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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活动包括:
货币的发行、流通与回笼、
货币的借贷、外汇、金银及各种有价证券的买卖、票据贴现、信托、保险等。
金融的基
本特征是:
具有有偿性。
金融以货币为工具,没有货币就不可能产生金融活动。
金融活动与货币紧密相连。
信用,也称信贷,它是货币资金借贷活动的总称。
信用是资金融通的基础,资金融通是
通过信用方式来调剂和分配资金的。
按照参与资金融通的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信用
形式分为:
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国际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和民间个人信用。
二、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
(一)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的概念与特征金融市场是指反映货币资金供求关系及其买卖交易活动与场所的总称。
金融市场是资金
由多余者向短缺者转移的市场,它既包括直接融资,也包括间接融资;
既包括有形市场,
也包括无形市场。
无形金融市场是以现代通讯网络为基础构成的各经济主体进行资金融
通、自由交易的无形市场。
金融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伴随着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发展而
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进入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方国家金融市场发
生了深刻的变化。
其主要变化特征是: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
金融工具的多样化;
金融交
易的证券化;
技术手段的现代化;
市场管理的自由化。
2、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金融市场是一个内容丰富层次繁多的复杂的综合体。
它是由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
工具、管理机构四个基本要素组成。
交易主体是指金融市场交易的参与者。
它包括参加交易的资金供求双方和中介机构。
如
个人、非金融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等。
金融客体是指金融市场各主体间的交易的对象,即货币资金。
金融工具也称信用工具,它是证明资金卖买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是一种具有
法律效力的金融契约。
如政府公债、公司债券、股票、商业票据等。
金融管理机构即政府管理金融市场的专门机构。
3、金融市场的分类
金融市场是一个复合大系统,包含许多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市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
以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
按照融资的期限,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
按照融资的工具,分为票据贴现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等。
按照商品的不同,分为本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金融租
赁市场、现货市场以及期货市场等。
按照融资方式,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
按照融资的地域,分为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
4、金融市场的作用
金融市场的作用在我国主要表现在:
(1)为互通资金有无提供了更广阔的活动场所。
金融市场的建立,打破了单一银行信
用的状况,形成了多种金融机构、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局面,为资金供求者提供更多的
选择途径,节省融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
(2)能加速资本的集中和积累。
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有价证券的买卖,
将大量分散的零星的小额资金积聚起来,转化成巨额资本。
(3)有利于中央银行改善宏观调控。
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主要运用存款准备金、再
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而这些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离不开金融市场。
(4)有利于对外开放。
我国的企业可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建所
需外资,外国金融机构也可通过金融市场掌握信息,作出投资决策。
金融市场有利于创
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吸引外资。
5、金融市场的功能
金融市场主要有五大功能,即融资功能,导向功能,转换功能,调节功能,信息功能。
其中,融资功能是金融市场最基本的功能。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概念与特征
金融工具亦称信用工具。
是在信用基础上产生的代替金属货币流通的凭证。
是货币流通
关系和信用关系存在的客体。
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契约。
金融市场上常用的金融
工具有:
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存单等。
随着现代科技--计算机、通讯技术和金融业的发展,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
新。
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如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期权、掉期
和期权、信用违约掉期等。
信用衍生工具能够转移信用风险。
金融工具一般具有价格性、期限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等特征。
所谓价格性是指
金融工具的价格由票面价格加利率乘期限加市场收益率组成。
所谓期限性是指金融工具
一般具有一定的偿还期。
所谓流动性与变现性是指金融工具的可转让性。
流动性是金融
工具创新的活力所在或基本属性,因为流动性具有转移风险的功能。
变现性指金融工具
在较短的时间里转变成现金的特性,是金融工具流动性的体现。
金融工具的流动性越大,
变现能力越强,风险越小。
所谓收益性是指金融工具可能给持有人带来定期或不定期的
收益所谓风险性是指金融工具可能给持有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
风险往往与收益成正
比,收益高的金融工具,其风险也较高,而风险低的金融工具其收益也较低。
2、金融工具的种类
金融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金融机构负债业务所发行的金融工具。
金融机构负债业务所发行的金融工具主要
有:
各种定期存款单,零存整取存款单,活期存款单,定活两便存款单,大额可转让存
款单等。
(2)金融机构资产业务中的金融工具。
金融机构资产业务中的金融工具包括:
可在商
业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可在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的商业银行已贴现的票据。
(3)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中的金融工具。
中间业务指金融机构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
