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修手册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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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手册和《发动机质量保修手册》是车辆质量保证的唯一凭证,请务必随车携带,以便出示确认质量索赔资格;
如果车辆所有者发生变化(即改变车主身份),请将本手册和《发动机质量保修手册》转交新车主。
车主履行义务
1、根据您的车辆标定的载质量装载货物。
2、您有义务对车辆按照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本手册规定的行使里程或行驶时间到服务站进行规范的走合保养和里程保养。
每次保养后服务站会在本手册的保养记录中记载保养数据并盖章。
3、您应清楚,不能自行改变车辆出厂配备的原有结构状态。
如果您的车辆在保养维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请一定选用本公司纯正零部件。
4、为尽快、彻底修好您的故障车辆,服务站需要对车辆进行正常检查、分析鉴定、维修准备等,希望您能够理解和配合服务站的工作,并提供一切尽可能的方便。
5、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请您保护事故第一现场,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
千万不要自行单方面处理。
6、在您的车辆质量保证修理过程中,换下的零部件归本公司所有,必须留存在服务站,请勿带走。
车主承担费用
1、由于车辆停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附加费用(如:
养路费、保险费、货损、营业利润等);
2、车辆走合保养的油辅料、更换零件费用;
3、车辆日常保养,例如例行的里程保养所需费用(包括油辅料、更换零件和保养工时费);
4、超出质量保证范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更改其产品的权利,并不承担在此之前制造生产或销售使用的车辆上作相同或类似更改变化的责任。
公司拥有对本手册的解释权。
假如您所光临的服务站不能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您会得到满意的服务和技术援助。
联系地址: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编:
二、有限保证
正确的使用操作与规范的定期保养是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
这一点请您务必记住。
本公司在其车辆质量保证期内根据下述准则提供车辆质量保证服务。
保证范围
产品在规定的正确使用和维修保养服务情形下,由于产品本身材质、设计、制造缺陷,在产品质量保质期内生产厂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偿或有条件无偿维修服务作业。
授权
本公司授权其服务站对公司提供质量保证服务,任何有关其车辆的质量保证服务,都由服务站来完成。
凡是经服务站鉴定并由本公司审核确认,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给予质量保证服务
本公司不授权服务站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车辆进行的质量保证工作,同时不对此类带来的一切后果负责。
责任
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本手册已明确本公司与车主之间就有关车辆质量保证责任。
本公司所承诺的责任是修理车辆,即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的缺陷和故障以修理为主,不能修理的用更换相应的损坏件方式解决。
本公司不承担因可保修故障而产生非车辆修理费用,如停工误工损失、货物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营业利润、罚款和其它损失。
本公司以外的对车辆任何方式改装和加装部分,以及对整车技术参数变化和使用性能影响,本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
项目费用
排除在车辆质量保证范围内发生的缺陷故障,即恢复车辆正常行驶所涉及费用,仅包括零部件材料费,维修工时费。
此类费用不向车主收取。
外出服务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出现故障而导致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您一定要将车辆停下,向就近的服务站提出外出服务申请。
经服务站鉴定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服务站外出的费用不向您收取。
若您的车辆出现故障后,仍继续行驶,引起车辆损失扩大化,所造成的后果只能由您自行承担。
保证时间
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车辆出现故障,请将您的车辆开(送)到就近的服务站进行维修。
请允许服务站有合理充分的时间进行精心的检查、维修,并尽可能快的将您的车辆修复完毕。
质量保证期起止界限
从第一个车主购置车辆之日起,结束于质量保证期限的最后一天。
三、超出质量保证范围
由以下任何一款原因引发的行为,均表明您的车辆已经超出了质量保证范围。
