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建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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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0]4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
由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修编的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
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67-2010,自2010年11月15日起实施,原地方标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
安全检测规程》DBJ13-67-2005同时废止。
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学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二0—0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同意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149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0]132号)
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
J11699-2010。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0—0年十月十一日
本规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八—
刖言
2009年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闽建
科函[2009]106号),由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会同有关单位修编而成。
编制组在修编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在总结了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并参考了有关标准规范,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检测范围及检测项目类别;
5.检测条件;
6.检测原始记录;
7.检测报告;
8.检测判别;
9.现场检测项目与要求。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政编码:
350001),或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菁华领秀204室,邮编:
350003),以供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
参编单位: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
厦门远森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安成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邓里徐志远刘光华林华强兰荣标林炎钟
王建国林霍明林进椿黄治郁主要审查人:
袁征何勇熊飞陈文杰林立坚黄上朋黄尚敏戴文辉许励声
目次
1总则..12术语2
3基本规定34检测范围及检测项目类别
5检测条件56检测原始记录6
7检测报告7
8检测判别89现场检测项目与要求9
9.1塔式起重机99.2施工升降机15
9.3高处作业吊篮21
附录A检测必备仪器设备
25
附录B检测报告内容和格式
27
本规程用词说明
50
引用标准名录
51
附:
条文说明
52
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检测行为,统一检测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
不适用于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或超年限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鉴定。
1.0.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原始记录originalrecord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有关原始数据的记录或检测状态的描述。
2.0.2检测报告testingreport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检测、定期检测作出合格与否结论并符合规定格式的书面报告。
2.0.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buildingconstructionheavy-liftingmachinery
施工升降机及
本规程所指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是指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
亦称建筑起重机械。
2.0.4安装高度installationheight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是指已安装的吊钩最大允许起升高度。
施工升降机安装高度是指已安装的导轨架高度。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未附着时所架设的高度。
2.0.6自由端高度heightoffreeend
塔式起重机自由端高度是指最上一道附着点以上至臂架根部铰点的高度。
施工升降机自由端高度是指最上一道附着点以上的导轨架高度。
2.0.7附着装置accreteequipment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高度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大独立高度后,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与建筑物进行锚固连接的装置。
2.0.8安装质量检测installationqualitytest
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使用前的技术状态及其安全装置的可靠性与本规程的符合性进行检测的过程。
2.0.9定期检测periodicaltest
按照本规程规定情况,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状态及其安全装置的可靠性与本规程的符合性进行检测的过程。
安全作业距离safetyoperationdistance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高处作业吊篮运动部分与建筑物或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
3基本规定
3.0.1被检测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检测:
1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的产品;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产品;
3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4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3.0.2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的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资质认证证书。
2已制定、实施包括检测程序和检测流程图在内的检测实施细则,并对检测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3.0.3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的检测人员、设备及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资格证书,并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
A的有关规定,纳入计量
2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检测工具及其精度应符合本规程附录检定范围的,应依法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3检测现场环境及设施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协议)。
检测委托单位应安排相关专业人员
3.0.4检测前检测机构应与检测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检测合同到现场配合检测。
3.0.5检测机构应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依照本规程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及检测结论负责。
3.0.6现场检测时,应由两名及以上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3.0.7检测人员应配戴检测作业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对于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或检测中发现可能对检测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有损害的,应立即停止检测,并书面告知检测委托单位。
4检测范围及检测项目类别
4.0.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拟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安装质量检测。
4.0.2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定期检测:
1上次检测后使用期满一年的;
2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启用的;
3经改造或大修的;
4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
5高度每增加60米的;
6安装到最终使用高度的。
4.0.3检测项目应根据其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影响程度,按以下要求划分为
1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投入使用将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划分为
A类项目、B类项目:
A类项目;
2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划分为
B类项目。
5检测条件
5.0.1被检设备应具有出厂时配备的全部安全装置、附件。
5.0.2检测委托单位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安装单位安装资质;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产品合格证;
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6产权备案证;
7安装(拆卸)告知书;
8产品使用说明书;
9设备基础验收表,并应附有基础地耐力报告、混凝土试块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
10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1设备安装、附着锚固自检验收记录表;
12基础预埋件、地脚螺栓合格证;
13非原厂家生产的附墙撑杆的设计审定资料;
14防坠安全器检测合格证;
15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检测合格证。
5.0.3检测机构应按附录B的要求,对检测委托单位提供的证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其齐全有效
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检测。
5.0.4电网输入电压应满足被检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
5.0.5检测时现场风速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侧向垂直度检测时风速不得超过3m/s;
2其它项目检测时风速不得大于8.3m/s;
5.0.6检测现场环境温度应为-20C〜+40C。
6检测原始记录
1有具体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应记录实际测量数据;
2无量值要求的定性项目,应用文字描述检测结果;
3需要另列表格或者附图的,应另列表格或者附图;
4若记录上的编制项目在实际检测中不存在,必须在记录中填写为“无此项”
6.0.2原始记录内容不应少于本规程中规定的检测项目及其内容。
6.0.3检测结束后,对于B类项目不合格的,检测人员应向检测委托单位出具不合格项目整改意见书。
6.0.4原始记录必须有检测人员与校核人员的签字和检测日期。
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3年。
7检测报告
7.0.1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后,检测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
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向检测委托
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B的有关规定。
检测报告保存时间不得少
于3年。
7.0.2检测报告的检查(测)项目表的“结论”一栏中应填写“合格”
、“不合格”、“无此项”、“复检合
格”、“复检不合格”等单项结论。
对需要说明或特殊情况的项目,可在“检测情况(结果)
”一栏中简
要说明。
7.0.3检测报告的结论应明确,在“检测结论”一栏中应填写“整机合格”格”或“整机复检不合格”结论,不得填写其它结论。
、“整机不合格”“整机复检合
7.0.4检测报告应使用计算机打印输出,不得涂改。
检测报告必须经检测、校对人员签认,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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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JT 建筑 施工 起重机械 安全 检测 规程