仅通过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收取手续费的金融活动,中间业务中的金融
工具包括支票、汇票、信汇、电汇,以及信用卡等金融工具,此外,商业银行开出的商
业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等也可作为金融工具。
(4)金融债券。
是指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按债券法规规定的程序发行的并
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5)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票具有市场价值,持
有者可以凭票进行转让变现及质押担保等金融行为。
(6)金融期货。
是指金融资产买卖的标准合约,签定金融期货合同的双方约定在规定
的日期按合同确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若干标准单位数量的金融资产。
包括外汇期货,利
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
3、金融工具的创新
金融工具的创新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和盈
利性的原则,灵活运用金融交易中固有的票面价格、利率、期限、偿还方式、交易方式
和风险系数等条件创造新的金融工具,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目的的投资者的需求,通
过在融资条件方面的周到服务以赢得投资者的垂顾。
金融创新的结果,一方面使许多原
来只作为债权债务文件的(广义上的)票据成为极具流动性并可实现支付功能的金融工具。
另一方面使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分工界线逐渐淡化,商业银行
可以使自己的负债证券化,而其他金融机构亦可使自己的负债具有支付功能,以不断地
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三、金融体系与金融目标
(一)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又称金融体制,指从事金融活动的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职责、业务范围、内
部构成及各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体制由四大体系组成:
1.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中央银行应成
为货币发行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2.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建立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相分离,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
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3.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
4.金融管理体系。
一是金融机构对其业务活动的自我管理;
二是金融管理部门对有关
金融活动的外部管理。
(二)金融目标
金融目标是资金融通预期要达到的结果。
从宏观经济领域看,就是确保货币流通与币值
稳定。
从微观经济领域看,资金的供应者通过资金获得利息、增加收入;
提高增加使用
的效益。
而资金的需求者融入资金则是为了补充资金的短缺与不足,扩大生产规模,摆
脱资金的限制。
四、金融业
(一)金融业的概念与特征
1.金融业的概念
金融业是以资金融通为主要业务活动的产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各种金融工具筹集资
金,并通过贷款、投资和租赁等形式运用资金,是现代经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产业部门,
也是社会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金融业的特征
(1)以货币为经营内容。
金融业与制造业、商业以及其他产业相比,最主要的特征是其
所经营的对象为货币,而不是实物。
(2)以信用为业务形式。
信用是指以有偿和偿还为条件的货币有期借贷形式。
现代经济
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基本的交换活动脱离了物物交易形式,而采取信用交易形式,货币
资金的融通反映了信用关系,金融活动直接表现金融机构和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授
信行为和受信行为,其中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其他经济主体的交
易方式主要以信用为基础。
(3)主体广泛。
除了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机构外,参加资金融通活动的主体为两类,一类
是资金盈余主体,一类是资金短缺主体,但一般来说主体都有盈余的时候,也有短缺的
时候,他们往往以不同的身份同时出现在资金融通关系中。
(4)金融活动场所相对固定。
信用活动一般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租赁公司等
金融机构的账户上进行,所以其活动场所相对比较集中,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容易对各
种金融活动进行调控和监控。
(二)金融业的作用
金融业的作用有三方面,即中介作用,服务作用和调节作用。
2.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
根据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
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
建立政策性金融与
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建立统
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目标。
根据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目标是:
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完善政策性银行经营机制,加快国家专业银行向商
业银行转变的步伐,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稳步发展城乡合作银行,积极稳妥地发展债
券和股票融资。
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严格结算制度,改善金融服务。
完善利率、汇率形
成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有步骤地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
对银行、信托、保险和证
券业实行分业经营,依法管理。
进一步发展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金融业。
(二)我国金融法的渊源与立法状况
1.我国金融法的渊源
金融法的渊源,是指金融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我国金融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法渊源和国
内法渊源两大类。
(1)国际法渊源: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2)国内法渊源:
宪法、法律(基本法和专门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
2.新时期的我国金融立法状况
新时期的我国金融立法是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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