提请您切记:
1、车辆的铭牌与本公司签发的整车或底盘合格证,同实物不相符或涂改者。
2、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本手册的要求对车辆进行正确使用和规范操作。
3、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本手册的规定在服务站进行定期保养(包括走合保养和里程保养)
4、未使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推荐的油品、冷却液、空气滤芯、燃油滤芯、机油滤芯。
5、质量保证期限内,车辆出现故障后,未经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的技术服务站进行处理,自行修理。
6、未经本公司许可,自行改变出厂车辆原有结构状态,进行改装、加装或零部件变更引发故障,如对车厢增容、车架加固、钢板弹簧加厚加片或轮胎加层加大等。
7、维修车辆时,使用非本公司认可的纯正零部件所产生的故障。
8、车辆出现故障或隐含故障未及时排除而继续行驶,扩大化的续发性缺陷及连带的相关零部件损坏。
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自行处理。
10、车辆超载超限使用。
11、由外界因素造成的碰撞冲击、燃烧毁坏、划伤脱落等非产品自身缺陷。
12、因自然环境影响,如:
洪水、闪电、风暴、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车辆损坏。
13、车辆正常的噪音、振动、磨损、老化等损耗情况。
14、阻拦、拒绝服务站对车辆进行正常检查、分析鉴定,由此引发的延误损失。
15、超出了质量保证期的车辆。
16、其它非材质、设计、制造原因的修理。
四、质量保证期
下面的几点说明,将有助于您正确理解和把握您的车辆质量保证期,请认真阅读:
1、结合您的车辆类别,确定对应的整车质量保证期(见表一)。
2、质量保证期是指车辆行驶里程和行驶时间,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3、行驶里程是指车辆出厂以后的累积行车里程。
行驶时间是指从第一个车主购置车辆之日起,计算车辆使用时间。
4、如车辆里程表指示值明显偏小,与实际行驶时间相比过于悬殊,即从车主购置车辆之日起,按每日300km累积计算行车里程。
5、质量保证期不受车辆所有者发生变化,即改变了车主身份,或车辆因各种原因停止行驶等因素的影响。
6、各个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可分为六个部分:
6.1按照《发动机质量保修手册》规定执行的发动机整机及其零部件。
6.2按照表(表一)整车质量保证期执行的零部件(见表二)。
6.3质量保证期30000km且6个月以内的零部件(见表三)。
6.4车辆空调系统的质量保证期是12个月以内。
6.5未注明部份的零部件(底盘)保证期10000km且2个月以内为准。
6.6上装部分的零部件保修期为12个月
。
7、因质量保证需要更换新的零部件,其质量保证期随同该车辆质量保证期,即该车辆行驶里程和行驶时间作累积计算,并随整车质量保证期结束而终止。
8、本公司承担由于可保修故障而导致不能重复使用的油品、防冻防锈液、滤清器、密封垫(密封圈)等项目的费用。
整车质量保证期(按不同车辆类别区分)
(表一)
车辆类别
车辆代号
质量保证期
备注
载货汽车
1
发动机按《发动机质量保修手册》规定的保修期执行
底盘50000km且18个月以内
车辆类别代号按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的标准进行划分(下同)
专用汽车
5
零部件质量保证期
(表二)
行驶里程/行驶时间
零部件名称
参照整车质量保证期执行
变速箱部分:
变速箱壳体、一轴、二轴、中间轴、倒档轴、同步轴、同步器、各档齿轮(除常啮合齿轮和一倒档齿轮以外)、变速叉、变速叉轴
驱动桥部分:
驱动桥壳、减速器壳、差速器壳、轴承座、圆柱齿轮、差速锁、差速器行星齿轮、半轴齿轮、十字轴、贯通轴
前桥与转向装置:
转向节、转向臂、转向主销、转向拉杆、转向器、双前桥随动器、传动轴及万向节总成
制动系统部分:
空气干燥器、储气筒、制动系统操纵机构
悬架部分:
平衡轴、平衡轴轴承毂、平衡轴支架
车架部分:
车架总成
驾驶室部分:
驾驶室总成
改装部分:
车厢总成、副车架总成、举升油缸总成、齿轮泵总成、储油箱总成、各种控制阀、管件、三角臂、拉臂、平衡架
(表三)
30000km且6个月以内
离合器部分:
离合器壳、离合器盖及压盘、离合器总泵、离合器助力器(分泵)、储油筒、分离轴承座
常啮合齿轮、一倒档齿轮
前桥和驱动桥部分:
前轴、半轴、半轴套管、主被动齿轮、轮毂、制动鼓、轮辋及轮辐、轮胎
传动装置部分:
中间支承及相关件
转向系统部分:
方向盘及转向传动装置
悬架系统部分:
钢板弹簧、吊耳、减振器、各总成悬置、平衡轴推力杆、座椅总成
车厢部分:
车厢总成
制动部分:
制动器、制动气室、各类阀件
电器部分:
发电机、起动机、显示仪表、电器开关、传感器、报警器、收放机、喇叭、(电子)石英钟、暖风电机等驱动电机、电线束、电喷系统各部件
通用部分:
各类轴承、紧固件、弹簧、液压缸、升降器、连接件(包括连接管、接合杆、调整臂、管路等)、支架(包括支座、托架、垫板等)、法兰(凸缘)、软轴(包括拉线、拉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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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质量 保修 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