企业现在想从中山区迁移到西岗区,原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迁移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需要重新申请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您企业在办理跨区迁移时,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增值税类增值税类进项税额抵扣类进项税额抵扣类一般纳税人认定类一般纳税人认定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视同销售类视同销售类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55道)道)v我是购货方企业,这个月到我的主管局办理了通知单,请问当月就需要办理进项税额转出吗?
需要。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是销货方企业,当月开了3张发票,有2张发票串号了,但已经跨月了,可以直接作废吗?
如果不可以作废,那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具体如何办理?
不可以;
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是购货方企业现在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想申请退货,但现在有3张发票发票,这3张发票可以申请开具一张申请单吗?
不可以,1张申请单对应1张红字发票。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是购货方企业,已经取得销货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此发票需要认证吗?
不需要。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已经将发票认证了,现发现对方把我企业牌头开错了,想让对方开红票,应该由谁办理手续?
需要由您(购货方)办理手续;
需要您企业在系统中打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发票明细到您主管局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此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类增值税类进项税额抵扣类进项税额抵扣类一般纳税人认定类一般纳税人认定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类视同销售类视同销售类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视同销售类视同销售类(55道)道)v商场搞“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属于视同销售吗?
不属于,此属于降价销售。
赠的是同类商品,需要把总价款平均摊到价格中。
赠的不是同类商品,需要在“备注”栏中写上所赠货物的名称。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企业将外购的货物赠送给他人,需要视同销售吗?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企业用自己购买的材料建造固定资产,领用材料时还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吗?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我企业是销售化妆品的,但检验检疫局会抽几件作检验检疫,请问这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吗?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v企业清算时将设备分配给股东还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吗?
所得税类所得税类收入类收入类税前扣除类税前扣除类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收入类收入类(55道)道)v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该如何确定为收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需要按照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房租收入,是否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取得的房租收入也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是否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不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1号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企业确实无法的应付款项,确定收入还必须满足几年的条件吗?
如果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需要在确认无法支付的年度确认为收入。
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企业收入到的扶持资金是否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所得税类所得税类收入类收入类税前扣除类税前扣除类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税前扣除类v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发生的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是列入到工资薪金中还是劳务费中?
只要业务真实、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合同、实际发放证明,即可以作为劳务费税前扣除,但不得作为三费的扣除基数。
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企业持个人牌头的电话费单据来报销,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不可以。
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支付给其的补偿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此补偿金中包含抚恤金,则需要将此部分按照“应付福利费”的标准进行扣除,其余部分有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证明,则可以直接税前扣除。
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一家企业与多家企业共同租用一个厂房,发生的水、电费凭什么税前扣除?
需要凭大发票复印件、收款收据、费用分割明细单和双方租赁协议。
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企业11年底计提的工资与奖金,但实际是12年初支付的,请问此部分工资还需要作纳税调增吗?
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第二部分所得税类v我企业购进了一台二手设备,请问可以按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吗?
如果能提供可靠证明,则可以按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可靠证明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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