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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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工程勘察外业见证,不改变和替代勘察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
六、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可以由建设单位指派本单位符合见证员条件的人员进行。
建设单位没有符合见证员条件的人员时,应当委托第三方进行见证。
委托第三方见证的,应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见证,并与被委托方签订《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明确见证内容、要求和法律责任。
委托第三方见证的,其见证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由建设单位与被委托单位商定。
七、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应当由熟悉和掌握工程勘察现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富有工程建设经验、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二)具有1年及以上连续从事工程勘察或岩土施工或土建工作经历,并取得本专业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考核、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八、外业见证应采用旁站形式与勘察外业工作同步进行。
见证员在勘察外业现场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见证:
(一)勘察单位和钻探劳务资质单位的资质、外业作业人员人数、身份和资格;
(二)外业作业情况;
(三)外业作业原始记录:
(1)勘探定点、控制性坐标及控制点的来源;
(2)钻探工作量及钻孔单孔孔深;
(3)单孔回次进尺、岩芯长度及采取率;
(4)单孔是否观测过初见或稳定水位及采取地下水试料(含地表水)数量;
(5)单孔采取原状及扰动土样数量;
(6)单孔采取岩石试料数量;
(7)单孔进行原位测试类别及数量。
九、见证员有权督促勘察单位及勘察人员对影响工程勘察质量和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勘察作业,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对拒不整改或者应停止勘察作业而拒不停止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十、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由工程勘察单位的外业地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离开外业追记或者补记。
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对原始记录签字确认。
十一、见证员和见证单位应对见证内容提交《外业见证书》。
《外业见证书》由《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报告》(附件一)和《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实物工作量见证验收一览表》(附件二)组成。
由建设单位自行见证的,《外业见证书》经见证员签字后,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委托第三方见证的,《外业见证书》经见证员签字后,由第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予以确认。
见证员和见证单位对见证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签署齐全的《外业见证书》是工程勘察成果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工程勘察成果一起装订成册,由见证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存档。
十三、勘察外业原始记录资料是编制工程勘察报告的直接依据,应与工程勘察报告一起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由勘察单位长期保存备查。
勘察外业原始记录资料应主要包括:
《外业见证书》(见附件一、二)、《测量成果》、《钻探地质编录表》(见附件三)、《钻探原始记录表》(见附件四)、《标准贯入试验记录表》(见附件五)、《动力触探试验记录表》(见附件六)、《钻孔岩芯照片》(见附件七)等。
十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经外业见证验收的或未提供原始记录资料的勘察成果不得开展审查,对原始记录资料深度不够的或与外业见证和原始记录资料不符的勘察成果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十五、设计单位不得依据未经外业见证的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
十六、对拒绝开展外业见证的或在外业见证中弄虚作假的或对原始记录资料审查把关不严的或依据未经外业见证的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相关当事人开展约谈批评;
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七、本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报告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勘察阶段:
勘察地址:
勘察时间:
勘察单位资料: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职称:
钻探劳务单位:
资质证书编号:
外业人员及上岗证:
外业见证的内容:
勘察任务书:
有□ 无□
勘察纲要:
有□ 无□
勘察纲要变更:
有□ 无□ 变更申请人:
变更批准人:
原位测试符合程度:
好□ 一般□ 不符合□
测量放点:
有控制点□ 无控制点□ 控制点的来源□
水位观测:
有□ 无□
钻探工作量:
孔,共计 米;
井探工作量:
个,共计 米;
槽探工作量:
个,共计 立方米;
取土试样:
原状 件、扰动 件;
取水试样:
件;
取岩样:
组 块;
钻孔波速测试:
孔 米;
原位测试:
标贯 次;
动力触探 米(重型N63。
5、超重型N120);
抽水试验:
台班/孔;
压水或注水试验:
次/孔;
其他原位测试:
;
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见证人和见证单位郑重声明:
上述内容经外业见证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
(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本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见证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一份。
附件二:
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实物工作量见证验收一览表
共 页 第 页
序
号
孔(井)、槽探点编号
工作量
取 样
原位测试
施工
时间
见证员签证
(签名)
备 注
原状土
(件)
扰动土
地下水
岩样
(组/块)
标贯
(次)
动触
(米)
钻孔波速
抽水试验(台班)
见证单位(盖章):
见证员(签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
(签名):
验收日期:
附件三:
钻探地质编录表
孔号:
坐标:
X:
Y:
H:
层次
分层深度
岩性描述
项目负责:
地质编录: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钻探原始记录表
孔号:
钻探日期:
钻机型号:
钻
孔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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